福建省2025年選調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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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拔選調生4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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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選調範圍及名額
二、選調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
(二)政治素質好,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度,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於為新福建建設服務奉獻。
(三)品學兼優,作風樸實,誠實守信,吃苦耐勞,遵紀守法,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安排,志願到基層和艱苦地區工作。有較強的組織協調、人際溝通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四)年滿18周歲以上,大學本科生不超過25周歲(1999年11月及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8周歲(1996年11月及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2周歲(1992年11月及以後出生)。
(五)研究生(含博士、碩士,下同)須是參加教育部規定的統一考試(含聯合考試)以及推薦免試錄取的,在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畢業並取得相應學位(以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下同),研究生的本科學歷須是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一考試(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規定免於考試入學取得的;本科生須是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一考試(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規定免於考試錄取的,在2025年1月1日—7月31日期間畢業並取得學士學位。
(六)研究生、本科生大學學習期間應擔任學生幹部,並獲得一定的表彰、獎勵和取得優秀的學習成果。(1)博士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應擔任學生幹部不少於1學年。(2)碩士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應擔任黨支部委員、團支部委員、班委及以上學生幹部不少於1學年。(3)沿海(包括福州市、廈門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應擔任黨支部書記、團支部書記、班長或校級團委、學生會部門負責人副職,院(系)級團委、學生會部門負責人正職及以上學生幹部不少於1學年,或應擔任黨支部副書記、團支部副書記、副班長或院(系)級團委、學生會部門負責人副職及以上學生幹部不少於2學年。(4)山區(包括三明市、南平市、龍岩市、寧德市,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應擔任黨支部副書記、團支部副書記、副班長或院(系)級團委、學生會部門負責人副職及以上學生幹部不少於1學年。(5)23個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包括:永泰,雲霄、詔安、平和,建寧、寧化、泰寧、清流、明溪,順昌、浦城、光澤、松溪、政和,武平、長汀、連城,霞浦、壽寧、周寧、柘榮、古田、屏南,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應擔任黨支部委員、團支部委員、班委及以上學生幹部不少於1學年。
(七)報考全省法院、檢察院類選調生的,均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或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其中碩士研究生、本科生第一專業須為法學類。
定向培養、委託培養、在職培養(含報考非定向研究生取得全日制學歷,但行政關係或工資關係仍在原工作單位的)、現役軍人和自學考試、函授教育、網絡教育、成人教育等畢業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養、但學歷證書明確為「非全日制」的應屆畢業生,按照有關規定不得推薦報考。
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的,在校學習期間受過處分的,曾放棄福建省選調生錄用人員資格的,未滿福建省選調生最低服務期限取消公務員錄用或者被辭退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存在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不得推薦報考。
三、選調程序
四、錄用安排
五、其他事項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
福建省教育廳
2025年度福建省碩本選調生
選拔範圍高校名單
(排名不分先後)
(上下滑動查看)
一、類別Ⅰ高校(9所)
廈門大學、華僑大學、福州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福建農林大學、福建醫科大學、福建中醫藥大學、集美大學、閩南師範大學。
二、類別Ⅱ高校(25所)
福建理工大學、福建警察學院、福建江夏學院、福建商學院、福建技術師範學院、閩江學院、廈門理工學院、泉州師範學院、莆田學院、三明學院、龍岩學院、武夷學院、寧德師範學院、廈門醫學院;
仰恩大學、福州外語外貿學院、閩南理工學院、泉州信息工程學院、陽光學院、閩南科技學院、福州理工學院、福州工商學院、廈門工學院、廈門華廈學院、泉州職業技術大學。
三、類別Ⅲ高校(148所,不含所屬獨立學院)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協和醫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師範大學、首都師範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外交學院、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北京體育大學、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中央美術學院、中央戲劇學院、中央民族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工業大學、天津醫科大學、天津中醫藥大學、華北電力大學、河北工業大學、山西大學、太原理工大學、內蒙古大學、遼寧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吉林大學、延邊大學、東北師範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農業大學、東北林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海洋大學、上海中醫藥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體育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上海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河海大學、江南大學、南京林業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農業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中國藥科大學、南京師範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美術學院、安徽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南昌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武漢理工大學、華中農業大學、華中師範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湘潭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範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農業大學、廣州醫科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華南師範大學、海南大學、廣西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石油大學、成都理工大學、四川農業大學、成都中醫藥大學、西南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西藏大學、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陝西師範大學、蘭州大學、青海大學、寧夏大學、新疆大學、石河子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寧波大學、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科技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
國防科技大學、海軍軍醫大學、空軍軍醫大學(以上3所高校只面向符合選調資格條件的無軍籍應屆大學畢業生選拔)。
華東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以上3所高校只選拔法院類、檢察院類選調生)。
註:
(1)類別Ⅰ高校所屬獨立學院(嘉庚學院、至誠學院、協和學院、金山學院、誠毅學院)只招錄定向到19個山區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黨政類選調生。
(2)類別Ⅱ高校只招錄定向到23個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黨政類選調生。
2025年度福建省碩本選調生
招錄名額計劃安排表
二審:郭巧燕
三審:蔡明思
來源:觀八閩綜合福建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