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稱愛犬乘坐哈啰順風車丟失:司機私自轉單,平台僅願賠200元

近日,北京丰台的郭女士向九派新聞記者反映,自己通過哈啰順風車平台下單,委託司機將網購的寵物狗從山東青島萊西託運至北京丰台,運輸途中接單司機未經其同意私自轉單,最終告知其寵物狗丟失。

郭女士稱,當初她挑選許久才選中這隻寵物狗,花費了約3000元買下小狗,費用包含小狗疫苗、狗糧和隨身物品等。其間賣家一直與她保持聯繫,每天都會發小狗的視頻,久而久之,郭女士也對它產生了感情,對於它的到來也充滿了期待。

對於如何託運寵物狗,她當初考慮了許多途徑,最終選擇了哈嘍順風車,「覺得比較靠譜」,沒想到寵物狗在運送過程中下落不明。目前涉事司機已將郭女士拉黑,而哈啰平台提出最高 200 元的補償方案。對此,郭女士準備通過訴訟方式維權。

郭女士在平台發帖。圖/平台截圖

九派新聞記者注意到,4月29日,哈啰順風車發佈《2026年「五一」假期順風車出行預測報告》顯示,預計今年「五一」期間(4月30日至5月5日)全國順風車出行需求量將突破6000萬單。其中,哈啰順風車「寵物出行」需求量暴漲超200%,訂單備註「攜帶寵物」的訂單同比增幅也超過120%。另有約35%的訂單備註有「大件行李箱」等。

【1】當事人:司機告知「狗跑了」,尋找無果後報了警

4月30日,當事人郭女士表示,她在網上購買了一隻品種為‌馬爾比(馬爾濟斯和比熊的混血)寵物狗,由於賣家位置在青島萊西,距離自己較遠。於是,她在哈啰平台下單順風車服務,訂單類型為攜寵拼座,打算將寵物狗託運至北京丰台,總支付費用為264.3元。

24日早上九點,順風車司機接到寵物出發,途中郭女士擔心小狗缺水,委託接訂單的司機給小狗喂水,並發了一個紅包,下午一點半該司機領取了紅包。晚上八點,她詢問司機位置,對方稱已經抵達進京檢查口,等待一小時後她再次致電司機,對方說還要等十幾分鐘。之後,郭女士遲遲未收到寵物已抵達目的地的消息。

接單司機領取紅包。圖/受訪者提供

郭女士再次詢問時,順風車司機卻話鋒一轉,告知其已將寵物交給了另外一名司機託運。郭女士立即向該名司機致電,對方稱自己在廊坊,途中還要接送乘客,一個小時後將寵物送來。「當時是晚上九點,我已經很着急了,小狗從出發到現在已經過了12個小時。我很擔心小狗下落,同時也害怕它身體出現不適。」

晚上11點,司機告知郭女士「狗跑了」。對於該說法她表示懷疑,「寵物狗待在收納包中,怎麼會跑出來?」但她內心着急,詢問到狗丟失的具體位置後,第一時間打車前往廊坊尋找,尋找無果後報了警。她還補充,事後她在與兩名司機溝通時,雙方說法也充滿了矛盾。

郭女士稱,當初她挑選許久才選中這隻寵物狗,花費了約3000元買下小狗,費用包括小狗疫苗、狗糧和隨身物品等。其間賣家一直與她保持聯繫,每天都會發小狗的視頻,久而久之,郭女士也對它產生了感情,對於它的到來也充滿了期待。

對於如何託運寵物狗,她當初考慮了許多途徑,最終選擇了哈嘍順風車,「覺得比較靠譜」,沒想到寵物狗在運送過程中下落不明。「它不見了,我很傷心,早知道我就想辦法自己去接它了。只要能找到它,我加錢都行」。為此,郭女士還在網上懸賞小狗的線索。

郭女士還指出平台未提供實時位置信息,接走小狗的司機車牌與平台提供的車牌號不一致。「我現在已經準備起訴了,訴求是把寵物狗還給我們,如果還不回來需賠償我們兩千元。」她說,自己持續在社交平台上發帖,一方面是想給平台和司機施加壓力,另一方面是想提醒養寵人避開哈嘍順風車。

【2】平台客服:車主賬號已被封禁,願賠付乘客200元作為補償

隨後,九派新聞記者聯繫到涉事接單司機,其表示寵物狗仍未找到,但會配合尋找。對於郭女士打算起訴,打算如何應對?他回復稱「都可以。」當記者問及寵物狗丟失詳情,其表示自己很忙在開車,隨即掛斷了電話。

據郭女士提供其與哈嘍平台客服溝通錄音顯示,客服稱跟接單車主溝通過程中,對方不承認購買寵物的轉賬記錄,也不願意配合溝通。另外,該平台客服稱車主已將2000元賠付給郭女士,但郭女士稱並未收到款項,隨後車主失聯,平台嘗試聯繫未果,車主賬號已被封禁,此事仍在調查。

