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家暴,落荒而逃
身為90後的郝孟媛是萬萬也沒有想到,自己剛結婚半年多就已被老公動手打了不下十幾次了。而他老公每一次和郝孟媛動手,竟然都僅僅是因為生活中那些與他意見不合的雞毛蒜皮的小事。
「我告訴你孫正濤,我受夠你了!就算像你說的那樣,我也要和你離婚!必須離婚!馬上離婚!」郝孟媛向她老公放下狠話,隨即她拽着拉杆箱便摔門而去。
這一次挨打後,郝孟媛終於不再繼續深陷糾結與彷徨無助之中。她堅定離婚的樣子像極了一個突然耍大牌罷演的大明星,那氣場令孫正濤着實驚掉了下巴。
郝孟媛,女,1994年,獨生子女,父親是做工程項目的、收入頗豐,母親自從當年生了郝孟媛就沒再出去上班。由於家庭經濟條件優越,郝孟媛自小就生活得無憂無慮,於是也養成了她簡單善良、隨和大咧的性格;長大後,郝孟媛與大多數女孩子的想法一樣,希望能嫁給一個自己很喜歡、對方更喜歡自己的男人。
就在郝孟媛23歲那一年,經家中親戚介紹,她與這個家暴她的老公孫正濤相親認識了。兩個人相戀了三年多步入了神聖的婚姻殿堂,之前有些相親的男生說郝孟媛的擇偶要求可不低,其實郝孟媛一點兒公主病也沒有,相反,她可是過日子的一把好手呀,勤儉持家、鄰里和睦、洗衣做飯收拾屋子那是樣樣都很麻利。
孫正濤,男,1991年,獨生子女,父母工薪家庭,談不上貧富,就是普通家境。孫正濤,身高1米76,體重63公斤,法務工作,人長得白白凈凈、斯斯文文的,鼻樑上還架着一副樹脂眼鏡,更顯得他穩重、踏實了。
當初,郝孟媛的父母覺得孫正濤比自己閨女大三歲挺好的,年紀大幾歲應該更懂得疼人、遇事時也能多照顧她、讓着她一些。郝孟媛身邊朋友結婚的並不多、她自己也不着急結婚,郝孟媛的父母覺得正好可以多觀察一下這個孫正濤,於是,郝孟媛和孫正濤戀愛一談就是三年多。由於孫正濤工作經常加班的緣故,別看他倆戀愛三年但他到郝孟媛父母家的次數卻屈指可數;見面次數雖然並不多,然而郝孟媛的父母覺得孫正濤這個人言談舉止儒雅、性格成熟穩重,於是在心裏都很認可和喜歡這個未來的女婿。
郝孟媛拖着行李箱回到了娘家,她跟父母說——
「爸媽,我需要離婚,孫正濤他不止一次的家暴我!」
「您們先別激動,我人沒事兒!」
「新婚蜜月回來不久,生活中每當我倆發生意見不統一的時候,不管什麼事情孫正濤他就動手打我,雖然不至於見血見青的那種吧,但是一個大男人的手勁大啊打在我身上很疼!起初,我也在他心情好時與他溝通過許多次了,可是他每一次都說是由於工作壓力大所以沒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他知道自己錯了保證以後不會這樣了。」
「其實,我沒敢和您二老講,在籌備婚禮期間,有一次,孫正濤和他媽媽吵起來了,我站在他倆旁邊覺得很尷尬,於是我就拽了一下孫正濤的衣服對他說不要衝他媽媽喊叫。哪料,孫正濤順手就給我來了一記耳光,孫正濤說他們娘倆說話時讓我少插嘴!我當時就哭了,我對他說我長這麼大沒人動過我一根汗毛,你竟然敢打我!別看咱倆已經扯證了,但是這婚我不跟你結了!就當我甩手就想走人時,孫正濤的媽媽突然用身體擋住了房門並且跪倒了我的面前對我說:媛媛呀,最近濤濤的工作壓力非常大估計他沒和你說起吧準是怕你擔心他,加上他天天下班回來還要盯婚房裝修這些事情所以今天他是一時着急犯了糊塗、做了錯事呀,結婚可不是兒戲,你們三年的感情哪能說不結就不結了呀,請你看在我這個婆婆的面子上就原諒濤濤這一次吧。那時我心想:大家都說嫁個好老公,不如趕上個好婆婆!我當時見孫正濤的媽媽一直跪我面前哭着求我,我就以為孫正濤的媽媽應該就是大家傳說的那種好婆婆了吧,於是我就原諒了孫正濤。婆婆先是謝謝我,然後用關心的口吻對我說:你回家就不要把這件事告訴你爸媽了,他們要是知道了肯定會心疼你的,這事也就過不去了。於是,我便答應了婆婆不說。」
「婚後,孫正濤第一次動手打我的時候,我就跑孫正濤媽媽家去了,我心想我讓我婆婆來說孫正濤!沒想到,孫正濤媽媽聽後對我說:咳,夫妻倆哪有不拌嘴不吵架的呀,打是親罵是愛嘛,小兩口床頭吵架床尾和,你快回去吧。我當時還不理解,心想:我婆婆這番話,到底說得對不對呢?後來,孫正濤又打我,我又去過幾次婆婆家,有一次孫正濤媽媽家門口的一位老鄰居私下告訴我說這片兒人都稱孫正濤的媽媽是一個母老虎、文化修養低、講話口無遮攔素質也差、做人做事特別的惡!所以,此後我就再也沒去找過孫正濤媽媽說孫正濤動手打我的事了。」
