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為何殉情自殺?

田春達警官推開入口的玻璃門,有將近二十位打赤膊的魁梧男子,正在奮力擊打着從天花板上垂吊下來的沙包,或面壁練習出拳動作。一位拿着臟毛巾拭汗的年輕人走過來,問明刑警的來意,雙手馬上圈成喇叭狀,大聲叫着。

裏面一個正在跳繩的男人,突然停下動作,望向這邊。田春達警官一眼就認出,對方正是照片上的人物——武吉。

往裡頭走是更衣室和沐浴室,隔着走道,對面是辦公室。田春達被領到辦公室。三位正在裏面閑聊的青年,在武吉的暗示下迅速離開了。牆上掛着的十幾張照片,都是散打選手的個人照片,或是在台上比賽的照片,其中有幾張,是武吉穿着比賽服擺姿勢的照片。

「有什麼事嗎?……」武吉問。汗津津的額頭下面,有淡淡的疑惑之色;目光炯亮的眼眸,戒備地注視着警官。

「想問你有關湯璧勒索你的事。」

「湯璧?我不認識。」武吉表情絲毫未變,蠻橫地說。

「不應該不認識吧!……湯璧偷偷拍下你和一個女人,一起出入安福旅館的影像,以此向你勒索。」

武吉用力深吸了一口氣,厚實的胸膛陡然挺高,臉也漲紅了,銳利的眼神更顯銳利。

武吉就這樣咬緊下唇,不吭一聲.等到憤怒被壓抑下去後,才恢復原來的表情,開口道:「你怎麼知道的?」

「勒索的事嗎?」

「不……我不認識湯璧,也不記得被勒索敲詐,我問的是,你怎麼知道,那傢伙手上有照片?」

「從他的隨身物品中找到的。你雖說不認識湯璧,但湯璧卻為了向你勒索,特別帶着照片從東陽前來。」

田春達一個字一個字用力說著。對於武吉試圖逃避現實的態度,他有些不高興。

「你這人也真是固執。我說不認識,那就一定不認識了。直到現在為止,我才第一次聽到這個姓名。刑警先生,我是散打選手,如果他真打算來勒索我,我絕對不會輕易放他走,會把他揍個半死的。」

「不錯,你是很會打架的,所以如果遭到勒索,應該不可能毫不反抗地乖乖付錢。別說打個半死,甚至還可能讓對方無法再呼吸,因此,我才會找你。」

「這是什麼意思?」

「湯璧被殺了。」

突然,從武吉的喉嚨口,發出一個怪異的聲音。

剎那間,武吉臉上涌滿汗珠。桌上雖放着毛巾,他卻好像想不到要拿來拭汗,纏着繃帶的左手手指,不住地輕微顫抖着。

「我們希望問明白你不在現場的證明。上個月二十九日下午三點過後,你在哪裡?做些什麼?」

由於武吉沒有立即回答,田春達還以為,對方沒有聽到自己的問話。但事實上不是,武吉凝視着虛空,乃是在搜尋記憶。

「回答之前,請告訴我,湯璧那個畜生是在哪兒、怎麼被殺害的?」

田春達警官停止了把手上的香煙移向嘴唇的動作,凝視着對方的臉。

「在杏花潭附近的一家旅館裏。胸口插着把尖刀。」

「啊……原來是這樣。我在報上看過報道了,沒想到,他也打算向我勒索敲詐!」

田春達對於武吉這種毫不在乎的態度很不滿。湯璧手上持有照片這樣的東西,難道獨獨對武吉慈悲,不用來向他勒索?……    田春達靜待武吉的答覆。

「你說的那一天,我在這裡練習。我每晚都練習到六點半左右,然後沖個澡、吃飯,不信的話,可以去問這裡的每一個人。」

說著,武吉略帶挑釁意味地一笑,雙唇之間,露出潔白的牙齒。

2

只能說是幸運,田春達警官離開散打俱樂部之後,經過路旁一家麵館,他進去點了一碗面。才坐下來,忽然瞥見店門口,有個男人的身影,一閃而過。他直覺地認為就是武吉,探出門帘外觀察對方的背影。

果然是武吉!眨眼之間,就消失在嘉興街方向。

本來一直很專註於練習的人,怎麼突然要匆忙外出呢?……田春達把面錢丟在桌上,慌忙緊追於後。天色已經完全暗下來了,若不拉近距離,有可能跟丟,田春達加快了腳步。田春達有懷疑的根據。雖然散打選手和學員們都證實武吉在案發時間是在訓練,但是,令田春達警官感到可疑的是:既然有那樣明確的不在場證明,武吉為什麼還發出那麼驚愕的聲音,看起來又是那麼不安?此刻回想起來,武吉說他不認識湯璧,也未受到湯璧的勒索,或許是事實。這麼一來,他表現出來的異常,一定是因為和他共同出入旅館的、名叫由芝的有夫之婦。聽完田春達說明的瞬間,武吉知道,湯璧企圖敲詐的人並非自己,而是由芝!

對自己的推測,田春達並不是很確定。他離開俱樂部之後,一見到路旁的麵館招牌,立刻走進店內點了碗面,根本沒時間思索這件事。不過,他一定在下意識中思考過了。畢竟,肚子飢也好、飽也好,他總是一名刑警隊長。

田春達的判斷,應該是比較妥當的。勒索一個開始走下坡路的拳擊手,根本不會有什麼收穫,弄不好還會挨一頓狠揍。相反,有夫之婦對於醜聞,總是很敏感、畏懼的,只要予以恰到好處的恐嚇,絕對不敢抗拒,更何況是陪情夫上旅館的女人,很可能連私房錢都願意拿出來。湯璧是位勒索敲詐的慣犯,不可能看不透這一點。所以,匆忙外出的武吉,一定是去見那位名叫由芝的女人了。

武吉伸手攔下一輛的士。車子迅速絕塵而去。田春達也急忙攔下一輛空的士。

「喂,跟住那輛車!……」他氣喘吁吁地說。如果跟丟了,問題就嚴重了。

武吉的車,並沒有飛速前進。過了東大橋。路上的車輛雖然增加了不少,但田春達所乘的的士,司機的車技頗熟練,利用十字路口等紅綠燈的機會,縮短了兩車間的距離。

武吉下車後,右轉走向商業街。田春達也跟着下了車,緊隨其後。商業街的擁擠超乎想像。在人潮中跟蹤,有利之點,是不容易被對方發覺;缺點是,稍微一不留神,很可能就會追不到人。田春達保持大約五米的間隔,瞪大雙眼,死死盯住對方的背影。

武吉在街角轉彎,田春達也跟着轉彎。由於行人突然減少,一旦對方回頭,那就糟糕了,還好並沒有發生這種悲劇!武吉好像入神地想着什麼事,腳步有些急促,上身微微向前傾。前面是一家名叫「露露」的咖啡店,他走了進去。

田春達神色自若地大踏步走過門口,在轉角處停下。他想,也許武吉的情婦,是這家店裡的女服務員。田春達走進附近的一家鞋帽店,買了頂軟帽戴上,他把帽檐使勁兒向前拉低,再往鏡子前一站,彷彿變成了另一個人。他想,咖啡店的客人越多,越不會引人注目,應該不會被對方看穿的!

走進咖啡店,他先站在盆栽火鳳凰後面,窺探裏面的情形。裡頭的包廂陰影下,是那雙熟悉的皮鞋。看到那雙皮鞋不安地敲打地面,看來女人還沒有到。

田春達穿過座位之間,往裡頭走,正好對面鄰座的包廂沒有人。他昂首闊步、卻又小心翼翼地,從武吉前面走過去。武吉正獨自猛抽着煙。

坐下之後,田春達等於和武吉背對背坐着。他低聲向女服務員點了一杯咖啡,然後,將全副注意力集中在背後。

包廂的椅背,忽然一陣搖晃。他掏出打火機,暗暗觀察後面,正好見到一位年約三十多歲,穿裙服的女人入座,那是過慣了富裕生活的那種中年美女。

武吉向走過來的女服務員,點了一杯檸檬茶。田春達從口袋裡,拿出看了一半的雜誌,假裝聚精會神地看雜誌,暗地裡卻豎起耳朵,聆聽隔壁包廂的動靜。

「好久不見了……」

「是很久了……你越來越漂亮啦!」

有一會兒,兩人都默默無語的。或許是久未見面,高興得說不出話來了吧!

「抱歉,我答應不再打電話給你的……」

「這樣突然,有什麼事?……」嬌柔的聲音中,摻雜着些許責怪。那是很清脆、動人的聲音!

「嗯。由芝,沒有問題吧?」

「這你放心,他根本沒有察覺……怎麼了?你的臉色很難看。」叫由芝的女人關切地問。

又是一陣沉默。然後就聽到武吉那鬱悶的聲音。只聽聲音,也能夠了解此刻,他正極力壓抑內心的衝動!

