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實習律師在實習期間放棄了律師職業

剛才看到律協的一則統計,大約有30%的實習律師在實習期間放棄了律師職業,而改行其他職業。根據非業內人士的觀點,這個數字實在不可思議。既然通過了法考並已經成為實習律師,為何還會放棄呢?



其實這個數字還是比較客觀的。什麼是律師的實習期?根據《律師法》,申請律師執業即成為一名正式律師前,必須經過一年的律師實習期。而律師的實習期,是所有職業中最痛苦的實習期之一。

實習律師難以維持生計


首先是個人待遇方面,很多律所不會支付實習律師工資,甚至還要求實習律師自己支付社保。即使支付工資的律所,其工資也不過在最低工資標準上下徘徊。因為對於實習律師而言,不做也得做,不實習就無法拿證。



其次是接案業務方面,因為實習律師不能單獨接案,所以勢必要與執業律師合作,所以當實習律師通過自己的人脈接到案子之後,仍要與其他執業律師合作,在承擔大部分工作後,還要將大部分甚至全部律師費交給執業律師。

實習律師的工作量大而雜

實習律師一般不設工作範圍,也就是說啥都要做。從起草法律文書、編寫證據目錄到掃地、泡茶、給主人做司機、甚至保姆,什麼都要做,而且加班更是家常便飯,不剝削你剝削誰。



實習律師根本沒有說「no」的底氣


大多數實習律師都會選擇忍受。因為如果中途換所,又要重新起算實習期。面對指導律師的「畫大餅」忽悠,只能強顏歡笑。遇到好的師傅,能夠真心教你甚至會分一點律師費給你,但基本和刮到彩票概率差不多。遇到不好的師傅那是常態,各種遭受情緒化批判、背黑鍋,挨噴、被坑都是家常便飯。



實習律師的終極考核:律師執業面試


別以為忍受一年的實習期就完了,期滿後就是真正的考驗了,律師執業面試。由三個律協指定的資深律師向你提問,來考核實習律師的業務能力。


考試不過的,沒關係。延長半年實習期,繼續再「熬」半年。


俗話說,律師都靠「熬",但是為什麼這麼多准律師會在實習期就放棄了呢?真的是冷暖自知。如果有朋友想以後參加法考做律師的,我的建議是先攢點錢,再聯繫好一個心理醫生,至少可以保證自己在實習期」倖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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