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國基本養老金迎來了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時刻——「21連漲」。這標誌着自2005年正式建立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以來,養老金待遇水平實現了連續二十一年的穩步提升。
根據權威部門披露的數據,截至2024年底,我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總數已超過1.47億人。對於如此龐大的退休群體而言,養老金不僅是晚年生活的主要經濟來源,更是衡量社會保障水平的關鍵指標。
此次調整不僅關乎億萬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更是國家持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有力舉措。

第一、養老金調整機制的演變與核心原則
我國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機制的建立與完善,走過了一段不平凡的歷程。
2005年,《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首次明確提出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旨在使養老金待遇與經濟發展、職工工資增長及物價變化相適應。
十年後的2015年,隨着《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出台,實現了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並軌,建立了統一的、覆蓋全體城鎮職工的「定額調整+掛鈎調整+傾斜調整」三結合的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這一機制的核心在於:
公平性與激勵性並存:
定額調整部分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都能獲得基礎性增長,體現普惠公平;
掛鈎調整則緊密關聯個人繳費年限(工齡)和現有養老金水平,鮮明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的激勵原則;
傾斜調整則是對高齡老人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的額外關懷。
省級統籌,方案統一: 在省級統籌框架下,同一省份內的退休人員,無論其原屬企業還是機關事業單位,均執行完全相同的調整方案。

第二、2025年「21連漲」的確定性與兩類顯著受益人群
進入2025年,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財政工作會議的部署,到《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的莊嚴承諾,再到《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的明確表述,「適當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 的政策信號清晰且連貫。這無疑為「21連漲」的最終落地提供了堅實的政策依據。
在延續「定額+掛鈎+傾斜」調整原則的背景下,結合往年實踐分析,以下兩類退休人員將在本次調整中相對獲益更多:
繳費年限長、養老金基數高的退休人員:
掛鈎調整是養老金增長的關鍵動力源。調整金額直接與個人的累計繳費年限(工齡) 和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鈎。
這意味着,在同一個省份內,工齡越長、退休時養老金水平越高的退休人員,其掛鈎調整部分增加的金額必然更多。
例如,一位擁有35年工齡、月養老金6000元的退休人員,其掛鈎調整增加的金額通常會顯著高於一位工齡20年、月養老金3000元的退休人員。
這不僅是養老金計發公式的內在要求,更是國家通過制度設計,對在職期間堅持長期繳費、選擇較高繳費基數參保人員的有力回饋和持續激勵。

符合傾斜調整條件的高齡及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
傾斜調整體現了社會保障制度的溫度。在享受了定額調整和掛鈎調整帶來的增長後,年滿特定年齡(通常為70周歲或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以及在艱苦邊遠地區退休的人員,還能額外獲得一筆增長。
這部分增長是疊加性質的。即使兩位退休人員的工齡和原養老金水平完全相同,只要其中一位符合高齡或艱苦邊遠傾斜條件,他/她在本次調整後實際到手的養老金增長額就會高於另一位。
這體現了國家對老年群體中更需關懷對象以及為邊疆、艱苦地區建設做出貢獻的退休人員的特殊照顧政策。

第三、聚焦熱點:30年及以上工齡多漲10%?真相剖析
近期,網絡上有一種說法流傳甚廣:「擁有30年及以上工齡的退休人員,在2025年養老金調整中能額外多漲10%。」這一說法引發了廣泛關注,但其真實性存疑,需要明確澄清。
掛鈎調整的邏輯: 養老金調整中與工齡掛鈎的部分,普遍採用的是「階梯式累進」或「按年定額增加」的方式。
比如,某省方案可能規定: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X元(X可能是一個固定值,也可能按工齡區間設定不同標準,如15年及以下部分每年加Y元,超過15年部分每年加Z元,Z通常大於Y)。這確實意味着工齡越長,掛鈎調整部分增加的金額絕對值會更多。

「多漲10%」的誤解: 然而,「多漲10%」這一表述具有極大的誤導性:
並非額外比例: 它並非指在原有調整基礎上再額外增加相當於其養老金10%的金額。
非普遍性: 調整額度取決於本省當年具體實施方案設定的工齡單價(X/Y/Z值)以及退休人員自身的工齡長短和養老金基數。工齡30年比工齡20年增加的金額絕對值肯定更多,但這個「多出來」的部分,相對於其自身養老金基數而言,很難普遍達到10%的增幅。
對比差異: 即使比較兩位養老金基數相同但工齡不同的退休人員(如30年 vs 20年),工齡長者因掛鈎調整增加的金額會多出(30年-20年)* 工齡單價。這個多出的金額除以該人員的養老金基數,其比率通常遠低於10%。
因此,可以明確地說,「30年及以上工齡多漲10%」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缺乏政策依據。
養老金的增長是嚴格按照省級政府制定的、基於「定額+掛鈎+傾斜」三原則的具體方案來執行的,工齡是影響增長額的重要因素,但絕非以「額外10%」這種簡單比例形式體現。退休人員應關注本省人社部門發佈的官方調整通知,切勿輕信網絡傳言。

結語
2025年基本養老金「21連漲」的如期而至,是國家保障和改善民生決心的再次彰顯,也是對1.47億退休人員共享發展成果的鄭重承諾。
它深刻詮釋了「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也體現了對特殊群體的關懷。
廣大退休人員需明晰調整規則:繳費年限(工齡)和現有養老金水平是決定您增長額度的核心個人因素,而高齡和艱苦邊遠身份則能帶來額外的關懷性增長。

同時,必須再次強調,關於工齡的特定漲幅傳言缺乏依據,應以官方發佈為準。還需特別提醒的是,根據歷年調整慣例,在2025年1月1日及之後才辦理退休手續並開始領取養老金的人員,通常不參與本年度(2025年)的調整,其養老金調整需待下一年度。讓我們共同期待各省(市、區)養老金調整方案的正式落地,也祝願所有老年朋友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