「你認識湯璧這個男人嗎?」

「不認識。他是什麼人?」

「從東陽來的,應該會和你聯繫。你真的不認識?」

「我根本不懂你在說什麼。那人怎麼了?」

又是短暫的沉默……

「打算向我們勒索……他偷拍了我們去旅館的照片……」

「這……」女人說不出話來。

武吉似乎在等待着對方的回答,或許是因為對方一直沉默不語,他只好接著說:「提到去旅館,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是我們剛認識不久時去的旅館。」

「東西你看見了?」

「不,沒有。傍晚有一個刑警來找我,告訴我了這件事情。他似乎認為,是我下的手!……」

「下手?……」女人不懂這話的意思,提高了聲調。

「那個叫湯璧的傢伙,在杏花潭的旅館裏被人殺了。當然,不是我乾的,當時我正在俱樂部的練習場。」

接下來是短暫的沉默。

「呀,你那個香煙盒很漂亮!」

「這個嗎?是朋友送的。」

「我還以為是你下的手呢!如果他找上我,我絕對不會手下留情的,當場打死他。」

「不是我!……剛剛我就說過,我不認識什麼叫湯璧的傢伙。」

「是嗎?……那我就放心了。由於這種事,沒辦法在電話里說,只好請你來這裡了。」

武吉好像鬆了一口氣.聲音轉為開朗。

女人大概正想着別的事情,忽然提高了聲調說:「那些照片在哪裡?」

「在公安局吧!」

「那麼,已經拿不回來了?」

「大概吧!……不過,對方是警察,和湯璧不同,就算放在他們那裡,應該不會用來敲詐我們吧……」

武吉用略帶開玩笑的語氣說。

「怎麼辦呢?我很不好意思……」

「那又有什麼關係?……世間像我們這樣的男女多得很,在那些溫泉旅館裏,你不也見識過了嗎?……別擔心。」

女人的聲音更加憂鬱了,嘴裏反覆念着:「真糟糕……怎麼辦?」

3

武吉不是兇手,這一點已經可視為事實。不過,由芝呢?從殺人現場,被翻得一團糟這一點來判斷,兇手應該就是男性。可是,就此認定也是危險的,還是有必要懷疑一切相關的人。

由芝雖聲稱自己不認識湯璧,但果真這樣嗎?命案發生的時候,她有不在場證明嗎?田春達希望能消除這些疑問。為此,他只得跟蹤由芝,查明她的住處。他要知道,由芝住在哪兒,更想見見對妻子不貞的事毫不知情的丈夫。

田春達先行離開「露露咖啡館」,站在街角,等着由芝走出門口。入夜以後,商業街更是熱鬧非凡。就在這時,女人推開「露露」咖啡館的玻璃門,走了出來。

兩人走到路口,武吉舉手攔下一輛空的士,拉開門讓由芝上車。這時,田春達在約五十米後方,也搭上了的士。

跟蹤行動再度開始了。由芝根本沒有想到,會有人跟蹤自己,連頭也不回。她搭的車在東大橋右轉,沿着河岸繼續前行。

前面的車子,已經駛向昏暗的高級住宅區了。

「先生,前面的車在那邊停車啦!」司機說。

「好,你駛過五十米後,慢慢停下來吧。」

付了車費,田春達立即下了車,往回走了一點兒。他專門挑圍牆根兒走,邊走邊觀察周圍的狀況,來到早已沒有人影的大門前。

氣派的石柱中間,是一扇白色的木門,隔着門,可見到兩層的西式洋樓。這是一處高級、靜謐的宅邸。一瞬間,玄關的電燈熄了。

只要知道由芝的住處,今夜的工作就算完成了。田春達邁開步伐離開了。

2

郝東刑警今天最先想拜訪的人,是一位名叫高紅的公司職員,公司位於開源大廈的二樓。

十分鐘後,郝東在大樓一間辦公室的沙發上,和高紅面對面坐下。高紅身材如其姓,非常高挑,是一個缺乏女人味、沒有生氣的女人。

「那天,我們真的在丘小姐家。」她說,「和喬先生他們四個人一起聊天。」

「我正在調查某樁殺人事件,所以,我再問你一次:當時喬召先生和你們一起,沒錯吧?」郝東的語氣,稍微有些嚴厲。怕他們四個人串通好撒謊。

「沒錯。你或許認為,我們串通偽證,但是,我根本沒有必要替喬召隱瞞。坦白地說,我並不喜歡這個人。」似乎看穿郝東心中的疑惑,高紅笑着說道。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不過,你們四個人在一起的事,如果還有四個人之外的證人,就更好了……」

「你是指證人的可信度問題吧?」高紅打斷郝東的話,「這就難了。很遺憾,丘小姐家的女傭外出了,沒有其他證人。」

房門開了,一位看起來像是高紅同事的男人,抱着文件走了進來,見到和奇特的來訪者長談的高紅,他好像很好奇,斜着眼慢慢地走了過去。放下文件後又走了出去。

「總之,我沒有多少時間,你還是去找吳山先生吧!……他和我不同,一定能給你提供有效的幫助。」高紅大概是介意自己和刑警交談的場景被同事們看到,不高興地下了逐客令。

「他今天輪休,應該在家。你現在去的話,或許他正好起床呢!」高紅補充。

3

吳山住在西城區。郝東刑警只是聽說他是公務員,還以為可能是就職於政府部門的職員。

吳山的家就在前面。那是很適合年輕上班族居住的出租公寓。

按了門鈴,一位皮膚白皙、細嫩的年輕女性出來,問明白郝東來訪的目的後回答:「我先生今天上班去了,如果很着急,何不去那邊找他?」

因為高紅打包票表示,吳山今天輪休,應該會在家。所以,郝東也一直認定吳山在家,此刻聽了吳山妻子的話,不由得失望不已。他內心裏很生氣:混賬,那個女人為什麼要騙我?

「他在哪裡上班?」

「西城區公安分局。坐公交車,兩站路就到了。」

「你先生是警察?」郝東頓時吃了一驚。

郝東刑警對於那四個人,相互證明不在現場證明,多少有些不放心,但如果其中一個人是現役警察,事情就不同了。

高紅之所以不直接告訴自己,一定是故意讓自己跑一趟,並在聽說了這件事實之後,嚇得驚愕不已吧!這時,郝東終於明白了,高紅那充滿諷刺的微笑的含義,內心更是氣憤不已。

郝東沿路折返,搭上公交車。

到了西城區公安分局。對服務台的警察說明來意後,郝東刑警被帶到一旁的小房間。穿制服的吳山很快跟着進來了。這是位虎背熊腰、中等身高的男人。

郝東馬上說明自己的調查目的,依照他的經驗,面對相同職業的吳山,最好是坦白說明狀況,要求協助。

一邊抽着香煙,吳山一邊聚精會神地聽着。之後,他把煙屁股捺熄在煙灰缸里,說:「那樁事件,我也很關心。」

他獃獃地凝視着桌上的某一點,似乎努力回想散打俱樂部的每一位成員,一一審視他們的個性和行為。

「我們散打俱樂部里,竟然會有那種人,實在是太意外了。我雖然不了解他們的私生活,但以我在俱樂部里交往的經驗而言,他們都是好人,而且,俱樂部里的氣氛也很和諧。但也不能因此就說,殺人犯不在俱樂部成員之中。」

郝東默默地抽着煙,等對方繼續說下去。

「可是,再怎麼想,也找不出有可能殺人的人啊!……」吳山煩惱地搖了搖頭。

「鄧義呢?我想知道你對此人的評斷……」

「鄧義先生嗎?……他是好人,喜歡幫助他人,是最適合當會長的人選。你大概已知道他就職於油脂公司吧?」

郝東表示,昨天他已經見過鄧義了,但因為見面時間很倉促,還看不出他的個性。

「他很親切、能幹,會員紀念章也是他設計的,他對鋸琴的演奏水平,更是我們之中最高的。」

「女會員呢?」

「有兩位。裘麗的個性文靜、善良,而高紅卻給人咄咄逼人的感覺,虛榮心很強。」

「那喬召呢?」

「他是個做生意的人,總帶有一些生意人的特性存在。不過,對音樂鋸滿懷熱情!」

「他演奏的技巧如何?」

「才勉強能夠演奏簡單樂曲而已。」

這時,郝東注意到,一說起俱樂部的事,對方的表情就非常生動。由此,也可知道,他們在聚會時的快樂了。

「聽說演奏鋸琴相當難?」

「是的,只以弦弓摩擦鋸背,很多人都會覺得,誰都能夠做得到。但是,實際上,沒有經驗的人,絕對拉不出好聽聲音。就算學會彈奏音階,可以奏曲了,但是抓音程也很難呢,我雖不曾學過小提琴,不過,聽說比拉小提琴還要難呢!」吳山警察拿起第二支煙,叼在嘴上。

