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記者提問,3月20日,國家出入境管理局發佈公告,上線台胞證與台灣居民居住證「雙證關聯」核驗服務、為丟失台胞證又急需乘車乘機的台胞簽發電子台灣居民臨時通行證兩項便利政策。對此有何評論?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陳斌華應詢表示,多年來,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推出一系列服務便利台胞辦證通關和出入境證件便利化應用的政策措施,努力為在大陸台胞創造更好的發展環境。3月20日發佈的兩項政策措施將進一步便利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長期以來,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始終高度重視並依法保護信息安全,這兩項服務均須由持證台胞本人自願發起申請,並通過實名和實人認證後方能提供。
近期,民進黨當局不斷混淆視聽,企圖將台灣居民居住證和大陸居民身份證混為一談,誤導、恐嚇台灣民眾。我們鄭重說明,台灣居民居住證和大陸居民身份證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種證件,台灣居民居住證是為滿足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需求而推出的一種證明其台灣同胞身份的證件。台灣同胞申領台灣居民居住證不需要具有大陸戶籍,也不需要放棄台灣戶籍,在台灣享有的相關權利義務不應該受到影響。
台灣居民居住證推出以來,受到台灣同胞的普遍歡迎,持證台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等都得到極大便利。大陸各有關部門始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嚴格保護領證台胞的個人信息安全,廣大台胞可以放心使用。(來源:國務院台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