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當文明養犬人 共建和諧新生活文明養犬倡議書

各位養犬的市民朋友們:

隨着沈城經濟社會發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養犬已然成為一種心理寄託和時尚生活的標誌,養犬的數量逐漸增加,犬擾民、傷人、傳播疾病、污染環境等問題正在日益突顯。這就更需要我們通過依法、文明養犬,共同創造和維護文明、整潔、和諧的城市環境。因此,在愛犬給您帶來歡樂的同時,請您自覺做到:

1.自覺遵守《遼寧省養犬管理規定》和《瀋陽市養犬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主動辦理《養犬許可證》,同時按期辦理《養犬許可證》年審,不得飼養法律規定的禁養犬。

2.在關愛愛犬健康的同時,要為自己和他人的身體健康負責,按期為愛犬注射狂犬病免疫疫苗並進行體檢。

3.外出遛犬時,要按照有關規定掛犬牌、束犬鏈,並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盡量避免近距離(1-2米)接觸兒童、老人、孕婦等人員。

4.管理好自己的愛犬,有效避免擾民或傷人等事件的發生。積極主動承擔因管理愛犬不慎而引發的咬傷他人或損壞公物等責任。

5.勿讓愛犬在公共場所隨地便溺,及時清理排泄物,並妥善處置,保持城市環境衛生。

6.不要遺棄、虐待愛犬。若不再繼續飼養,請為愛犬找好新的犬主或送至瀋陽市犬留置所。

瀋陽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