郝東提出老問題,吳山很肯定地回答,自己逢奇數日輪休,所以,他也參加了在丘家的聚會,並能夠證明喬召和高紅說的是事實。

郝東終於滿意了這個回答,打開記事本,在喬召、丘、高紅、吳山等四個人的姓名前面,依次做了記號。這樣一來,不在場證明成立的,已經有五個人,只剩下三位男性會員了。

「能說明一下,剩下的三位會員的情形嗎?」郝東刑警問吳山道。

吳山說:「一位叫常雄,在郵局服務,和我不同,他是個非常熱心的研究者,也善於演奏。會員中,只有他擁有兩具鋸琴,同時,也只有他既能用弦弓,又能用鐵鎚彈奏。」

「他的個性怎麼樣?」

「很拘謹,聚會從沒有遲到過。缺點是嚴肅刻板,較難相處。」

「剩下的兩位呢?」

「曾昭來有過奇特的經歷。」吳山略帶深意地,瞥了郝東刑警一眼,眼神中似乎帶着諷刺,「他曾留學莫斯科的大學。」

「俄國?……」

「不錯。聽說專攻經濟學,目前是多所大學的講師。個性開朗、不拘小節,不像一般學者那樣,固執己見。」深吸了一口煙,他接著說,「最後是名叫周純人的版畫家。我對版畫不感興趣,所以,完全不知道他在版畫界的地位,也許是因為作畫的關係,他手指的觸感特別敏銳,非常擅長彈奏鋸琴。對音階的把握,很有自己的一套,是會員中最好的。」

吳山對人物的評斷,最後總歸於鋸琴之上。對郝東而言,鋸琴彈奏得好或壞並不關心,他只希望能判斷出,會員之中,究竟哪些人不可能殺人!

「這是我個人的意見,「吳山緊跟着解釋,「周純人和我處得並不好。見面時,當然會閑聊,但每次都好像哪裡搭錯線似的,根本談不攏。他並不是能對朋友推心置腹的那種人,不過……」吳山好像不想讓郝東開口,連珠炮似的緊接著說,「如果你要調查他的不在場證明,最好去市第一人民醫院。」

「為什麼?……」

「他因急性胃潰瘍住了院。應該是二十八日接受了手術,我和丘小姐,代表所有的會員,三十日去探望時,他還處于禁食狀態中,躺在病床上。」

郝東心想,如果這是事實,那麼,版畫家也可以從嫌疑犯的名單中剔除出去了。

吳山的觀察過於表面,若以花費寶貴的時間為代價而論,收穫實在太少,但也不能一概而論。包括他自己在內,已經證明四位男女的動向,更得到有關周純人的不在場證明的資料。

當吳山手上的香煙,快要燃燒到煙屁股時,郝東起身,道謝後離開了。

他的下一個目標是周純人。去市第一人民醫院走一遭。

4

在醫院見過負責手術的醫師和護士後,證明版畫家周純人那一天確實住院了。

確定周純人的不在場證明後,就只剩郵局職員和大學講師兩個人了。郝東先和郵局職員及講師電話聯繫之後,前往西城區郵局,拜訪常雄。

常雄的不在場證明,很容易就確定了。同事們證實他當天加班,出席勤務表上也有明確的記錄。畢竟,如果按時下班,只靠少數人員,根本沒有辦法處理郵件。所以,幾乎是所有的人,都必須天天上班。

而且,如吳山所說的那樣,這位郵局職員,看起來忠厚老實……

舔了舔鉛筆,郝東在周純人和常雄的姓名上,依樣做了記號。在八位會員中的七位,都已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的現在,只剩下曾昭來了。郝東預感最後的拜訪,可能會有所收穫!

5

方才打電話問經濟學講師曾昭來,對方說,他應該會在五點之前回家,希望那時候前來。郝東刑警看了看錶,三點十五分,從時間上來說正好。於是,他再搭公交車向北走了約一公里半,就是曾昭來家附近了。

郝東刑警在女傭的帶領下來到書房。透過敞開的房門,可見到對面的庭院,後面是銀灰色的水池。曾昭來正在屋裡看書。見到郝東進來,馬上站起來迎接,招呼入座。

曾昭來的外表,看起來約莫四十一、二歲,中等身材,穿着極有品位。鼻樑高挺,容貌可以用「眉清目秀」來形容,眼尾稍微向上翹,額頭寬闊,黑髮覆額。

他伸手拿起葫蘆形狀的透明酒瓶,在杯內倒入無色的液體,問郝東是否要嘗嘗。瓶子標籤上的文字,郝東根本看不懂,大概是俄文吧!一想到俄國酒很可能是伏特加,他就拋開一切顧慮,猛地啜了一口。舌尖傳來陣陣辛辣的觸覺,喉嚨更像是燒起來一般。這時,他忽然想起剛剛才決定的,少喝一些酒的誓言,慌忙放下酒杯。

「你是為了杏花潭的殺人事件,前來調查的吧?」曾昭來忽然冒出這一句。

郝東傻眼了似的抬起頭來。看到對方眼中泛現的笑意,他驚訝地問:「你知道了?」

「朋友給我電話了,說是你拜訪了所有的會員。所以,我已經想好了十月二十九日下午,自己都做了什麼,以便你前來時,能夠流利回答。」

「誰打電話給你的?」郝東刑警問道。

曾昭來輕輕一笑說:「那又有什麼關係呢?我們既為同一俱樂部的會員,當然會互相通知消息的。怎麼樣?是由我據此主動回答呢?還是你另外有別的問題?」

「我希望你能告訴我,上個月二十九日下午四點二十分左右,你在哪裡?」

「列車上。」對方淡淡地回答。

「列車?……是去哪裡旅行嗎?」

「是的,我去東陽。我在東陽的一所大學裏也開了課。所以,每星期必須前往一趟。」

「每個星期?……那一定很累嘍?」

「不,也不算什麼。」

曾昭來一口將酒喝光。不是像郝東那樣輕啜,而是一口倒進喉嚨里,然後再灌一杯白開水。郝東很懷疑,這樣能品嘗出酒的美味嗎?

「那麼,二十九日下午四點二十分左右呢?」郝東刑警問。

「說得更具體一點兒,那天下午四點二十分,命案發生的時刻,我正在距離案發地杏花潭大約三十五公里的地方,是在火車上。」說著,他好像事先就準備好了似的,拿出一張大大的列車時刻表,翻開用書籤夾住的那一頁,放在郝東刑警的面前。

看過列車時刻表,曾昭來又勸郝東再喝一杯。郝東拒絕了。

「但是,有人能夠證明,你搭乘了這班列車么?」

「我也預料到你會有這個疑問,所以,就在你來之前,我左思右想,雖然沒有把握能消除你的疑慮,但是……」

曾昭來舉起一隻手,制止刑警發言。他的兩根手指,除了有些不自然的彎曲外,整體看起來很白皙、很修長。

「但是……有這麼一個事實。我和在東陽的大學當副教授的朋友,一同吃了午飯,之後就在車站前分手。當時是十三點二十分,如果有必要,你可以去問他。」

郝東思考了一番,只要曾昭來在東陽車站前的不在場證明成立,那麼,他清白的可能性還是極大的。

郝東刑警一邊想着,用力點了點頭說:「那麼,那位副教授是……」

「張軍,專攻中國文學。你只要到大學去,就能夠見到他了。」曾昭來又把張軍的電話號告訴了郝東刑警。

離開曾昭來家後,郝東就給張軍打了電話,張軍證明曾昭來說的情況屬實。看來曾昭來也有確鑿的不在場證明。郝東有些失望地離開了。

6

湯璧偷拍的女性,乃是目前非常受歡迎的作家時郎的妻子由芝。這件事實,引發了專案小組相當的興趣。從命案現場的狀況來判斷,兇手應該是個男性,但如果面臨生死存亡的關頭,女性也有可能殺死湯璧!散打選手武吉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不可能是兇手。那麼,警方自然會將懷疑的對象,轉到由芝的身上。

田春達警官打算第二天一早,就去拜訪由芝。但忽然有突發的雜事必須處理,好不容易離開刑偵支隊,已經是下午三點過後了。雖然明知這時候前去,正好碰上他們吃晚飯的時間,但事態緊急,不得已他還是去了。

這天晚上,田春達結束調查回來,到達刑偵支隊的時候,郝東刑警正坐在辦公室一角,臉上浮現極其疲累的神色。為了調查線索,這兩天顯然在四處奔走,田春達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對方的收穫。

