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范泉智等23人涉黑案宣判「帶頭大哥」被判無期

中新網錫林郭勒10月18日電 (記者 張林虎)18日,范泉智、趙俊傑等23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在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該院對范泉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等11項罪名,數罪併罰,決定合併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審理認為,以被告人范泉智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參與人數眾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通過違法犯罪活動和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大肆斂財,並部分用於組織活動;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的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並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和縱容,為非作歹、欺壓群眾,稱霸一方,在相關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嚴重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圖為庭審現場。檢察院供圖

據悉,法院還對其他22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至無期徒刑不等,並處罰金或沒收個人全部、部分財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