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如《談判:贏得優勢的心理博弈》作者,心理學教授史蒂芬妮·德莫林所說,生活是由談判組成的。
從童年到成年,從校園到職場,從家庭到社會,我們生活在一個充滿了談判需求的社會當中,甚至當我們壓根不明白談判一詞的定義之前,我們就已經發生了談判的行為。
舉一個很常見的例子,我們小時候或許會有這樣的經歷,為了得到獎勵禮物,會和父母約定考試得一個好成績,繼而獲得獎勵。
從《談判》一書中給出的定義來看,上述例子顯然也屬於談判的範疇,儘管年幼的孩子在彼時甚至不知道談判這兩個字怎麼寫。儘管如此,談判已經發生了,而且在此後的人生經歷中,我們所有人還將一次次經歷各種談判環境。畢竟,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說,人是一種社會動物。而談判則是達成社會性契約的一種有效方式。
基於此,我們有必要掌握談判的技巧,以使自己在各種談判中可以為自己獲取到更多的利益。史蒂芬妮教授的這本《談判》正是為了這個目的而寫的,書的副標題就已經道出了作者的目標:贏得優勢。
史蒂芬妮還將她的心理學研究背景引入到了本書的話題討論之中,將核心論點確立為「掌握談判的過程和心理機制」。
掌握談判的過程,這一點不難理解,上面已經說過了,我們生活在一個充滿談判情景的社會之中,因此掌握談判能力有助於我們的個人發展——包括私人領域(家庭關係和友情關係)和工作領域(同事關係和上下級關係)。
至於談判的心理機制,這是史蒂芬妮教授認為的「在談判過程的所有階段中佔據根本地位的因素」,這一點在正文中我們會有明顯的感悟。
在正式展開論述之前,史蒂芬妮首先和其他專業研究一樣,先試圖給「談判」一詞下一個定義。
這一點很重要,儘管我們所有人都能明白談判的含義,但事實上每個人對於談判的理解都存在偏差。因此《談判》一書中說,雖然每個人對『談判』的含義都有各自的直觀理解,但是科學概念和自發概念僅有部分重疊。
而《談判》這本書作為一本理論性很強的科學讀物,勢必需要給「談判」下一個科學定義。在綜合其他學者的觀點之後,史蒂芬妮給出了她對談判的定義:
談判是兩方或兩方以上相互依賴的實體之間的一種討論,其明顯目的是解決感知到的利益分歧。
這一定義的理論性足夠強,但通俗性則稍弱,不便於理解,在我看來,書中引用的另一個學者的定義或許更方便讀者理解:每當我們不能獨立實現目標時,談判就是一個必要的人際決策過程。
上述兩種定義說法不同,但關鍵理論是一致的,談判的開展需要幾個必要條件,最重要的條件之一是,各方必須感知到分歧存在。
這裡指的分歧是主觀感知到的,也就是說,重要的不是分歧是否存在,而是人們是否主觀上感覺到了分歧。
如果是的話,談判就有可能開展。史蒂芬妮在書中給出了三種談判得以開展的情形:處理衝突,就有限的資源達成一致,或者創建新項目。
感知分歧是談判的序幕,但還不夠,因為除了談判之外,還有許多解決衝突的其他辦法,在書中作者史蒂芬妮認為,為了達成談判,需要做到「知己知彼」,掌握雙方的動機。
這一過程考驗的是信息獲取和信息處理的能力,但無論是獲取還是處理信息,都是一個存在各種偏見的過程,要想在談判中達成妥善的結果,我們需要克服偏見,避免它影響談判過程中的決策。
對於客服偏見的方法,史蒂芬妮教授也利用她的心理學策略給出了兩條建議:其一是必須激勵個人克服這些偏見,也就是擁有動機;其二是必須具有足夠的認知資源。
對於談判過程中的戰略和戰術,《談判》一書中討論了強制、遷就、解決問題、妥協和迴避五種分歧管理策略。
不同策略的採取,取決於談判者採取的心態。
史蒂芬妮在書中強調,談判是合作與競爭並存,且動機複雜。競爭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結果,而合作意味着以他人為中心。自我關注和關注他人的交織決定了上述五種衝突管理策略的使用。
除此之外,談判過程還受情緒和性別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對此書中也各自展開了論述。
即便《談判》一書細緻地剖析了談判的全過程,但我們無法要求每個人都成為談判大師。對於不擅長談判的人而言,找一個談判高手可以成為一種備選,這是本書最後提到的一種情形——代理談判。
除了代理談判,複雜的談判情形還包括多方談判,這個過程或許需要結成聯盟,這一點在書中也有詳細的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