郝東向他報告了調查取證的情況。

田春達隊長聽後說:「看來,這八個人,都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郝東刑警點點頭。

「我的調查結果也和你一樣。」田春達警官說。

「你的意思是,由芝也有不在現場的證明?」郝東刑警目不轉睛地凝視着田春達。

「是的!……」田春達隊長長嘆一聲。接著說道:「我到那邊的時候,天色尚未全黑,所以,能夠清楚看見那位作家宅邸的外觀,發現比夜間所見的更為豪華、氣派。但更讓我驚異的是,他妻子的美貌!和昨晚在『露露』咖啡館見到的不同,面對面時……那女人比照片上見到的更高雅、更有氣質,毫無鄙俗之氣,看起來很賢淑,根本不像會背着丈夫紅杏出牆的女人!……」

田春達喝了口水繼續說道:「我本來以為,出來應門的會是女傭,沒想到是她親自出來開門。我說明來意,並表示昨晚在『露露』咖啡館裏見過她,她微露訝異的表情,馬上領我進了客廳。」

「她一定是驚訝極了。」郝東說。

「不過,並沒有愕然失色,而是內心彷彿已經料到我會上門拜訪一般……」

「原來如此。假定她是兇手,至少也會估算到,終有一天,會有刑警找上門來的;就算她是清白的,聽了武吉提到有關湯璧的事情,也會感覺到,刑警不久會去找她。」

「進入客廳後,我直截了當地問了她的不在場證明。我認為有關湯璧的事情,武吉應該已經告訴過她了,沒必要再重複一遍。」

「她還算配合嗎?」

「還好。不過,或許知道我在『露露』咖啡館竊聽,神色帶着些輕蔑。」

「她提出了什麼樣的不在現場證明?」

「沒什麼,就和普通的家庭主婦那樣。她說當天,她一整天都在家,並不曾外出過,尤其是下午三點至五點之間,正在準備晚飯。因為,女傭回鄉下結婚,她只好親自準備飯菜。肉攤的送貨員和蔬菜店的送貨員,都證明了這件事。另外,當時有一家雜誌社的編輯,打電話到家裡來。所以,我判斷她確實在家裡。」

「是嗎?……既然這樣,應該認同她的不在場證明了。」郝東重重地點點頭。心裏卻想着,這麼一來,事情可就麻煩嘍!既然所有的人的不在場證明都成立,那麼,兇手一定不在他們之間了。

「她丈夫是叫時郎的作家嗎?」

「是的。既寫現代小說,又寫歷史小說,目前相當受歡迎,正當紅呢!」

「她丈夫沒有出來?」

「好像在睡覺。」

「睡覺?……」

「不錯。他都是傍晚起床,從深夜工作到天亮,白天則用來睡覺。」

7

在案情分析會上,張副局長說:「既然散打俱樂部的八位會員,和田春達負責調查的由芝,及武吉都有不在場證明,那麼,不是在不在場證明的調查上有疏忽,就是兇手不在這十個人之中。」

「但是,我認為我們在調查上,沒有疏忽任何細節。」田春達隊長說。

「那是當然了,所以,兇手應該不在那幾人之中。」張副局長繼續說:「那麼,我們再從頭開始分析。湯璧從投宿『芳樂園』旅館,到遇害的三天之間,也不出去遊玩,無所事事,整天都窩在房間里,這是因為等着某人送錢過來,所以,一定有受到勒索敲詐的人。被勒索的人,可能是沾着血跡的紀念章的主人,或者是通姦時,正好被偷拍的那對男女,或者寫那封信的年輕女性等的其中之一。不過,年輕女性已經自殺,可以排除在外了。」

「對了,你們不在的時候,鑒定室送來報告,證實紀念章上黏附的是人血,雖然已經很久了……」張副局長補充說。

「大約多少年前?」田春達問。

「不知道。血型是AB型。」張副局長話歸原題,「在此,我們有必要重新探討一下,湯璧到底是怎麼進行勒索的。」

「他很可能要挾武吉或由芝,威脅要把他們的秘密,告訴給由芝的丈夫。」田春達隊長回答道。

「可我們循着這條線索調查過,已經確定他們並不是兇手。」張副局長說。「如此一來,就算湯璧確實拿着照片,勒索了什麼人,一定也是針對其他人了。可能是時郞。」

田春達表示懷疑,「湯璧的確可以要挾由芝或是武吉,說要將他們的姦情,告訴由芝的丈夫,但若直接告訴由芝的丈夫真相,能有什麼好處?」

「既然是當紅作家,應該有一定的社會地位,若被人威脅,要公開妻子的醜聞,時郎不可能置之不理啊。勒索由子的話,她的私房錢也有限,所以,若要日子過得真正快活,不如手上握着一棵搖錢樹。這筆賬,像湯璧那樣的無賴,不可能算不清楚。」

「那麼明天一早,我立刻去求證時郎本人的不在場證明。」田春達隊長說。

「只有請你多辛勞了。」

7

第二天一大早不到八點,田春達警官再次來到時郎家門口。走上迴廊,按了門鈴,女傭出來開門,對於他的再度來訪,面露疑惑的表情。

「這次我想見你家主人,請把這個交給他。」說完,遞給女傭一封信。

他認為不讓女傭知道自己是刑警,無論對他們夫妻的任何一方而言,都有好處。如果是好女傭,當然會為主人守口如瓶,不必擔心;但田春達警官並不知道,這女人是否是個好女傭。

果然如田春達警官所料,他馬上被帶進客廳。這是昨天他和由芝見面談話的房間。

「有什麼事嗎?……」寒暄過後,男主人時郎問道。

看來創作小說,確實是相當耗費精力的工作,只見作家表情很疲倦,眼眶四周出現黑暈。

「是非常重要的事。」田春達警官說。「如果可能的話,請誠實回答我的問題,最好什麼都別問。」

時郞默默點點頭。

「我想知道,十月二十九日下午,四點二十分左右,你在什麼地方?」

「你問這個,是出於什麼目的?」時郎盯着田春達警官。他有一雙閃爍着理智光芒的眼睛。

田春達警官迎上對方的視線,「簡單地說,本市發生了一樁殺人事件,我們正全力調查,卻漫無頭緒。因此,只好四處查訪和死者可能有關係的人。」

「你的意思是,死者和我有什麼關係?」時郎這種反問的方式,令田春達感到不快。「如果你不願意協助,雖然很遺憾,但我也不會強迫,只好自己設法調查了。不過,如此一來,警方必須耗費更多的時間和金錢,而你也會因而受到更多的打擾。以我們的立場而言,這樣的結局,是我們極力想避免的!……」

作家凝視着警官,久久沉默無語。既不像生氣,也不似責備。在對方的視線下,田春達開始懷疑,到底對方是對事件有某種程度的了解呢,還是完全不知情?

他不知道昨天黃昏,田春達曾經來訪嗎?如果家裡只有他妻子,或許能夠瞞騙過去,但另有外人的話,可能很難。至少,女傭的嘴巴,可不是那麼緊的!還是女傭和女主人,堅決站在同一條戰線上?

當然.也可能這位作家,就是殺死湯璧的兇手,明知一切卻故意裝蒜!

時郎說道,「能否再問一次,警方需要的,是我在什麼時候的不在場證明?」

「十月二十九日下午四點二十分。」

「十月二十九日……」時郎喃喃自語。他好像突然想起了什麼,面露苦澀的表情,傾吐心聲似的說,「我在紅葉谷。」

「紅葉谷?」

「是的,我在那邊有一幢別墅。當時正好要趕一篇愛情小說,有必要改變一下生活環境。讓心情輕鬆些,於是就到紅葉谷去了。」

「下午四點二十分,你也在紅葉谷嗎?」田春達鄭重地問。

「當然。我一整天都伏案創作,沒有離開紅葉谷一步。」

「你說一整天,那麼是白天寫作了?不是夜裡……」

「是的。我剛剛說過,這也是變換心情的一種嘗試。」

「和令夫人一起嗎?……」田春達警官進一步問道。

他已經知道,由芝留在南山的宅邸里,但仍希望再向身為丈夫的人求證一次。

「不!……」作家時郎的臉上,又浮現些許苦澀。那種表情,似乎內心有某種不願意被觸及的厭惡回憶,被突然揭開了,「我太太就待在南山市。」

「那麼,是你獨自一人?」「不,我有證人。一本叫《東風》的雜誌編輯部,派出一位女編輯跟着我,替我沏茶、削鉛筆……表面上是令人滿意的服務,實際上卻是督促我,在截稿日期之前,完成那篇作品。」

