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保險公司無故拒絕理賠?看看《保險法》里對理賠是怎麼規定的

文/梧桐保

隨着人們保險意識的加強,互聯網保險的產品也越來越被人們接受。

大多數人在線上衝動投保後,其實內心是很忐忑的,擔心花了錢到時候找保險公司理賠是特別麻煩的,萬一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故意不理賠,那這種情況該如何辦才好?

只能說,有這種想法的真的是「杞人憂天」!

殊不知,對於保險理賠,《保險法》可是有明文規定的,一起來看看《保險法》對理賠的相關規定!

保險法對理賠的規定有哪些?

1、《保險法》第16條

規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這條規定就是為了防止存在帶病投保、騙保等行為。

如果投保人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那麼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有權不承擔理賠責任,並且可以不退還保險費。

若因重大過失導致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那麼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可不承擔理賠責任,但須退還保險費。

2、《保險法》第17條

規定:訂立保險合同,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的內容

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保險人需在保險合同、保險單保險憑證上做出足夠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保險條款的內容可通過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投保人進行說明,如果未進行這一步,那麼該條款將沒有實際效力。

3、《保險法》第22-25條

對於保險公司受理理賠案件有着明確的約束規定:保險公司收到理賠申請後,對資料進行審核,若資料準備不全,需一次性通知客戶補充。

然後進行事故核定,若案件簡單需及時核定,一般不能超過5天,事故情形複雜也不能超過30天。

如果事故屬於保險責任需在10天之內賠付,不屬於保險責任需要在3天內發出拒絕理賠答覆。

關於《保險法》對理賠的規定條款就講到這裡了,以上是給大家提供的參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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