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中考突降暴雨,應該如何舉一反三

4月18日,廣州市體育中考遭遇暴雨天氣。有視頻顯示,在雨勢較大的情況下,廣州南沙廣附考點仍有學生在操場上進行長跑考試。 

或因視頻引發輿情,廣州市教育局隨即回應:當本組16名考生準備起跑時,雨勢很小,考點綜合研判可繼續考試,發令起跑出發一圈後,降雨及風勢突然增大,裁判員立即叫停召回本組考生。考務組隨後同送考學校帶隊老師溝通,明確告知本組考生可申請重考本項目或緩考,且緩考只需考中長跑項目,原二三類項目成績保留。經徵詢考生意見後,本組考生均決定待氣象條件好轉後重考本項目。同時,將針對近期氣象條件,舉一反三做好有針對性各項考務保障。

對於考務組而言,突然天降暴雨某種程度上屬於意外事件。因為考試時間已定,考務組的權限在於根據天氣情況隨機應變,若雨勢很大,考試暫停,雨勢較小,考試繼續。這次考試是在「雨勢很小」的情況下突然變大,顯然超出了考務組的預判。

從廣州市教育局的回應可以看到,考務組整體應對還是較為人性化的,既保留了其他項目的成績,也徵求了考生的意見,在取得考生一致意見後再作決定。這種對考生的尊重,應該肯定,也符合升學考試公平公正的要求。畢竟,體育考試帶有競技性,目的是通過競速取得好成績,因天氣原因中斷考試後,受影響考生肯定是不適合等雨勢小了之後或下午再考的,因為考生的心理和體能狀態都已經受到影響,沒有處在一個正常的競技狀態。

但是,雖說突降暴雨對考務組而言是意外事件,但對考試的組織者卻不一定是,這是由雙方的權限決定的。組織者負責決策,考務組負責執行決策,對於決策者而言,把天氣因素考慮在內是基本要求。

就像舉辦一場賽事,肯定要考慮極端天氣對場地和運動員的影響。在體育辦賽中,因惡劣天氣推遲比賽時間屢見不鮮,比如最近的亞冠半決賽,就由於惡劣天氣原因將比賽延期。所以,雖然暴雨在幾點幾分幾秒下不可預測,但哪幾天有最大的降雨可能是可以預計的,並不是說幾個月前確定了考試時間,就非得在那天開考不可,其中完全應該有變通的預案。從這個角度而言,考試的組織者是應該總結反思,加強與氣象部門溝通的。

特別是,長跑項目對天氣的要求更高。雨勢很小和雨勢暫停對跑者的影響完全不同,身體沾水後,對擺臂的負擔會更大,鞋子對腳的重量會更重,兩個水平差不多的跑者在身體沾水和不沾水的情況下,完全可能跑出幾秒甚至十幾秒的差距。所以,最好還是選擇天氣晴朗,氣溫溫差不大的情況下再統一考試。

這其中涉及一個思路的轉變,要把體育中考當體育,而不是把它考試。如果把它當作考試,那麼自然是權威既定、不容更改的,如果把它當體育,就要考慮怎麼盡最大努力讓「運動員」在較好的身體狀態下發揮出最佳的水平。某種程度上,這是我們教育的通病——以應試思維對待體育,那麼必然只考慮效率,而忽視了體育對人、對天氣、對場地都是有要求的。

所以,這次由廣州暴雨引發的體育中考風波,不僅涉及到今後如何更好安排時間,還包括教育部門應該怎麼看待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