「這麼說,只要見到那位女編輯,就能證明你所說的話了?」

「是的。我想她在家的。不過,還是先打個電話,確定一下吧,免得你白跑一趟。」說著,他拿起桌上的備忘紙,寫下女編輯的住址和姓名,遞給田春達警官。

8

《東風》的女編輯葉蘭,住在中區的一處名為「白鷺園」的公寓里。田春達生怕耽誤對方上班的時間,趕忙攔了一輛的士前往。

「白鷺園」是一幢白牆紅瓦的建築物,乍看之下,很容易令人聯想到白鷺。

葉蘭的房間,就在入口的正上方。以白鷺的外形而言,正是頭部的位置。

敲門以後,穿淡桃紅色睡衣的葉蘭探出頭來,請田春達警官進來後,一邊解釋說剛剛才起床,一邊走到裡屋更衣。

不久,葉蘭換上一件藍色正裝,緩步走了出來。

「抱歉,讓你等待了!……我沒有想到,你這麼快就到了。」她再度解釋,似乎認定干刑警的人,一定不會搭的士。

田春達在心裏苦笑了一下。

「有什麼事呢?」葉蘭凝視着田春達警官問道。

「其實,我想知道上個月二十九日,你在哪兒?」

「為什麼要問這件事?」

「你認識作家時郎吧!他說二十九日那天,他一整天都在紅葉谷的別墅寫作,而且,似乎你也在旁邊……」

「不錯,時郞先生的稿件,由我負責。為什麼要問這件事呢?」

「也沒什麼……當然啦,是有一點兒小事!……」

「我說的絕對是事實,我整天跟着他。」葉蘭又說。

「尤其下午四點二十分左右的時刻,最為重要……

時郎先生是下午五點整完成作品的。所以,三點到五點之間的兩個小時內,拿短跑做比喻的話,正是進入終點之前,最緊張的時刻,他一定是集中了全副心神,絕對不會錯的!……」

只要證實當天的這一段時間內,作家和女編輯都在紅葉谷的別墅里,這樣就足夠了。

但時郎可能制止葉蘭說出真相,也可能葉蘭已經被他收買了。要讓她說出真話,應該讓她知道,這件事和殺人事件有關才行!

「你問我為什麼要問這件事,很簡單,因為當天同一時間,有一位男性被人殺害,而時郎先生應該也怨恨此人。此人是向很多人勒索、敲詐的惡性犯罪者,遭他勒索的人不在少數,被人殺害當然也算是一種因果報應。但是,這終究是殺人事件,你若作偽證,日後對你將非常不利。」田春達警官的語氣,已經接近威脅,他自己察覺後,也不禁苦笑了出來。

「啊,是殺人命案?」

「你不知道嗎?在杏花潭的旅館,有位投宿的客人——湯璧被人殺害的事件。」

「你這麼說,我也想起來了,曾在報紙上看過報道,不過……」

「不過如何?」

「時郎先生是清白的,他真是整天都在伏案寫作。」

「確實?」

「是的。」

「你如果作了偽證,也會受到連累的!」

「我沒有騙你!……何況,也沒有理由騙你。」葉蘭的語氣,忽然變得很嚴厲,烏黑的雙眸彷彿閃着光輝,「為什麼我要替時郎先生作偽證,你千萬別誤會。我和他只是作家和編輯的關係。即便在工作上,雜誌編輯對當紅作家必須尊敬,但也總是有限度的……」

「但是,像他那麼有名……」

「別說了!……就算時郎先生是大作家,目前我也沒有必要看他的臉色了。我已經辭職不幹了,以後絕對不會再涉足編輯這一行。所以,你應該明白,我沒有必要看他的臉色行事。」

說完,她起身開門,一副逐客的樣子。

即使是已經習慣於和兇惡罪犯格鬥的田春達警官,遇到這種情況也沒轍。

帶着一種灰溜溜的無趣心情,田春達警官起身大步踏出房門。

9

所有的嫌疑犯,都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專案小組的氛圍,突然急轉直下,沉重得不得了。

調查又重新回到了起點,為了排除到目前為止的調查是否有遺漏的地方,專案組人員又從頭討論了一遍和死者有關係的人的不在場證明。與此同時,他們也意識到:必須着手努力尋找新的嫌疑人。刑警們下定決心,一定要揪出真兇。

這天,田春達在吃午飯時攤開一張舊報紙,忽然筷子停在半空中,他伸手撫平皺巴巴的報紙,臉幾乎快貼上去了。那裡有一則小報道,吸引了他!

那是上個月二十九日,湯璧命案發生前兩、三天的報紙。在社會版一隅,刊載着申惠自殺的消息。由於當時還不知道,她的突然自殺,乃是受到湯璧的勒索所致,所以,警方、媒體都覺得:申惠的自殺,非常不可思議,不斷臆測她尋短見的動機。但吸引田春達視線的卻並非這個,而是申惠的母親發表的簡短談話。「那孩子馬上就要結婚了……」

申惠竟然有未婚夫!那麼,又出現了一位有殺人動機的男人了。

這位未婚夫有充分的動機,可能一個因緣際會的契機,讓他獲知了申惠自殺的真正理由,當然,可以想像,他會是何等激憤了。想替未婚妻報仇的心理,促使他關注湯璧的動向。在知道湯璧去了杏花潭之後,就趁機到杏花潭的旅館殺人……田春達一把丟下筷子,喝了一口茶,跑去見張副局長。

「什麼,申惠有未婚夫?……把報紙給我看看。」

張副局長接過田春達帶來的舊報紙,仔細看完,立刻抬起頭來,面露緊張之色。「這是出現的第十二位嫌疑犯,真沒想到,那個自殺的申惠有未婚夫。但只要是適婚期的女性,應該都會有未婚夫或男朋友的,為什麼以前我們沒有想到……」

田春達解釋了一句:「申惠和寡居母親相依為命。而唯一的女兒自殺了,母親悲痛欲絕,身體和精神狀態都很不好,所以當時也沒向她多詢問。」

張副局長說道。「那麼,馬上去調查這位未婚夫。」

10

刑警敲了申惠家的門。六十多歲的老婦人出來應門。她一手拿着老花眼鏡,滿臉疑惑地望着田春達警官。

田春達遞出手上的雨傘,語氣誠懇地說:「我前不久在商業街,碰到一場大雨,慌忙跑到屋檐下躲雨,但是雨勢卻無轉小的跡象。正在進退維谷之際,偶然遇見令愛,她說他們要搭車回去,就叫她未婚夫把傘借給我。」

雖然明知在死了女兒的母親面前,編這樣的故事太殘酷,但除此之外,並無更適當的方法。「我一直想送回來,可是,令愛只說,那是她的未婚夫,沒告訴我姓名和工作的地方。我本想打電話問令愛,卻想不到發生了那種事……實在太遺憾了!……」其實,在田春達的內心裏,也很同情面前的老婦人,「在這種時候前來打擾,我也知道不應該,但是,拖延太久不把傘送還,我心裏也過意不去,所以……」

母親似乎對田春達說的話毫不懷疑,反而是眼前的這人提到自己已經逝去的女兒,又引得她悲從中來。

田春達掏出記事本,詢問未婚夫的姓名、住址以及工作地點,說要把傘還給他。

離開申惠家。田春達坐的士來到了申惠未婚夫李剛的工作單位。他對服務台小姐說,他要見李剛,請幫助聯繫。

服務小姐拿起電話聯繫,之後對田春達說:「李剛先生手邊正好有工作,希望你能夠暫時等他三分鐘。」

「謝謝!……」田春達警官點頭致意。

時間已經過去了五分鐘,可李剛還沒有露面。田春達又去問前台服務員。

服務員又拿起電話聯繫,之後她有些歉意地對田春達說:「李剛的同事說,李剛家裡突然有事,他急忙回家了。」服務員又解釋:「這幢樓有後門,他可能從後門走了。」

田春達一聽心想,糟糕!他可能察覺了什麼,逃跑了。

他急忙走出大樓,與等在車上的郝東刑警開車直奔李剛家。

「李剛這傢伙,可能早就預料到有今天的事了。」郝東一邊開着車一邊氣憤地說。

李剛並沒有回到他住的公寓,出了公司以後,就失去蹤影了。

11

李剛依舊蹤跡全無。儘管警方已經在各處布下了天羅地網,卻仍然未能獲知其藏身處,這種狀態整整持續了一個星期。

十一月二十一日清晨,專案小組接到李剛被東陽水上警察支隊逮捕的消息。這時候,已經是湯璧被人殺害之後的第二十四天了。

專案組的成員心裏都認為,經歷過幾度轉折起伏,終於到達最後的階段了。

李剛被押回南山市刑偵支隊。本來以為潛逃一星期,應該是憔悴至極的。但事實上,李剛卻似乎攝足了充分的營養,滿面油光,鬍子也颳得乾乾淨淨的,連頭髮都燙了。身上穿的衣服,也和上班時穿的一樣,光鮮整齊。

田春達隊長和郝東、安義刑警在訊問室訊問李剛。

「李剛,你跟湯璧的案子有關係吧?他是不是你殺的?」田春達看着李剛問。

「沒有,我沒有殺湯璧,我跟他的案子沒關係。」李剛急忙否認。

「那你為什麼急忙潛逃?」

「我,我是以為我倒賣外匯的事犯案了,警察因為這事來抓我,我一時慌張,就逃跑了。」

「那十月二十九日下午到晚上你在哪裡?在做什麼?」

李剛想了一下說:「那天我正在東陽出差,一直到第二天晚上才回到南山市。」

經查證,李剛交代的情況屬實。他殺害湯璧的嫌疑也解除了。專案組的成員都很失望,又空歡喜了一場!

