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農民工就業創業的通知》,根據通知,我區將採取發放農民工就業困難補貼、農民工防疫補貼、農民工創業補貼、創業園房租補貼等措施,幫助農民工在疫情防控期間就業創業。
《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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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幫扶患者,發放農民工就業困難補貼
對感染新冠肺炎的農民工,自疑似病例被隔離或者確診就醫日起(以較早的日期為準),至治癒出院為止准,每月發放1000元的就業困難補貼。不足15日的按半月計發,超過15日的按一個月計發。補貼發放憑縣級以上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出具的疑似病例被隔離或者確診就醫證明,按其本人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屬地發放。
二、加強防護,發放農民工防疫補貼
為加強農民工的防護,協助農民工抗擊疫情,各地可根據疫情發展需要,為農民工採購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護用品或發放農民工防疫補貼。防疫物品或防疫補貼的發放標準一般不超過100元/人。
三、扶持創業,發放農民工創業補貼
2020年1月至6月,對受疫情影響發生季度虧損的農民工新創辦市場主體發放一次性創業補貼。企業按10000元/戶標準發放,個體工商戶按3000元/戶標準發放。申報一次性創業補貼的市場主體需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開展農民工創業就業補貼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規〔2018〕11號)關於申領創業補貼相關條件。虧損可根據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表、稅務等相關部門的證明資料以及其他可證明虧損的材料認定。
同時,將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開展農民工創業就業補貼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規〔2018〕11號)條件,可申領農民工創業獎補和創業帶動就業獎補的市場主體,申請條件調整為「農民工新創辦的各類市場主體在廣西區內完成工商、稅務登記距申請獎補之日18個月內」。
四、援助企業,發放創業園房租補貼
加大對農民工創業園內企業生產經營的援助,給予農民工創業園區已投產企業一次性房租補貼6500元/戶。已享受其他房租補貼的企業不再重複發放一次性房租補貼。
各地要依託農民工創業園,積極開展農民工創業孵化和指導。通過放寬返鄉創業農民工申請國家創業擔保貸款條件、降低門檻,擴大反擔保人範圍,運用好國家創業擔保貸款政策進一步促進廣西農民工創業就業。
五、提升技能,購買農民工網絡培訓課程
為幫助農民工提升技能,促進就業,各地可根據就業需求,選擇家政服務、康養醫護、現代農業和旅遊烹飪等重點行業,依託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對照職業標準購買開發網絡職業技能培訓課程,通過手機、網絡等各種形式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並運用AI等技術開展線上考核。對於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的網絡培訓平台,參加在線課程考核併合格的,可以發放電子培訓合格證書,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時理論課程不再重複考試。
各地要統籌使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專項資金(農民工創業就業補助)、就業補助資金、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等資金,加快政策落地,支持打贏新冠肺炎疫情,統籌做好我區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
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0年2月13日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官網
編輯:桂法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