「我一看孫正濤媽媽也不幫忙了,我想了許久我該怎麼辦才好呀?見孫正濤總是動不動就伸手打人,有一次我跟孫正濤提出我想跟他離婚的想法。孫正濤冷冷地問我,憑什麼跟他離婚?我說,因為他對我家庭暴力啊!然後,孫正濤哈哈大笑起來,他說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說我身上沒有家暴的傷痕、我也沒有證人證言、連家暴的視頻證據我也沒有,他問我到底想拿什麼去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他還說,他到時候倒是可以反咬我一個誣陷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孫正濤說,如果我想離婚也不是不可以,讓我凈身出戶、把你們出錢給我倆買的婚房給他、傢具家電所有東西我也都不能帶走,否則我就甭想離婚!他說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法院可判離婚,然而女生的青春就那麼幾年,反正他是男的他不怕跟我耗着!於是,我天天都很煩,無處訴苦、也想不到什麼辦法,下班到家見到孫正濤時我的腦子就很亂、心情不好睡眠也變得越來越差。」
「分居兩年才能判離婚的話,那太久了,我不想被他拖得那麼久,我想馬上和他離婚,與他斷絕一切關係和聯繫!我快要崩潰了,我需要馬上要和他離婚!」
郝孟媛的父母同意了,一方面愛女心切,另一方面覺得孫正濤母子倆都不是什麼省油的燈,不知道會做出什麼意想不到的事情來!於是決定破財免災吧,別耽誤了閨女的青春,早離婚早些讓閨女可以開始新的生活。
有一句老話常說:婚姻,應擇門當戶對者!
這裏面,蘊含著的深意是:兩個家庭背景,在社會階層、經濟能力、文化水平、個人修養、眼界格局、三觀上都需相近。這,雖然不是選擇婚姻時的萬能定律,但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二)疑似家暴,心懷僥倖
「幸虧你和陳斌還沒去民政局登記領證,你趕緊跟他利利索索地分了吧!現在吵架他就動手打你了,你未來的日子可怎麼過啊閨女!娟子,你可千萬別小看這家庭暴力,簡直細思極恐!」許娟的媽媽對許娟說道。
許娟,女,1985年,事業單位,離異十年,有孩子歸男方。
陳斌,男,1980年,公務員,父母也是公務員,家庭經濟條件不錯,離異四年,有孩子歸女方。
「媽,我倆都拍完婚紗照了,婚房也都布置好了,就差去領證結婚了,我覺得就這麼散了的話同事們會看我的笑話而且我覺得好像也有一點點可惜,要不我再觀察一下看看他表現如何,畢竟我倆也快一年了,這年頭我覺得找誰都差不多」,娟子對她母親說。
「你又不是二十來歲的人了,還用我給你講什麼大道理么!家庭暴力這種事只能說明陳斌的情緒控制能力相當差,而且自小他的家教也不到位,最重要的就是他不夠愛你才會因為吵個架就發生了家暴啊!我跟你講,他今天能動手打你第一次、以後他就敢有許多次!你趕緊跟陳斌分手,你還猶豫什麼呢!」許娟母親着急地說。
許娟結婚早,生孩子早,離婚也早,但她離婚後一直也沒遇到喜歡她的人。近幾年的離婚率居高不下,離婚的人多了起來,許娟也談過好幾個相親對象了,可每個都走不過三個月。離婚多年的許娟尋愛之路挺苦的,但她依舊是遇不到她心中的那種白馬王子。直到陳斌的出現,對許娟展開了熱烈地追求,經常送她鮮花、請她吃燭光晚餐、放假請她一起去旅遊,總之,陳斌不惜花時間和金錢來追求許久。就這樣,一心想着結婚的許娟就和陳斌同居了,拍婚紗照,布置婚房。忙着備婚。但由於陳斌與前妻、孩子往來問題,許娟覺得陳斌與前妻關係過於親密,雖然陳斌嘴上不承認但一看當初就是女方提出的離婚而陳斌屬於被迫接受。為此,許娟提醒陳斌不知多少次了要保持距離,可是陳斌滿口答應卻毫無改意。
這天,還是因為陳斌與前妻之間的問題,他倆又吵了起來,吵急眼了,許娟撓了陳斌、陳斌揮手把許娟身體打得淤青。隨後,許娟撥打110電話報了警,然後給自己母親打了電話。陳斌見狀,不甘示弱,一個電話把自己的一雙父母也都喊了過來。婚房布置得雖然挺喜慶,可婚房裡的氣氛很怪異。
「你說說,你倆還沒結婚呢,就鬧出來這麼不愉快的事情了,你這未來的公公婆婆在心裏能對你沒有芥蒂么!以後你們婆媳關係,難免也會相當的緊張!」許娟跟着母親回了家,母親對許娟說道,「打110報警有什麼用啊,遇到家庭暴力,趕緊分手,幸虧你和陳斌還沒去民政局登記領證……」
(三)什麼是家庭暴力?在婚姻中,當遇到家暴時應該怎麼辦?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由婚姻或親密關係、血緣和法律而聯繫在一起的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它包括在家庭關係中發生的身體、性、情感等方面的暴力,同時包括威脅施以暴力的行為[5]。家庭暴力可能發生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孫等家庭成員之間。」
「家庭暴力嚴重破壞了和諧的家庭關係,被施暴者承受着心理上的折磨和身體上的痛苦。面對家庭暴力,被家暴者要勇敢的站出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問:當婚姻生活中遭遇家庭暴力時,如何離婚?