12

這天,田春達隊長和郝東刑警又討論案情。田春達說道:「葉蘭的辭職,讓我覺得莫名其妙。」

郝東專註地聽着。

「負責當紅作家稿件的她,在編輯部中一定具有相當的才能,對於這樣的編輯,公司不可能把她辭退。」

「嗯!……」

「所以,只能認為她是自動辭職。」

郝東又點點頭。

「葉蘭就職的雜誌社實力相當雄厚。職員薪水也相當優厚,待遇也相當好。這是個非常理想的工作。像這樣好的單位,員工自動辭職,豈非很不可思議?」

「我也有同感。」

「或許,她的離職和此次事件之間,並沒有任何關聯。但是,那樁命案的發生,和在紅葉谷別墅的不在現場證明,以及她辭職的時間巧合重複,我認為我們有必要,深入查明這其間的關係。」田春達思索着說。

14

「請問總編輯在不在?……我想詢問有關已離職的葉蘭編輯的事情。」田春達對東風雜誌社的前台接待員說。

女接待員拿起電話話筒。片刻後對田春達說:「三樓走廊右側是會客室,請在裏面稍候。」

剛在明亮的會客室坐下,總編輯就進來了。他戴着近視眼鏡,黑色貝雷帽底下,露出蓬亂、粗糙的披肩長發,給人瘦弱的印象。

「葉蘭小姐她怎麼了?……」看了警察證件,總編輯疑惑地望着田春達警官。

「也沒什麼。我只是來問清楚她離職的理由。因為,聽說其中有一些特殊的事情……」田春達警官故布疑陣。

「是的,是有一些事……」

「我想聽你親口說明事情真相。」

總編輯用瘦長的手指掏出香煙,遞給客人一支,自己也點着一支,說道:「既然你已經知道了,我就不隱瞞了。那種事情一旦曝光,除非是相當厚顏無恥的人,否則當然是做不下去的。」

「為求不出差錯,希望您能夠從頭說明。」

「詳細情形,我也不太清楚。因為,她本人都很不好意思說,因此竭力隱瞞,我也不想勉強追問。總歸一句話,那算是一樁醜聞,如果追根究底,一旦時郎先生不高興,問題就嚴重了。」

果然是有問題,而且是和時郎!……田春達警官極力抑制興奮的心情,故作若無其事,接茬說道:「這當然也是沒有辦法的事,畢竟,時郎先生是目前當紅的作家。」

「正是這樣。」

「但是,我認為葉蘭小姐,可以不必離職……」

「不……既然殉情不成,除非臉皮極厚的人,否則無法繼續幹下去。葉蘭小姐是一個很有浪漫情懷的人,我一直希望,她能夠踏實一點兒,卻誰知道……」

總編輯深吸一口煙,用指尖彈落煙灰。

殉情失敗!……

從總編輯的話中,可推察出另一個殉情的人,正是時郎。田春達從未想像過,當紅作家和女編輯殉情。不過,如果是妻子在外偷情的時郎,既然已經對婚姻生活絕望,當然有可能被死神誘惑了!

「是在紅葉谷的別墅?」田春達問。

「是的,正是在時郎先生的別墅里。」

「時郎先生有妻子,難道在兩人感情未曾深入之前,她沒有發覺?」

「或許吧!……如果知道,應該會怪罪於我才對,因為,葉蘭小姐由我領導。我們也疏忽了。今年春天,葉蘭小姐才開始負責時郎先生的稿件,但從未顯露出任何跡象。」

總編輯之所以不再深入說明,很可能是無事實資料,但也可能是顧忌到當紅作家,恐怕招致對方不快!田春達警官想到,想深入了解,最好直接拜訪葉蘭。

16

「白鷺園」葉蘭的住房裡,幾乎沒有傢具了。儘管籠罩着明亮的陽光,仍有一種凄涼的感覺。

「我不知道你來有什麼事,不過,你今天來得正好,後天,我就要離開了。」葉蘭低聲對田春達警官說。

「如果搬家,我也會去你搬遷的新家拜訪的。」田春達說道。

田春達喝了一口水又說道:

「和時郎先生在紅葉谷的別墅里發生的一切事情,以及你們企圖自殺失敗的事,你能說說嗎?」

葉蘭的臉上,迅速閃過不同的表情,驚愕之後是憤怒,而在得知對方已經知道實情、自己再也無法隱瞞之後,臉上卻表現出絕望的神色,另外還有幾分畏懼之色,因為不知道對方,到底對此了解到什麼程度。

「可是,時郎先生並非殺害湯璧的兇手。」

「是不是兇手由我們判斷。你是什麼時候去紅葉谷的?」田春達警官不留餘地地乘勝追擊,他雖然不知葉蘭是否為理智的女人,但訊問的要訣是:制敵先機,讓對方沒有反擊的餘地!

「二十八日下午。」葉蘭低聲說。

「時郎先生是在什麼時候,到達別墅的?」

「和我一起。我們在南山車站會合。」

「時郎先生到達別墅後是否馬上開始寫作?」

「不,那天晚上沒有木柴生火,因此他靜不下心來。」

靜不下心可解釋成殺人之前的不安,田春達心想。

「二十九日呢?」

「一大清早,他就開始寫作,我在旁邊陪着,幫忙謄寫稿件、沏茶。因為他說過,在死之前,希望完成和雜誌社約定的工作。」

「以作家而論,這是最值得敬佩的態度。那麼,二十九日一整天,他都在別墅里寫作,你敢發誓那是事實?」

葉蘭睜大雙眼,凝視着田春達警官。那是責怪發問者的執拗眼神。她說:「當然不是絕對沒有離開過桌前。寫作這一行,不管是肉體上或精神上,都是很勞累的工作,沒辦法持續坐上幾個小時。所以,每隔―小時,就會在庭院里散步個十至十五分鐘。不過,我能夠肯定,我們不曾離開過別墅院落。」

假定時郎是兇手的話,只能認為葉蘭做的是偽證。為了證實她說的是偽證,必須讓她儘可能說明,以便從她的話里,找出自相矛盾的地方!

田春達掏出記事本,說:「我們再重新整理一遍。到達別墅是二十七日下午……」

「不,是二十八日。」

「對……對,是我搞錯了。二十九日一整天,時郎先生都在寫作,你就在他身旁。」

「是的。」

「這麼說,你們是當晚自殺了?」

「不……是在十月三十日,我們重新商量此事。時郎先生表示,他不只是在創作上陷入低潮,生活上也感到疲累。我認為也難怪,寫了那麼多作品,一定很累的!」

「是誰先提出要自殺的?」

葉蘭凝視着交握的手指,似乎在沉思:「抵達別墅的當晚,我們喝了酒。酒醉的時候,時郎先生先提起的。現在回想起來,我很後悔自己做出那種傻事,但在沒有第三個人的別墅里,和他單獨在一起,難免會陷入某種奇妙的氣氛包圍之中。一開始,可能是酒精作祟,逐漸地,開始相信和他死在一起,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是服毒?……」田春達警官細問道。如果用手槍或刀,不可能康復得這樣快。

「不是,是服用安眠藥,三十日晚上吞服下去的。在睡前吞服,打算就這樣一睡不醒。只不過,要服下剛好適合的量,實在很不容易。」葉蘭蹙緊雙眉,喃喃說著。

「你們是被誰發現的?」

「自然醒來的。可是,醒後的一、兩個小時以內,整個人都昏昏沉沉的。我雖然不相信人死後會上天堂或下地獄,但是,有一段時間,真感覺自己已在死後的世界裏。聽到屋外的鳥叫聲,還以為是極樂鳥呢!午後的陽光,從窗帘縫隙射入,房間里很明亮。」

「哦?……」

「逐漸清醒過來之後,平日的習慣也恢復了。我像早上醒來時一樣看錶,知道已經是下午三點過後.想着原來天堂里,也是以一個小時為時間單位的,然後,又迷迷糊糊睡著了。第二次醒來的時候,已經快到下午四點了。我一面想着,再過一個小時,就要下班了,一面轉臉望去,發現時郎先生睡在身旁,鼾聲如雷,口水直流。我完全清醒了過來,也記起了我們殉情失敗了,內心慌亂不已。」

「那也難怪!……」田春達警官輕輕點頭。

「我想叫醫生,卻又怕事情一傳開,招來困擾。等到冷靜下來之後,又覺得像時郎先生這樣才華洋溢的作家,就這樣死了,是文壇的一大損失……也許,這是身為編輯的責任感吧!……」

