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有態度丨幹部違規審批被容錯免責晉陞:一個「為擔當者擔當」的生動樣本

近日,江蘇淮安市清江浦區紀委監委通報的區管幹部謝某某容錯免責典型案例,引發熱議。

謝某某在推進某重大產業項目時,創新提出分步容缺審批方案。這一舉措雖違反了相關規定,卻為項目建設進度搶先3個月,節省企業成本 200 余萬元,且事後企業及時補充材料,未發現其謀取私利情形。

最終,謝某某被容錯免責並晉陞。這一結果彰顯了組織對擔當者的大力支持。

嚴管亂作為,不是讓幹部不作為。幹部如果因害怕失誤而不敢擔當,許多事業將難以推進。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就是為擔當者撐腰鼓勁的關鍵。它能有效消除那些出於公心、銳意進取的幹部的顧慮,激勵他們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服務企業、推動發展的實踐。

落實為擔當者擔當,制度保障是基礎。通過完善機制,精準界定無意過失與明知故犯、探索失誤與違法違紀、先行先試與有章不循,為擔當者繫上安全帶。讓敢於創新的幹部,手裡有譜,心裏不慌,營造出支持探索、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良好生態。

過往數年,各地均在容錯機制上 「做文章。江蘇這名幹部被容錯免責並晉陞事例,是一個生動的樣本。對於敢於當、敢於創新探索的幹部而言,也是一個振奮的消息。

撰文|李哲
主編|李錦
審核|朱宗威
*文章為主編有態度原創出品,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出品 | 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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