郭女士支付264.3元。圖/受訪者提供

其提供的最後一段錄音中稱,該平台客服表示多次聯繫了車主,對方口徑均是已經處理。「針對這個2000元的費用,車主多次向平台告知已經賠償,且不願意和平台繼續溝通。我這邊可能是無法繼續去給到相應的回復。」該客服建議乘客通過警方施壓或協調。除此之外,哈啰平台客服提出願賠付最高100元補償作為解決方案,之後又將補償提高至200元,但郭女士這邊並不接受。

九派新聞記者在哈啰順風車app中翻閱注意到,在主界面下的「規則中心」,順風車合乘公約完整內容中,順風車乘客責任中明確:「為保障安全出行,合乘要求用戶本人參與。禁止『物品託運』『單獨運送寵物』等活物以及其他財產託運等行為。」

郭女士向九派新聞記者反映,當初她也詢問過司機是否可以在用戶不參與的情況下,單獨運送寵物,司機表示可以。目前接單司機已經將自己的聯繫方式拉黑,且她認為封號對司機沒有任何作用,對方仍可以使用其他平台接單。現在,郭女士擔心對方將寵物狗私自留下,或者已將它轉手賣給他人。

【3】律師:司機未經託運人同意擅自轉委託,構成違約

湖北賦兮律師事務所程如玲律師向九派新聞記者分析了該事件,她認為郭女士選擇哈啰平台叫車,其是與哈啰平台建立合同關係;雖然其與司機達成了寵物單獨託運的約定,但並未與哈啰平台達成相關約定,故依據平台公示的相關規則,該約定對哈啰平台並不有效。

北京市京師(武漢)律師事務所余昊律師則認為,順風車本質是「共享出行」,非專業物流,平台明確禁止「物品託運」「單獨運送寵物」系基於公共安全與動物福利考量。司機作為平台註冊方,明知規則仍接單,存在主要過錯;郭女士未審慎核實資質亦有過失。責任劃分上,司機承擔主要責任(約70%-80%),其作為實際承運人且為平台規則知情方,違規接單並造成損失。

接單司機稱正在找狗。圖/受訪者提供

那麼, 接單司機未經郭女士同意,私自將寵物轉給其他司機運輸,最終導致寵物丟失,賠償責任應當由誰來承擔?

余昊律師指出,轉單行為構成根本違約與侵權的競合。司機未經託運人同意擅自轉委託,違反「民法典」第829條關於親自完成主要工作的義務,構成違約;同時因重大過失導致寵物遺失,侵害郭女士所有權,構成侵權。郭女士可擇一主張,亦可同時主張,但同時主張後法院依舊會按競合處理。

原接單司機為第一責任人。其轉單未取得同意,對後續司機的選任及寵物失控存在直接過錯。後續司機作為實際佔有人,若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如未妥善看管,應承擔連帶責任。平台雖非運輸合同當事人,但若存在審核失職,需在過錯範圍內承擔補充責任。

程如玲律師表示,司機未經郭女士同意擅自轉單,已違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及哈啰平台用戶協議中關於「不得擅自將訂單轉交他人履行」的強制性規定,構成違約與違法雙重性質。

該轉單行為直接切斷了郭女士與承運司機之間的履約聯繫,顯著增加寵物運輸風險,系導致丟失的直接原因。因此,實施轉單的司機應承擔主要賠償責任;哈啰平台因未有效監控訂單執行過程、未能及時識別並阻止違規轉單,監管失職明顯,應承擔相應補充責任;郭女士雖未明確反對,但無證據表明其知曉或默許轉單,故不因此減輕侵權方責任。

【4】律師:平台補償應與乘客實際損失相當

關於平台責任,余昊律師稱平台規則流於形式,未通過技術手段攔截禁運訂單,對車牌不符等明顯違規未及時發現,違反「電子商務法」第38條的安全保障義務,需承擔管理過失責任;另外,實際接單車牌與登記信息不符,表明平台存在審核失職,對司機准入及運營監管存在漏洞,依據「民法典」第1198條,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或按份責任。

他認為,平台賠付的200元遠低於實際損失(寵物購置及養育成本約3000元,另含情感價值),平台若以此作為「最終解決方案」缺乏法律依據。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民法典」損害賠償填平原則,平台補償應與實際損失相當,200元僅可作為協商過程中的臨時性慰問金,不能免除其依法應承擔的完整賠償責任。

若寵物被涉事司機私自扣留或轉賣,司機將面臨哪些更嚴重的法律後果?程如玲律師稱,司機可能涉嫌侵佔,按照寵物狗的價值認定,雖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但可能會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進行拘留、罰款。

「如果郭女士證據充分,事實認定清楚,其訴求能夠得到法院支持。可以主張因寵物狗丟失對其個人造成的所有的實際損失,包含購買寵物狗所花費的價款、為寵物狗購買的因其丟失沒有其他任何價值的周邊物品損失等。」程如玲律師還提醒,郭女士維權時應提供所有花費的發票、收據等原始憑證。

九派新聞記者 陶梓童

編輯 吳迪

【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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