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布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十四次排除延期清單,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十二次排除延期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7號)中的相關商品,延長排除期限,自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繼續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十四次排除延期清單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24年第3號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十二次排除延期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7號),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十二次排除延期清單將於2024年4月30日到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對相關商品延長排除期限。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自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對附件所列商品,繼續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4年4月29日
附: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十四次排除延期清單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布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十四次排除延期清單」相關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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