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轉移財產逃避賠償,一男子因拒執罪入獄

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一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2021年2月,在一起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訴訟中,如皋法院判決謝某、吳某給付原告洪某等人賠償款43萬元及違約金8.6萬元,合計51.6萬元。2021年8月,洪某向如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如皋法院依法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令等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置若罔聞。2021年11月,謝某被蹲守的執行幹警傳喚回院。謝某在司法拘留體檢時害怕了,懇請執行幹警再給最後一次機會,自己願意與洪某協商處理。最終,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先由法院扣劃審理中凍結的9萬餘元款項,剩餘款項分期履行。

然而,當執行幹警準備對凍結款項扣劃時才發現,謝某竟利用洪某忘記續封的疏忽,將9萬餘元全部轉移至其老婆張某賬戶,從而逃避執行。後經調查,張某銀行賬戶內僅剩餘額5萬餘元,其餘近4萬餘元已被揮霍一空。鑒於謝某的行為,執行幹警將其涉嫌拒執罪的線索移送如皋市公安局立案偵查。

該案進行審理階段後,被告人謝某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並表明願意接受處罰。如皋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謝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通訊員 沈高軒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來源: 紫牛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