答:單方起訴離婚,起訴一方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予以立案後,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一般情況下,法院審理單方起訴離婚案件時,應先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會判決。
家庭暴力是法院准予離婚的條件,可以以此向法院提出離婚,在提出離婚的同時,您還可以就家庭暴力的侵權行為向對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我國法律規定,實施家庭暴力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在家庭暴力發生時,您應該及時報警,進行驗傷,以收集對方過錯的證據。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如何能證明對方向您實施了家庭暴力,這是因家庭暴力離婚官司輸贏的關鍵部分,所以收集證據是難點也是重點,要想離婚必須先收集好家庭暴力離婚的證據。
可見,因為實施家庭暴力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要記住在離婚必須先收集好家庭暴力離婚的證據。
問: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
答:1、寫離婚起訴狀;
2、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
3、拿着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問:家庭暴力,離婚的證據怎麼搜集?
答: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的,要向法庭提交相關的證據證明家暴的事實:
1、遭受暴力侵害後,受害人應及時、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種證據,包括:身上的傷痕、帶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齒、揪掉的頭髮、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兇器如刀、針、鐵棍、木棒、石頭等。
2、公安的出警記錄。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後向婦聯組織、人民調解組織、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或其他組織求助或報警,相關的證明或書面記錄以及公安的出警記錄等可作為證據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頭、書面悔過或保證也可以用作證據。
3、告誡書可做庭審證據。反家暴法規定,實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公安機關處理以後,如果不構成治安管理處罰,公安機關將進行批評教育或出具告誡書。家暴受害者向法院提交的離婚訴訟,公安機關出具的《告誡書》可成為法院審判家暴離婚案件的證據。
4、證人證言。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證人不願意出庭作證,這種情況下,為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可向法院申請調查相關證人的證言。
5、傷情鑒定意見。在遭受家庭暴力後及時到醫院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的,同時可以進行傷情鑒定,由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意見作為家暴的證據。
6、照片與視頻。被對方毆打後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
建議:當婚姻中遇到家庭暴力想離婚時,最好先到附近的律師事務所里進行諮詢,由專業律師指導經辦。希望婚姻中不再有家庭暴力的發生,希望施暴者放下你揮起的手和你手中的工具,你對面的人,是你的結髮愛人,不是你的敵人、更不是你不滿情緒的稻草人!家庭,是講愛的地方、比愛的地方,不是你施暴的地方!希望那些被家暴者,能夠勇敢一點兒,學會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尊嚴,人體髮膚受之父母,即使是你的配偶、也無權動它分毫。
願每一個家庭都能充滿歡聲笑語、溫馨美滿、其樂融融,願每一對夫妻都能善待對方,餘生且短、恩愛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