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申報
更正申報/作廢申報
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申報
自2021年6月1日起,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使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納稅人新增稅源或稅源變化時,需先填報《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廢止文件及條款清單》所列文件、條款同時廢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併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
合併申報後應如何申報?
納稅人在申報前需先填報《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採集財產行為稅稅源信息。採集完成後,通過《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申報即可。
(提醒:《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包含一張主表即《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和一張附表即《財產和行為稅減免稅明細申報附表》。申報時選擇已採集的稅源信息,系統會自動生成申報表主表及附表。)
申報錯誤,怎麼辦?
①更正申報,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企業身份登錄)—【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更正】。(提醒:更正申報前請修改原財產行為稅稅源信息)
②作廢申報,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企業身份登錄)—【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作廢】。
具體操作詳見下方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電子稅務局
1.申報更正
申報更正路徑: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企業身份登錄)—【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更正】。
進入「申報更正」頁面後,選擇申報表類型為《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選擇申報日期起止和所屬期起止,點擊【查詢】,系統則顯示期內已申報記錄,點擊具體申報記錄右側的【更正申報】按鈕,進入更正頁面。(提醒:所屬期起止應是合併申報表的稅款所屬期,而不是單稅種的所屬期。)
勾選需要更正的稅種,點擊【下一步】按鈕。(提醒:當勾選一個稅種時,其他稅種的申報信息不受影響)。
進入更正申報界面,點擊【更新稅源】獲取最新的稅源信息,系統自動將申報數據帶入申報表。(提醒:前置條件為原稅源採集已進行修改,可點擊更正申報界面右上角的【財產和行為稅稅源信息報告】進行修改)
點擊【申報】按鈕。
出現回執頁即更正成功。
2.申報作廢
申報作廢路徑: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企業身份登錄)—【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作廢】。
點擊進入申報作廢功能,選擇申報日期起止和所屬期起止。所屬期起止應是合併申報表的稅款所屬期,而不是單稅種的所屬期。點擊【查詢】,系統則顯示期內已申報記錄,點擊具體申報右側的【申報作廢】按鈕,進入作廢頁面。
根據實際情況勾選需要作廢申報的稅種,其他稅種的申報信息不受影響,填寫作廢原因,點擊【作廢提交】按鈕。(提醒:合併申報表支持單稅種申報作廢。作廢稅源信息前,需先作廢申報。)
系統提示作廢成功。
(提醒:如需再次申報已經作廢的稅種,在完成稅源信息採集後,進入【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納稅申報】模塊進行申報,一張申報表上同時申報的多個稅種之間不會互相影響。)
本期製作團隊
監製 |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辦公室
圖文編髮 | 珠稅融媒
稿件來源 | 金灣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