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總統警衛處表示:若政府或國會要求,可為候選人提供安全保障

韓國總統警衛處就第21屆總統選舉候選人的警衛工作表示:「如果政府或國會提出正式要求,可以執行警衛工作。」

警衛處13日通過媒體公告表示:「如果政府或國會正式要求,根據相關法律,只要不違背候選人的意願,就可以作為『國家因素』執行警衛工作。」

警衛處提到的相關法律是《總統等警衛相關法律第4條第1款第6號》,規定警衛對象為「需要處長的國內外要人」。

警衛處還表示:「為了確保候選人在各種恐怖威脅下的絕對安全,一直保持着緊急應對的『警衛準備態勢』。」

警衛處的這種立場可能是因為共同民主黨為了保護大選候選人李在明的人身安全,要求警衛處給予協助。

此前,民主黨選舉對策委員會首席發言人趙承來當天上午在首爾汝矣島民主黨中央黨部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就李在明的追加警衛問題表示:「警衛相關問題是總統警衛處最權威的機構。正在要求警衛處提供協助。」

韓國代理總統李周浩11日囑咐警方,隨着第21屆總統選舉候選人登記的結束,要將候選人的警衛工作提高到最高水平。

韓聯社報道,李周浩當天向警察廳下達了上述指示:「請全力做好選舉運動期間候選人的警衛和安全管理。」

李周浩特彆強調,考慮到最近社會矛盾加劇,在此次大選中應最大限度地動員可用資源,採取最高水平的警衛和安全措施。

他強調:「選舉是民主主義的根基,絕不能容忍對候選人的任何威脅。在選舉運動期間,要特別努力保護候選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