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現在是一個普遍的現象。雖然不是萬不得已,誰也不會選擇離婚,誰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幸福地生活在自己身邊。
一個離異的家庭,傷害最大的就是孩子。大人遇到不公平的待遇,可以躲、可以反抗。可是,對於一個小孩子來說,卻只能忍受,因為他沒有力量反抗。
有一對夫妻,他們經朋友介紹相識,婚後吵架成了家常便飯,孩子出生2周歲後就離了婚。孩子判給了男方,女人去了外地。2年後,男子結婚了。為了生計,男子到外地去打工,孩子就留在後媽身邊。男子在家時看到後媽對孩子非常的有耐心,所以就放心地走了。
有一天,在外地打工的男子接到了鄰居的電話,讓他趕快回來看看孩子,鄰居說,孩子每天好像都吃不飽,瘦了很多,而且經常挨打,但是後媽當著外人對孩子很好,他們經常聽到孩子被打哭的聲音。有時候後媽回娘家時,還把孩子一個人鎖在家裡。
聽了鄰居說了家裡的情況後。男子決定馬上回家,他沒有對孩子的後媽講,直接坐高鐵回到了家裡。一進門,就看見孩子正在給後媽洗腳。後媽坐在凳子上看着手機,男子躲在門口想看看後媽到底怎樣對待孩子,這時,後媽讓孩子給她用力按腳,孩子一用力,起身沒站穩,就跌倒了,後媽大怒,上去就踹了孩子一腳,孩子哇哇大哭起來。後媽吼道,怎麼就不隨你爹一點呢?你爹那麼精明,你咋這麼蠢呢。
男子在也看不下去了,衝到院子里一把抱起孩子,對後媽大喊着,你這個狠心的女人,趕緊給我滾,你竟然這對待我的孩子,緊接着一腳把後媽踢到在一邊。
後媽看到男子突然回來,也有些害怕,就對男子解釋說,她並沒有用力打孩子,只是這孩子太淘氣,想嚇唬嚇唬他。是在管教孩子。男子對後媽怒吼道,什麼也別說了,你趕緊收拾你的東西,離開這裡,我再也不想見到你了。就算是一輩子單身,我也不會再讓我的孩子受苦。然後對抱在懷裡哭泣的孩子說,別哭了,以後爸爸再也不會離開你了。
這位後媽怎麼能這樣對待一個孩子呢?雖然你跟他沒有血緣關係,但是,你既然選擇和孩子的爸爸生活在一起,就應該善待他的孩子,而不是想法虐待他,應該尊重孩子,帶給孩子更多的愛。這才是做人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