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審查趨嚴,中資海外收購高端製造業機遇在哪裡?




美國和歐洲審查趨嚴的情況下,中資無法再進行高端製造業的海外併購了嗎?並非如此。「在貿易保護主義及技術壁壘之下,高端製造業還是存在着一些海外投資機遇的。」美國凱騰律師事務所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兼管理合伙人薛峰律師如是說。

從數據上來看,據晨哨併購統計,2018年製造業領域一共發生77宗中資赴海外併購交易(不含併購傳聞、併購意向與併購終止),其中50宗披露了金額,涉及金額123.42億美元。標的公司在德國的有12宗,涉及金額4.08億美元,交易宗數佔比15.6%;標的公司在美國的有13宗,涉及金額5.74億美元,交易宗數佔比為16.9%。

國內的工業基礎相對薄弱,高端製造業方面與歐美髮達國家還存在相當差距,因此國內製造業需要技術借鑒進行製造業產業轉型升級,這是中資赴海外進行高端製造業併購的原生動力。

高製造業中,汽車佔據重要地位,而新能源汽車則是佔據了未來高端製造業投資的主戰場。

新能源汽車的高端之路

數據顯示,財富10強多年上榜的都是能源、汽車、科技類企業,而在財富100強中,能源、汽車、科技類企業佔比更是達到40%之多。

蔚來資本管理合伙人張君毅表示,新能源智能汽車及相關產業鏈的變革將引發全球性的財富重新分配,同時必將引領行業變革,大量的投資機會將會出現。

移動互聯網和無人駕駛技術將改變人們的用車體驗和產業生態結構,具體來說,智能網聯汽車的發展將迎來重大轉折性機遇,這些機遇來自於業務的不斷衝突。例如,智能網聯汽車的發展依賴於移動通信技術的連接性和寬帶升級、近距離通信技術、定位與導航技術的成熟、數據收集、分析與應用技術等。但是,與這些技術隨之而來的,還有網絡通信安全、技術可靠性、數據安全等問題。

智能網聯汽車重新定義了行業的邊界並豐富了產業生態圈的規模,帶來了全新的價值鏈機會,整個汽車產業從傳統汽車產業時代的封閉式生態圈升級為智能汽車時代的開放式生態圈。在全新價值鏈中,不斷演進的產業生態圈將帶來新的參與者,新的合作機會,以及新的行業規則,如谷歌、蘋果等科技巨頭成為智能汽車行業的重要參與者,而汽車公司變成軟件開發者,電信運營商則搖身一變成為汽車行業的移動數據傳輸服務供應商。

但是,當汽車行業越來越多地與新能源技術及通信、大數據結合的時候,外國資本的投資就會變得越來越難,特別是在中國資本進入海外時。

美國在限制中資投資方面走在了前列,緊隨其後的是德國。

CFIUS和FIRRMA

2018年11月10日,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針對27個行業的「試行計劃」開始生效,這一計劃是在同年8月1日通過的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Risk Review Modernization Act,FIRRMA法案)里,FIRRMA法案旨在改變CFIUS的運作方式及擴大審查範圍。

「試行計劃」的27個行業指的是外商投資的標的,一旦涉及這27個行業相關的關鍵技術的生產、設計、測試、製造或開發,那麼即使外資不會獲得對標的的控制權,也必須要向CFIUS申報。

此外,同年11月19日,美國商務部工業安全署(BIS)對外公布了擬制定的14類新興和基礎技術的出口管制清單,就這些技術的出口管制面向公眾徵詢意見。這14類新興和基礎技術,一旦被列入為出口管制清單,就會被認定為關鍵技術,那麼外商在投資和這些技術相關的標的時,也需要接受CFIUS的審查,即意味着關鍵技術的範圍被擴大。

一個月後,12月19日,德國內閣會議通過的《對外貿易條例》(Foreign Trade and Payments Ordinance)修正草案,指出「非歐盟企業在德投資,對於涉及安全相關行業的審查門檻由目前的25%下降至10%,尤其涉及關鍵基礎設施和公民安全與國防相關的領域,另外覆蓋媒體行業。」此前,德國監管部門叫停數筆中資對德企的收購。

如何合法規避CFIUS審查?

