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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針對寧波富邦在前期重大資產出售暨關聯交易方案中預計2018年底前收到控股股東50%對價,最終未能實現事項,上交所對寧波富邦發出監管工作函。
2018年10月11日,寧波富邦公告稱,鑒於公司鋁板帶材業務持續虧損,為改善資產質量,降低運營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擬將鋁板帶材業務相關的資產及負債以約1.29億元的價格轉讓給控股股東富邦控股。
本次交易前,寧波富邦就標的資產進行了內部重組,故本次交易的標的資產歸集為兩部分進行交割:一是富邦鋁材100%股權,系寧波富邦以截至2018年5月31日與鋁板帶材業務相關的資產及負債(即標的資產剔除銀行負債)按賬面凈值25,631.64萬元出資設立,鋁板帶材業務及與之對應的資產、負債及人員等生產經營要素均由其承接;二是銀行負債,系寧波富邦截至2018年5月31日的銀行負債,包括本金和利息合計26,720.35萬元。
富邦控股將以現金方式支付12,850.00萬元交易對價,受讓富邦鋁材100%股權並承接銀行負債。
2018年12月29日,寧波富邦公告上述交易進展稱,公司已收到富邦控股按照《重大資產出售協議》的相關付款約定支付的第二筆30%的現金對價3855萬元。截止公告日,富邦控股已經支付本次交易標的資產現金對價共計7710萬元。
寧波富邦在對上交所問詢函的回復公告中曾披露「預計能在2018年底前完成富邦鋁材工商變更手續並收到交易對方支付的股權出售對價超過50%(收到的對價包括收到的現金對價及交易對方實際轉移或代為償付的銀行債務)」。
由於富邦鋁材100%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手續完成後,審計機構對本次交易自評估基準日起至交割完成日止的過渡期間審計工作尚未結束,而根據《重大資產出售協議》部分款項需待期間損益報告出具後由富邦控股支付相關本金及資金占用費,導致上述預計支付對價超過50%的事項未能滿足。
截至公告日,富邦控股按照協議支付的現金對價為7710萬元,佔12,850萬元交易對價的60%。富邦控股按照協議承接的銀行負債中,本次交易協議生效後涉及50萬元貸款到期,富邦控股已代為償還;本次交易協議生效前到期的銀行貸款需待期間損益報告出具後由富邦控股支付相應款項及資金占用費,但富邦控股為確保本公司在過渡期內穩定經營,已對過渡期內到期的6500萬元貸款提前進行了代為償還。
此外,寧波富邦1月10日晚間發佈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富邦控股所持上市公司4982.01萬股股份(佔總股本37.25%)已全部被司法凍結。
根據富邦控股的《告知函》,本次股份凍結事項涉及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的中國供銷集團有限公司與富邦控股之間的保證合同糾紛保全一案。因中國供銷與富邦控股下屬企業就委託採購大豆合同涉及費用支付事項發生經濟糾紛,遂對合同擔保方富邦控股提起民事起訴,中國供銷在與富邦控股方面就合同糾紛進行談判溝通的過程中,單方面請求了財產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