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行人」應不應該被取消?弱勢車主有怨言:拿規則當保護傘

只不過最近一段時間再網絡上越來越多的人認為應該要取消這條交通法規,甚至一些弱勢車主更是直接抱怨道:有人拿規則當保護傘,必須要儘快取消。


為什麼突然間有這麼多關於禮讓行為這條法規是否應該被取消的討論呢?這條交通法規又是否應該要被取消呢?


交通規則當中的「禮讓行人」


根據所了解到的消息,「禮讓行人」這條準則一開始是由杭州交通集團的董事長沈勇提出的,他為了更好的管理杭州當地的公交車司機,便制定了五條規範。其中有一條就是在行人過馬路的時候,要停車禮讓。


由於這一項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護行人的安全,並且能夠有效地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以及人車之間的矛盾。因此在沈勇提出並且讓杭州公交車司機執行了一段時間之後,取得了良好效果的「禮讓行人」就在全國開始推廣了。



有關部門為了能夠保證司機會遵守這條準則,自然也出台了相關的懲罰以及扣分制度。按照目前的交通法來看,如果司機沒有禮讓行人並且被舉報或是攝像頭抓拍之後,將會面臨著100元的罰款以及扣三分的處罰。


不同人對此的看法


對於「禮讓行人」不同人也有不同人的看法,大多數司機認為,如果是在綠燈時期走斑馬線,或者是在沒有紅綠燈的路口走斑馬線停車禮讓都是應該的,自身並不會有任何的怨言。可如果是在紅燈時候行人故意闖紅燈,又或者是在被禁止的地方橫穿馬路,那麼還要求司機禮讓行人,無疑是在損害司機自身的利益。



大多數行人對於「禮讓行人」都是表示比較贊同的,認為這一制度可以很好的保護行人過馬路時候的安全,特別是在一些有斑馬線但是沒有紅綠燈的非十字路口。在這一制度出現之前,有不少司機在這種路段上都是直接飛馳而過,由於沒有紅綠燈,所以行人想要安全的過馬路往往都需要等待很長的時間。


對於一些老人和小孩而言,「禮讓行人」顯然意義十分重大,有些路口由於紅綠燈時長設置不合理,哪怕是一個成年人過馬路的時間都有些緊張,對於老人和小孩而言,一次綠燈的時間顯然不夠。在這種情況之下,有「禮讓行人」的保護,司機們稍微等待一小會也並不過分。


是否應該要取消「禮讓行人」


其實「禮讓行人」更應該是車主的一種素質,而非是以交通法規的形式強制執行。確實在這一法規在出現之後,保護了不少行人的安全,可是也有一些行人將這一法規當成是保護傘,公然破壞公共秩序。



之前就有新聞曝出,某一女子在過馬路的時候拿着手機四處拍攝,走到路中間的時候就已經變成行人紅燈,但是該女子仗着「禮讓行人」的保護,依舊不緊不慢,甚至有些拖沓的在路上走着。一位等待許久的司機因為這件事與其爭吵起來,之後是交警的到來才解決了矛盾。


在「禮讓行人」這一交通法規出現之前,行人是當之無愧的弱勢群體,可是在「禮讓行人」這一法規公布之後,司機便成為了弱勢群體,很多時候在馬路上駕駛都會受到不小的阻礙。甚至有些時候會遇到行人站在路口並沒有過馬路的意願,司機駛過之後被攝像頭拍下,被定義為沒有禮讓行人之後被罰款扣分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