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編|深海
5月15日,ST龍凈董秘回答了多條投資者的提問。
對於近日公司遭證監會立案調查一事,有投資者追問到底哪方面的信披涉嫌違法時,該公司回復稱,經公司自查了解,2021年4月至9月期間對外預付的項目工程款、支付的股權收購意向金及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等款項中部分轉入原控股股東的關聯方,形成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累計發生額合計 4.32億元。以上事項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本次立案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造成不利影響。公司將與證監部門保持良好溝通,積極處理後續事宜。
此前在5月12日晚間,ST龍凈公告稱,公司當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公司下發的《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262023001號),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
對此,吳立駿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3年5月12日收盤時持有ST龍凈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4月4日ST龍凈公告稱,截至目前,公司內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內控有效運行,原控股股東資金占用情形已消除,公司於3月18日披露了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2021 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否定意見涉及事項影響已消除的審核報告》及標準無保留意見的2022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公司對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 年 2 月修訂)第 9.8.1(三)條的規定進行排查,公司已不觸及第 9.8.1(三)條規定的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 年 2 月修訂)第 9.8.6 條的規定,公司股票符合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的條件。
4月4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申請撤銷公司股票其他風險警示的議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出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申請。
上海證券交易所將於收到公司申請後10個交易日內,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的其他風險警示,公司將根據該申請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但截至目前,ST龍凈仍未能實現撤銷公司股票實施的其他風險警示,一些投資者擔心本次立案會影響公司「脫帽」進程。對此,公司在互動平台回復稱,「公司正全力推進摘帽的相關工作,本次立案對公司摘帽暫無實質性影響。」
天眼查資料顯示,ST龍凈成立於1998年,註冊資本10.69億元,位於福建省龍岩市,公司主營環保業務,是全球規模最大的大氣污染治理設備研發製造企業。根據公司在互動平台最新回復,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股東戶數為4.71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