田春達警官默默頷首。

「到了傍晚,雖然我覺得胸部沉悶,雙腿無力,我仍然勉強走着去找醫生。本來,我打算告訴醫生,時郎先生因為失眠,服用過量的安眠藥,但是因為自己也未完全康復,就倒在診療室里了。醫生大吃一驚,看了我的身份證,要護士和我們總編輯聯繫,自己趕往時郎先生的別墅。」

「這可真是千鈞一髮。」

「是的!……不過,根據醫生所說,吞服安眠藥自殺,大多是第二天就死亡了,像我們這樣連續昏睡兩天的,通常都會活過來。」

「嘿,昏睡兩天?」

「是的,因為服用的藥量太多。我們本以為用藥量越多,死的可能性越大,但是……在那之後,我患上了危險的咽下性肺炎,還好獲救了,看來死神並不喜歡我呢!……」

「那有什麼不好?你不會想真的再次自殺吧!……」田春達說道,「時郎先生應該也一樣。」

葉蘭點了點頭,然後甩一甩長發,抬起頭來緩緩說:「可是,時郎先生卻很生氣,事後他大罵了我一頓,問我為什麼把醫生叫來。」

「哦?……」

「他還在生氣,向總編輯要求,更換負責他稿件的人。當然,這次是男性,他再也不可能和對方殉情了。」

「原來是這樣。沒辦法,作家很多是神經質的。」田春達警官說道。

「這話也對。他那樣責怪我,我也很不愉快。不管怎麼樣,未免太過分了。」

雖然葉蘭努力掩飾內心的感情,聲音卻不住地顫抖着。

17

回到刑偵支隊以後,田春達又仔細琢磨與葉蘭的談話記錄,結果發現了一個疑點。這個疑點可能成為破案的關鍵。於是,田春達決定再次詢問葉蘭。

這次,他們在葉蘭家附近的一家茶館交談。

「也許你會覺得我問得奇怪,你現在戴在手上的手錶,和在紅葉谷別墅戴的是同一個嗎?」田春達發問了。

「什麼?……」葉蘭很意外地反問。但立刻接着回答,「是的,就是同一個。」

「那是什麼地方的產品?」

「瑞士產品。我從大學畢業的時候,我母親把她佩戴的手錶,送給我當作紀念。」

葉蘭將大衣衣袖拉高一、兩寸,露出銀制的方形小手錶,錶帶也是銀色金屬製成,和新近流行的女用手錶不同,相當雅緻。

「上緊發條後,這表可以走多久?」

「這……頂多三十個小時左右。」

葉蘭滿心不明白,對方為什麼問出這麼個問題,眼神里滿是疑惑。

這時,田春達從口袋裡掏出記事本,在桌上翻開,凝視着她烏黑的眼眸。

「我想再問一次,你們服下安眠藥,就是在十月三十日的晚上……沒錯吧?」

「是的。」

「第二天即十月三十一日,你們繼續昏睡。直到十一月一日下午,才終於醒過來的?」

「是的!」

「你第一次看手錶的時候,正好是在下午三點,第二次看是在四點,這時候才發現,身旁躺着時郎先生?」

「是的……」雖然不明白原因,但大概是因為田春達警官的眼神很嚴肅的緣故,葉蘭的表情也跟着轉為嚴肅。

「這麼說,豈不很奇怪?……你的手錶上緊發條的時間,應該是三十日晚上服下安眠藥後,還沒有進入昏睡之前,或是更早以前,總不會是在睡着之後,才上緊發條的吧?」

「是的。」葉蘭馬上表示同意,同時閉嘴不語,閉上眼睛,回想當時的情景,然後,才再次以肯定的語氣說,「我覺得是依照平常的習慣,在服下藥後,上床時上緊發條。以時間來說,應該是晚上十點左右。」

「那麼,假定是晚上十點上緊發條的,之後手錶會繼續走動三十個小時,那麼就應該到一日凌晨,三點的時候停止啊!……」

可是,當葉蘭下午三點醒轉時,本應該在十二個小時之前,就已經不動的手錶發條,卻仍繼續在工作。

好不容易,她終於明白田春達警官的疑問了:「真的是很奇怪……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呢?」

田春達警官當時沒有馬上作答,他笑了,笑容很和氣,然後啜了一口紅茶。「我想,答案有兩個:第一是,當你還在昏睡中時,有人替你上緊手錶的發條……」

「可是,這不可能!……」她立刻反駁。誰會在她昏睡中,替她上緊手錶的發條呢?

「不錯。那麼,第二種解釋是,你從昏睡醒來的時間,並非如你認為的,是在十一月一日,也就是說,你並非持續昏睡了兩天,而是在服下安眠藥的第二天,下午三點鐘就清醒了。」

田春達警官的說明,葉蘭無法同意,她甩動長發,反問道:「可是,我醒來的時候,確實是十一月一日。醫生知道,總編輯也知道。如果你的話是事實,那麼,我醒來那天,豈不是應該是十月三十一日?

服藥是在三十日晚上,醒來那天是十一月一日。怎麼想也應該,是持續昏睡兩天啊!」

田春達警官毫不讓步,笑着說:「那麼,手錶能夠多走了十幾個小時,該怎麼說明呢?」

「可是,昏睡兩天也是事實啊!我真的是十一月一日醒來的。」

葉蘭無法回答田春達警官提出的疑問,對於十一月一日醒來的事,她也毫不讓步。

田春達警官並沒有急於反駁,反而問了她幾個完全不相關的問題。葉蘭全然不明白,對方究竟在想些什麼,一時心中湧起一種迷惑。

「你是十月二十八日抵達別墅,睡了一晚,第二天早晨——即十月二十九日醒來時,沒有覺得身體不適,或心情不快嗎?……」

「這……」葉蘭思索着,忽然,像想到了什麼,於是說道,「那天我頭疼,一整天都茫茫然的,什麼事情都不想做。雖然時郎先生默默寫作,讓我很是放心,但是……」說到這兒,葉蘭突然露出很不可思議的神情,「可是,你怎麼會知道的?簡直是千里眼啊!……」

「我裸眼視力是一點零,不是什麼千里眼。」

「可是,這就奇怪了,你怎會知道的?」

「哈哈哈,我是剛剛才知道的。」

葉蘭有些不甘心地瞪着田春達。她感到不可思議的,並不僅僅是這一件事。只能走動三十個小時的手錶,為什麼走了四十一個小時呢?這也是一個疑問。

從田春達警官那自信滿滿的表情來判斷,他一定找到了解開這個謎團的答案。但他現在顯然不想說明!

18

田春達回到刑偵支隊後,決定訊問時郎。

時郎穿着高級西裝,打着黑色領帶,神情有些緊張地來到刑偵支隊。他冷冷地說:「我通宵工作到天亮,雖然不知道有什麼事,但希望能儘快結束。」

不錯,他眼窩低陷,兩眼毫無神采。一見到這樣疲憊的臉,便可知道寫作這一行是很辛苦的。

「別急,先請坐。」田春達警官沉靜地說。

「我想請教的是,十月二十九日,湯璧遇害的事情。那天,有人在火車上看到你。」

時郎那蒼白的額際,忽然泛現出紅潮,滿臉怒氣地說:「你胡說什麼,我不是說過了嘛:當時我人在紅葉谷的別墅寫作嗎?……而且,葉蘭小姐就是證人!……」

但是,田春達警官很了解對方這種憤怒只是在虛張聲勢。反而覺得他既可憐、又滑稽。

「哈哈哈……時郎先生,最初我也相信那是事實,但現在不同了。幾天前我和葉蘭小姐見過面,結果,證明我推測得沒錯。」

「我雖然不知道是什麼事,但我當時的確就在別墅,這是事實!」

「絕對不是事實!……」田春達警官和激動的時郎,正好形成強烈的對比,他冷靜地說話,不過,聲音里略帶着挖苦。「不錯,葉蘭小姐證明你從十月二十九日上午,到傍晚都在寫作。但事實上,你實際工作之日,並非十月二十九日,而是次日的十月三十日。你用了一種不為人知的方法,使葉蘭小姐將三十日誤以為是二十九日。」

「這有可能嗎?……」時郎一副被愚弄的表情,氣憤地偏過頭。

「當然可能。而且,事實上你也成功地做到了。」

「胡說!……」

「是真的。你們兩人,是在十月二十八日的黃昏,一起抵達紅葉谷的。當晚,你讓不太會喝酒的葉蘭小姐,喝下口感極佳的甜酒,她醉倒了。第二天早上醒來時,葉蘭小姐昏沉沉的,一整天都很不舒服,勉強才能夠替寫作的你沏茶倒水。」

「她是宿醉。喝了太多酒……」

「不錯,你也告訴葉蘭小姐,她那是宿醉。但是,如果在酒裏面摻入大量安眠藥,醒來後也會很不舒服的!」

時郎擱在桌上的手,忽然一陣痙攣。田春達警官假裝沒有看見。

「在那種狀況下,只要說是宿醉,對方會很容易地就會被你的暗示誘導。畢竟,她是沒有醉酒經驗的女性,會誤以為頭昏腦脹、提不起勁兒就是宿醉。」

「……」時郎閉口未發一語,靜靜地聽着。

「我既然會對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你,來說這些話,你可以認為,我掌握了一定相關的資料,並非開玩笑。」

