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臨河區定點醫藥機構解除醫保服務協議的公告
根據《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2號)的相關規定,臨河區39家定點醫藥機構主動提交定點醫藥機構醫保服務終止申請備案表,現解除該醫藥機構的醫療保障服務定點協議,取消其醫保定點服務單位資格。
特此公告。
機構名單如下:
機構名單如下:
來源:臨河區醫療保障局
編輯:馬彥
校對:屈加曼
初審:石政勇
審核:呂園
監審:王劍
終審: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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