重重監管之下,中資赴海外製造業的投資併購該如何進行?薛峰律師給出了解決之道。

以投資美國為例。

在企業申報CFIUS審查前,應主動自行設計、實施緩解方案;CFIUS審理調查期間,企業與政府進行談判、被動接受緩解方案,簽署緩解協議,以換取CFIUS的批准;緩解協議的執行和持續執行:彙報、政府持續監督和第三方定期審計;若企業違反緩解協議,CFIUS可以重新審查。

常見的緩解安排有:資產剝離、控制權限制、接觸限制、技術分享限制;限制外國投資者的治理權(如加入董事會等);限制外國投資者出入美國企業的設施或查詢其信息的權利;要求美國企業採取安全計劃;承擔持續合規監控及向美國政府報告的義務。

此外,企業應充分利用CFIUS審查的例外條款規避繁複的審查。CFIUS審查的核心要點是,需要申報的交易是否對美國國家安全造成威脅或存在潛在威脅,並非所有的交易都需要CFIUS審查,CFIUS及FIRRMA中也規定了不少例外條款,比如航空承運投資、一般的居民住房投資等。

如果交易各方確定存在任何潛在的安全問題,各方在向CFIUS申報之前應考慮採取緩解措施的可能性及這些措施對整個項目和商業目的的影響:確保只有特定的人才能夠接觸某些敏感信息;成立公司審查委員會及其他相關機制以確保遵守緩解措施提出的各項要求;建立處理現有或未來與美國政府相關的合同和信息的指導方針;確保只有美國公民可以處理特定產品或服務;將特定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資產從交易中剝離等。

除了一般交易的規避措施,薛峰律師也給出了一些特殊的規避審查的投資方式,比如綠地投資,這目前在美國是免於國家安全審查。但也要注意,企業去美國的目的是什麼,有的企業是去買技術,但有的是去買市場,後者比如福耀玻璃在美國建廠,這種情況是不受美國限制,但是建工廠不要離軍事設施太近。由於美國的反傾銷政策,中國的輪胎是賣不到美國去的,但是如果企業直接在美國建工廠,工人和技術都可以本土化,輪胎就可以在美國市場銷售。有些企業在美國建廠之後直接收購美國公司的技術或者人才,這種情況也不受美國審查限制,但是這些技術不能許可或者用到中國母公司,否則會觸發國家安全審查。

還有繼承這種方式,可以合法規避美國的審查。例如,某中國企業在美國收緊國家安全審查之前收購了美國企業,當時獲批了,但按照目前的審查是是不可能的。此時,如果有企業收購了這些美國公司的國內母公司,也就是變相收購了這些美國企業,目前美國監管還沒有涉及到這種情況,所以就有國內公司用這種方式收購美國的技術,也是可行的。

州參議員幫助中資收購美企?

對於高端製造業的海外併購,有進行過實戰的企業給出了建議。

有過海外收購經驗的企業表示,由於美國的投資限制,多數中資現在傾向於前往歐洲進行投資,但是在歐洲也面臨著另外的問題,那就是文化的差異,歐洲很多國家對於外資審查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款或政策,人為可操作的範圍大,造成了很多不透明的情況,往往中資過去投資不知道什麼原因就被否決。

另外,針對美國審查,有企業根據實操經驗提出可以求助於州參議員。由於美國是合眾國,聯邦政府與各州不存在上下級關係,一方面CFIUS是由聯邦政府組織並運行,而聯邦政府與各州的利益存在不一致性,另一方面,參議院的參議員由各州選舉,代表着州的利益。所以,企業可以根據標的對當地州的重大利益來進行遊說,使州參議員站在企業方的立場,從而CFIUS在審查交易時會有所顧慮,促進交易的達成。

海外併購最重要一步

很多人認為,企業出海併購,成功買回來就結束了,其實不然,「併購協議的簽訂只是一個不可或缺的前奏,而併購後整合才是真正的主旋律,因為它是決定併購成敗的關鍵。」蔚來資本管理合伙人余寧強調併購後整合的重要性。各種研究表明75-85%的併購案沒有達到預期的股東收益,而這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後期的整合管理不到位。

在併購後的整合管理中,最重要的是整合戰略、企業文化整合及人力資源整合。併購後整合戰略可以分為保留型、共生型、控股型、吸收型等四種類型,根據實際情況,在不同發展階段,應該對不同併購對象選擇合適的整合戰略。企業文化的整合對於併購的成功與否起到關鍵作用,很多併購項目的失敗很大程度是因為未能處理好兩個企業的文化差異。有效的人力資源整合管理並不必然保證企業併購能成功,但無效的人力資源整合管理必然導致併購的失敗,人力資源整合重在留住關鍵人才、人事結構調整和評價、加強溝通。

在企業文化整合方面,余寧舉了吉利收購沃爾沃的例子。吉利收購沃爾沃之後,由於總部經常會有瑞典的同事來出差,總部在食堂增設的有北歐風味的餐廳,從細節上體現對不同地域員工的文化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