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以非防疫的因素改群眾的健康碼」——話說的不如我帶娃

是的,您沒看錯,這裡,我想要對比談的,是我作為一個老爸,是怎麼帶娃的。

孩子小的時候,有點皮,有點野。

家裡的牆上,被塗抹上了各種線條,令人煩不勝煩。

於是,我用非常嚴肅的口吻給小傢伙下達了命令:禁止在牆上塗畫!

然而,我的禁止完全就是孩子的耳旁風,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家裡的牆壁,依舊是「烏煙瘴氣」。

在我各種擦洗,忍無可忍之後,我再次叫來了孩子,將我之前給出的禁令進一步明確:

如果再在牆上塗畫,畫筆沒收銷毀,並且,自己把牆壁擦洗乾淨!

小傢伙用警惕而心疼的眼光看了看畫筆,又緊張地看了看碩大的牆壁,終於,有了一絲動容。

進而,後來的效果令我很滿意。雖然反覆塗抹的牆壁已然無法恢復如初,但從那之後,孩子也終於明白並貫徹執行了圖畫只能在紙上進行,不能在牆上塗抹。

您看,一個剛剛懂事的孩子都懂得,如果只說了禁止,只說明不讓做什麼事情,這個禁止的行為就沒有任何意義。反正大不了,就是「我做了,你發火」不痛不癢的老模式。

只有明確後果,明確指出來,孩子不當的行為,要承擔責任,牆壁弄髒了要自己擦洗,要受到懲罰,塗抹牆壁的畫筆要被沒收銷毀。孩子才真正會有所忌憚。

小孩子都明白的道理啊。

回過頭,我們看這篇央視新聞客戶端報道的消息,黑體標註的原則,也僅僅只有原則,然後,消息就戛然而止了。

現在,換你來當這個「小朋友」,看到這種僅僅說了「不得」的禁令,你服嗎?

這種講講原則的東西,實際意義怎麼凸顯出來?難道在講述這個原則之前,這麼簡單的事情會有人不知道?

三令五申的意義,難道就是簡簡單單的重複?——你還真當復讀機用啊!

實際上,對於這種基於非防疫目的,而修改他人健康碼的行為,我們是有完善的彌補、問責制度的。

就說之前引出這個重複強調禁令的「紅碼事件」。「擦洗牆壁」的彌補行為就是恢復被改碼人的健康碼。而「沒收畫筆」的問責制度,就是讓相關人員下馬。

客觀事實存在,然而,這種情況,在目前我們看到的,這樣的一個最為正式對新聞當中,卻隻字未提。這到底是幾個意思?

我們必須清晰地意識到,央視新聞客戶端在媒體中的權威地位。央視發佈出來的消息,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就是具有「發號司令」的實際效果。

在這樣的作用效果之下,就相當於一位老爸對自己的孩子給出要求一樣,應該把具體的情況詳細描述清楚。僅僅說一半,光把禁止的部分說出來,對責任、懲戒隻字不提,那麼,至少,在一些原本有些其他想法的人士的心中,這種報道就是「缺斤少兩」,就可能有機可乘。畢竟啊,你說的只有禁止,有沒說真的再出現這個情況會如何如何啊。

禁止僅僅是原則。被禁止的行為出現之後,進行彌補與懲戒,才是維護原則的有力有效方法。有原則沒有方法,那麼原則就是假大空的虛偽。

原則確定之後,只有方法需要進一步明確,並有效傳達,才能讓受到原則約束的人能夠有切實有效的操作約束,這才能夠真正體現出原則的約束性意義。

#官方:絕不許非防疫因素對健康碼賦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