「要不是開玩笑,那就是誣陷了。」時郎反駁了一句。

「怎麼說是你的自由。」田春達警官的眼中,浮現出勝利的笑意,「反正,關於你構思出來的不在場證明,經我們深入調查,已經證實是偽證。抵達別墅的二十八日夜晚,你在葉蘭飲用的甜酒里,摻進相當分量的安眠藥,讓她喝下。所以,她第二天並沒有醒過來,持續昏睡到第三天,也就是十月三十日的早上,才清醒了過來。她做夢也想不到,你會給她吃了安眠藥,所以以為她是第二天的二十九日就醒來了。可以想像,你或許給了她什麼暗示了吧!結果,葉蘭小姐並沒有發覺,自己昏睡了兩夜,把三十日誤認為是二十九日,也就是,出現了多一天的二十九日的空白。而你卻利用這一天去杏花潭的旅館殺害了湯璧。」

「……」時郎茫然地聽着田春達警官的指證。

「畢竟你那處別墅,地處荒僻,不必憂慮有送貨員上門。也不會有郵差過來。所以,不會有人發現你二十九日,並不在別墅的事實。因此,你就放心出門了。」

「不,不對!……」

田春達警官繼續說:「和夏季不同,鄰近的別墅,都沒有人居住。只要這幢遠離塵囂的別墅,和外界斷絕聯繫,那麼,葉蘭小姐不可能發覺,日期已經偏差了一天。但是,你們也不能永遠待在別墅里,如果離開別墅一步,可以確定,葉蘭小姐一定會發現日期上的偏差!因而離開別墅之前,你必須將錯誤的日期,再調回到正常狀態才行。上一次是讓她把三十日錯以為是二十九日,但這次正好相反,必須將日期往回退一天。」

「……」時郎閉口無語,靜靜地聽着。

「所以,你想到了『殉情』的伎倆。當然啦,你根本不想死!只打算在三十一日——就是『殉情』的第二天再醒過來,這就和普通失眠症患者,服用安眠藥入睡的情況相同。」

「一直相信三十一日是三十日的葉蘭小姐,她就不同了。她雖然只昏睡了十八個小時,卻因為醒來的那天是十一月一日,所以,她認為自己昏睡了十八個小時加二十四小時,既四十二小時。而當時你仍在她身旁,昏睡不醒。我想,那隻不過是演戲,其實,你早就醒過來了。」

時郎緊緊抿着嘴唇,依然沉默不語。雖然剛才還滿臉通紅,但是現在已經冷靜下來了,一點兒也不像被追打的老鼠那樣慌張。

「為了方便整理思路,我列了一張表。你看看,如果哪裡錯了,請告訴我。」

說著,田春達警官翻開記事本,推到時郎面前。

上面簡明扼要地,記着兩個不同的日期,以及時郎和葉蘭兩個人,在別墅里的行動。

「……」時郎看過後默然地點了點頭。

「然而,殉情失敗後,卻發生相反的情形。表面上是昏睡兩天,葉蘭小姐的手錶,應該已經停止不動才對,但她卻表示,手錶仍舊正常計時。由此,我才能夠識破你的不在場證明是偽證。」田春達警官笑着說道。「像你這樣慎重的人,會忽略手錶的細節,實在是太讓人意外了。當然啦,就算你注意到這一點,也沒辦法讓手錶的指針不動吧!」

時郎低頭不語。

「越是深入調查,我越為你聰明的頭腦、縝密的邏輯感到驚訝不已。你殉情失敗以後,刻意對葉蘭小姐冷淡,除了想在三角關係上,畫下句號之外,另一方面,也是藉此激怒葉蘭小姐,讓我們更加相信她的證言吧?」

「……」時郎想說些什麼,卻無言以對。

「我們實際所做的調查,其實比你想像的更加周全、深入。」田春達警官施以最後一擊,「安眠藥使用得恰到好處,是相當困難的,一旦分量把握不好,很容易鬧出人命。但你太太以前,曾深受失眠的折磨。當時,你曾經讓她連續服用瑞士製造的安眠藥『德利頓』。」

時郎倒抽了一口冷氣。

「若是我們男人,服用兩顆,就會昏睡六小時;服用十顆,則大約可昏睡兩天;至於女性,必須酌量減少。這一點,你可能已經從令夫人身上獲得了充分的經驗。令夫人和葉蘭小姐都是女性,生理條件也幾乎相同,只要應用這些知識就可以了,怎麼樣?……我的話沒錯吧!……」

有兇器、有動機,又在回程列車中,找到了目擊者,時郎偽造的不在場證明,已經被徹底摧毀了!——田春達警官對此非常有自信。

約莫沉默了十分鐘,時郎這才承認,自己的確偽造了不在場證明。他又說:「湯璧那個畜生寄勒索信給我妻子,是在前年年初的事。最初,妻子有求必應;但次數一多,終於無法應付了。到了今年春天,她告訴我實話時,我才第一次知道,竟然有這樣的人物存在。當時,我對妻子的行為,感到非常生氣。但是,我覺得不能把責任全部都推給她,何況,因為湯璧的出現,我們夫妻間的愛情又復蘇了……「可是,我還是無法高興起來。因為若不付錢,湯田就威脅要把那些照片公開。」

「用什麼方式付款?」

「每一次,湯璧都會指定不同的方法。有時候是電匯,有時候是支票,通常是寄到東陽中心郵局的郵政信箱。」

時郎從口袋裡掏出鱷魚皮製香煙盒,叼了一支,但打火機卻怎麼都打不出火。他繼續說:「結果,我完全照湯璧的意思辦了。他似乎看準了,我不希望私生活的秘密被外人知悉的弱點,在他的要挾之下,我只好依照他的要求,一一付款。今年夏天,他打了好幾個電話過來,要我贖回照片,並說他秋天會來一趟南山,要我在這段期間內,為他準備好錢。雖然我算是目前的當紅作家,收入還不錯。但是,他要求的勒索贖金,是讓我都感到愕然的龐大數目!在下定決心殺掉他,以斷絕禍根之前,我非常苦惱。只要看我從夏季到目前的創作量,就可明白,我是何等苦惱了。我的作品數量,正在大幅減少。」

「關於葉蘭小姐的事情……在我妻子坦白告訴我,她紅杏出牆的事情時,葉蘭正好負責我的稿件,經常在我家進出。當然,其時另有不少女性編輯來家裡,但是,我之所以特別被葉蘭小姐所吸引,主要是她的個性和容貌,正好是我欣賞的那一類型。至少,家庭醜事帶給我的苦惱,從她身上獲得了不少慰藉。」

好不容易,打火機點着了。時郎深深地吸了好幾口煙,似乎在抑制內心的激動一般,緩緩閉上了眼睛……「在湯璧來南山之前,約莫還有三個月。我冷靜地盤算着殺人的方法。當然,我沒有告訴我妻子!那個不在現場的證明的計劃,是我獨自花了約一個星期左右的時間想出來的,但應該選擇誰,來扮演證實偽造的『不在場證明』的殉情對象呢?……我在酒吧女服務員之中物色良久,卻在能夠賦予證詞可信性的前提下,選上了葉蘭小姐。以前,我也真心愛過她,但和妻子愛情復蘇後,想一想,妻子是自己人,葉蘭小姐再怎麼說,也是一個外人。當然,在葉蘭小姐之外,我也找不到適當人選,這也是原因之一。所以,在百般苦惱之後,我下了結論——為斷絕湯璧無休止的騷擾,不得不利用葉蘭小姐。」

田春達警官的眼裡不留情面地顯露出批判之色,望着對方,同時點了點頭,說道:「但是,你不是說過:你是害怕家裡的醜事被公開,而接受湯璧的勒索嗎?那麼,選擇和葉蘭小姐的殉情,難道就不是醜事?」

「兩者都是,但性質卻是不一樣的。譬如,如果我是教育家,那麼,這兩件事,都是關乎名譽的重大事情。因為我是作家,情況就不同了。在此,我並不想討論其中的差別。但是從實際生活中,發生的事例來看,藝術家——作家、音樂家或畫家之類的,絕對不會因為殉情失敗而聲譽掃地。」

「除了這一點之外,一切都像你所說的。包括『德利頓』的事,忽略了手錶時刻的事、在火車上被目擊的事……關於這些,我真佩服你,專家就是不一樣。」

田春達聽了時郎的話心想,在寫作上你是專家,在破案上,如你所說,我是專家。現在,我這個專家要逮捕你這個專家了。他盯着時郎說:「你現在收拾一下,跟我去公安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