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部分河道存在地籠網違法捕撈現象 省漁業執法監督中心現場督辦

交匯點訊 9月27日,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省鄉村振興局上線省《政風熱線》直播節目。有崑山市民反映,有人在當地一些鎮村河道中,違法設置地籠網等定製漁具,不僅對漁業資源造成嚴重破壞,也危害了水域生態安全。節目播出後 ,9月28 日,記者跟隨江蘇省漁業執法監督中心相關負責人趕赴崑山現場督辦。

28日下午,記者在現場看到, 崑山市巴城鎮宋溇灣河道內的地籠網已經被清理乾淨。崑山市周市鎮新塘河內,工作人員正在進行地籠網的打撈清理工作。

周市鎮農村工作局副局長蔡衛華告訴記者,周市鎮農村工作局已經要求各個村自行排查 ,對轄區內所有河道里的地籠網進行清理,並對老百姓進行宣傳。「一定要把河道里的地籠網清除乾淨,這是我們的目標。」截至記者採訪時,周市鎮轄區內共清理地籠網260條左右。

崑山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顧冬興介紹 ,針對市民反映的問題,27日下午,他們召開了崑山市推進地籠網整治的工作會議,擬定了聯合行動方案,堅決打擊地籠網違法捕撈現象。從28日凌晨1點開始,崑山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和全市11個區鎮綜合執法局共同開展了「凌晨行動」,共有60名執法人員參與其中,行動一直持續到28日早上6點,共查處違法行為4起,擬立案2起,教育勸阻2起。

「接下來,我們要常態化開展地籠網整治工作,要強化網格化機制建設,經常開展『凌晨行動』,並要求區鎮開展地籠網清理整治工作。同時,我們還需要加強宣傳工作,讓老百了解相關法律知識。」顧冬興表示,還要強化多部門源頭管控,重點加大與崑山市市場監督局的聯合執法力度,要求漁具店做好地籠網購銷台賬記錄。

「對一般市民是禁止銷售的,對養殖生產戶,要求做到台賬記錄,承諾購買的漁具只用在養殖水體,不能用在一般的自然水域。另外,我們與持有捕撈證的漁民簽訂了承諾書,告知他們違法捕撈的後果,嚴禁他們從事禁用漁具的捕撈。」顧冬興說。

據了解,地籠網由於選擇性差,捕撈時,大魚、小魚、河蝦等種類不分,對漁業資源破壞程度較大。《江蘇省漁業管理條例》 早就明確,禁止使用地籠網,對於使用禁用漁具的,沒收漁具並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如果在長江幹流和保護區等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的,有更重的罰則,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江蘇省漁業執法監督中心三級調研員岳才俊介紹 ,近幾年來,江蘇省各級農業農村和漁政執法監督機構認真開展中國漁政 「亮劍」專項執法行動,會同公安、海事、市場監管 等部門,緊盯夜晚,重點水域、重點時段不間斷地開始執法行動,取得了明顯的效果,有效保護了漁業資源。

「針對崑山市民反映的問題,我們一直採取多種形式進行查處和打擊,但也反映了我們在實際工作當中還存在一定的不足。」岳才俊表示,下一步,一方面要抓好問題整改 。「首先從崑山做起,把崑山市內所有涉及到禁用漁具地籠網違法捕撈的問題進行徹底的整治,做到一個不漏。」

另一方面,進一步壓緊壓實屬地責任,指導各地 一是加強「人防 」+「技防」。各地在抓好隊伍建設的同時,加強信息化的建設 ,利用科技和現代化的手段輔助漁政執法;二是加強「專防」+「群防 」。「專防」就是加強專業的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下沉並充實一線執法人員; 「群防」就是進一步發揮好巡護員和網格員的作用,發揮好河湖長的作用,做到無死角、無漏洞、全覆蓋的執法監管;三是從源頭抓起。聯合公安、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對地籠網的生產、 銷售、使用環節進行查處。「相信在我們多部門的合作下 ,能把這項工作做好。」

新華日報· 交匯點記者 蔣浩

來源:交匯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