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劉強東的「誤會」,反思一下我們的主流媒體為什麼不發聲

上次也是發一篇文章說到了,劉強東的誤會。可以說因為劉強東讓我們對誤會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估計以後在新華字典中或是在一些網站詞條中,會多了一條關於誤會的解釋或是舉例說明,遇然事件發生的誤會。但是我今天想要說的是,劉強東的明尼蘇達州事件真的在誤會中結束了嗎?也許留給了我們更多的思考。

第一,很多的媒體為什麼對這個事件發聲很少呢?難道這不是一個值得報道的事嗎?特別是財經類的媒體報道的還真的不多。這是達成的默契嗎?還是中間有人不想讓這件事影響擴大,畢竟不是一個光彩的事。當然了也有可能是在國慶假期,也許很多工作人員都是在休假,所以才導致主流媒體報道少。

與之相反的是一些平台的網友的議論,如頭條,微博等。當然了也可以說是自媒體就是關注這類的焦點事件,想博取一點流量和稿費。但從一些媒體的態度和自媒體的反應也是能反映出一些問題。

第二、道德約束自己,法律約束別人。劉強東在這件事中真的沒有責任嗎?現在網上議論還有一個奇怪的方向。那就是劉強東被人仙人跳設局了。搞得好像一個受害者。難道自己就沒有責任嗎?也許從法律上面來說,你沒有責任。因為之前劉婧堯也是說明了,當時是你情我願,情至所興,發生關係是氣氛到了。現在雖然有人說是仙人跳,但別忘了,蒼蠅不盯無縫的蛋,一個巴掌拍不響。何況還有照片證明。

但是別忘了還有一個道德底線。從大的方面來說,你也是婚內出軌,最起碼是對婚姻的不忠。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作為一名企業家,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就算是被人設局了,那也只能說明你是應得的。雖然說企業是你的,但從事件的結果來看,股價波動,是對企業是對股民的不義。

第三、如果我是一個股民,如果在這次事件中,我損失了利益,我可不可以通過法律來維護我的利益。因為的確是你這個法人的不當行業,導致股價下跌。有的是損失慘重。還有一個比較好奇的事,如果因為婚內出軌,而提出離婚,可不可以多獲得一些補償。你看這次奶茶妹妹還要挺着大肚子去和他男人一起去面對女人的問題。逛超市的畫面和電梯裏面的畫面形成了一強烈的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