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種新冠疫苗
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但是有部分人員因身體等原因,
不適宜接種。
為了方便該群體,
南昌市各縣區均增加了
開具「新冠疫苗接種禁忌證明」服務!
關於出具「接種新冠疫苗禁忌證明」
有關事宜的說明
什麼時候可以辦理?
辦理工作自7月19日開始;
辦理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辦理要帶什麼材料?
開具「新冠疫苗接種禁忌證明」時須帶好本人身份證、以往就醫的病歷、出院小結、疾病證明等資料。
如果行動不便或在住院怎麼辦?
行動不便者,可委託親屬代辦,但必須有本人身份證、既往就醫的相關病歷、診斷材料等。
哪些單位可以辦理「新冠疫苗接種禁忌證明」?
各縣區將根據轄區醫療機構和接種單位的分佈情況,確定辦理禁忌證明的單位, 詳情見下表:
↑↑↑特別注意:
本證明需由醫生根據申領人的身體狀況和臨床資料判斷做出結論,須有醫生簽名。並加蓋接種單位或醫院的公章方才有效。
來源:南昌疾控
來源: 南昌市人民政府發佈
熱門分類資訊推薦
熱門分類視頻推薦
-
0:16
-
3:26
-
2:31
-
1:44
-
2:36
-
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