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包雨來啦」!
「新來的朋友們,每天中午和晚上都是領紅包的時間,大家可以把身邊想搶紅包的都拉進群來!」
隨着一個個紅包的領取,微信群內開始熱絡了起來,隨後群里的老成員就開始報數字。這是什麼搶紅包的新遊戲嗎?
近日,嵩明縣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開設賭場罪案件。檢察官帶你揭開「搶紅包微信群」的真面目——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李某某開始在微信聊天群內參與賭博,後在嵩明先後邀約多人進入多個微信賭博聊天群,賭博聊天群通過發紅包引誘他人加入,賭客以押數字、抽竹籤的方式參與賭博,最低下注100元,上不封頂。每場賭博結束後,由李某某對邀約成員的輸贏情況進行資金結算。截至2023年2月初,賭資累計達人民幣40萬餘元。
本案中,李某某通過邀約人員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攬賭客,在多個微信群內持續幫助組織網絡賭博活動,累計賭資達人民幣40萬餘元。承辦檢察官綜合審查全案後認為,李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但其並非賭博微信群的實際組織者,主要發展下線,且未從中漁利,故以開設賭場的從犯認定。嵩明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開設賭場罪依法對李某某提起公訴。



近日,李某某開設賭場罪一案公開開庭審理,邀請了來自縣消防大隊的二十餘名消防隊員旁聽。庭審中,公訴人針對指控事實當庭出示各類證據,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李某某當庭表示認罪。經審理,李某某以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檢察官提示
賭博是社會毒瘤,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極易誘發其他犯罪。隨着現代網絡技術的高速發展,賭博也逐漸向互聯網滲透,但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利用虛擬網絡平台組織賭博活動,同樣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此提醒廣大群眾要增強拒賭防騙意識,拒絕小利小惠的誘惑,謹慎識別披着微信紅包外衣的網絡賭博行為,把握娛樂尺度,不涉賭博禁區,謹防淪為網絡犯罪的「工具人」和「幫凶」。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來源:昆明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