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軍軍銜制的歷史,你了解多少?

新華社北京12月8日電 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先行調整軍級以上軍官軍銜晉陞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按照軍官職業化改革方向,緊前出台軍事人力資源政策制度的重要舉措,對於全面推開軍銜主導軍官等級制度具有重大意義。

那麼關於軍銜和我軍實行軍銜的歷史,你了解多少呢?

軍銜是什麼?很多人都會說是軍人肩上的那些「星星」「牌牌」。其實,那只是軍銜的外在標誌。軍銜製作為重要的軍事制度,有着豐富的內涵,包括軍銜等級設置、職務編製軍銜、軍銜的授予和晉陞、軍銜服役年限、軍銜與軍人物質待遇關係等等,其中,軍銜等級設置是軍銜制的核心,與軍隊規模、編製體制、職務等級密切相關。

眾所周知,我軍的軍銜制度是在建國後實行的。在戰爭年代由於受歷史條件所限,我軍未能正式實行軍銜制度。但是,當時我軍部分人員曾有過軍銜,而且還曾兩次醞釀實行軍銜制。我軍軍銜制實施的曲折過程,見證了軍隊正規化建設的發展經歷。

戰爭時期

我軍部分幹部曾有軍銜

紅軍隊伍里,沒有軍銜等級,官兵的服裝和識別標誌也沒有區別。被稱為「紅軍之父」、「布衣司令」的朱德有一副對聯,生動描述了紅軍將士同甘共苦的情景:「白軍中,將校尉薪餉各有不同;紅軍里,官兵伕待遇完全平等」。

紅軍總司令朱德穿着和士兵一樣的軍服,沒有任何等級標誌。

抗日戰爭爆發後,中國工農紅軍改編為八路軍和新四軍,納入國民革命軍序列,部隊編製、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服裝、標誌基本都與國民黨軍隊相同。並且,按照國民革命軍的軍銜等級,給各級幹部都授了軍銜。

不過當時八路軍、新四軍幹部的軍銜,主要見於《履歷表》《報告》中,本人一般也知道,但也有不少人對自己的軍銜並沒有印象。

在抗戰時期,我軍只是少數指揮員佩帶過軍銜標誌。如新四軍軍長葉挺,就留下許多張穿中將軍服的照片。

身穿中將軍服的葉挺將軍。

由於當時是第二次國共合作,中共中央派出幹部參加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的工作,他們也曾有過軍銜,如周恩來被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任為政治部中將副部長。

佩帶中將領章的周恩來。

另外,為了與國民黨軍打交道方便,在國統區的八路軍、新四軍辦事處的工作人員也有過軍銜。

戰爭時期

我軍兩次醞釀實行軍銜制度

抗日戰爭初期,紅軍改編為八路軍、新四軍之際,中央軍委總政治部在1937年8月1日《關於新階段的部隊政治工作的決定》中就指出,我軍將「採用官階制度」。這個「官階」,就是軍銜。

1939年4月1日,八路軍總司令朱德、副總司令彭德懷,致電毛澤東和中央書記處,提出「部隊日益擴大,正規軍各種制度亟待解決。擬照國民革命軍編製區分,規定部隊中各級幹部之等級(三等九級制)」。

同年5月30日,八路軍總司令部頒發了《建立等級制度的訓令》。這次擬議的軍銜等級,是按當時國民黨軍隊的銜級設置的,為6等16級: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一等兵、新兵。

訓令發佈後,八路軍領導機關和部分正規部隊曾進行了評銜活動。但當時除了駐國統區八路軍、新四軍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而授了銜之外,整個部隊由於「敵後鬥爭日益艱難,游擊性日益增強」,一時難以授銜。特別是1941年和1942年的兩年間,是抗日戰爭中最艱苦的階段,授銜工作不可能繼續進行。1942年4月,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發出指示,停止了這次軍銜制度的實施。

抗日戰爭勝利之後,國共兩黨於1945年10月10日簽訂了「雙十協定」。1946年1月31日,由國共兩黨、其他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代表舉行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了「政協決議」,國民黨接受了我黨和平建國基本方針。為了適應這一新的形勢,中共中央於1946年2月24日在《關於軍隊整編的若干問題的指示》中指出:「我黨軍事幹部應該請求政府加委,取得正式官銜,以便將來在國防部佔有一定地位,由國家按級一律待遇」。因此,黨中央決定「我軍各級幹部即須實行將校尉的正規制度」。

《指示》下達後,在我軍部分機關和部隊幹部中,即開始評定軍銜等級。但是我軍這次評銜工作剛剛開展不久,蔣介石便撕毀了「停戰協定」,發動了全面內戰,此項工作只得停止。

1955年

我軍首次實行軍銜制

新中國成立後,人民解放軍現代化、正規化建設有了政治上和物質上的堅實基礎,經過幾年的準備,我軍於1955年正式實行軍銜制。

軍銜等級是軍銜制度的核心。這次軍銜等級設置,參考了蘇聯、朝鮮等國的軍銜體系,並根據我國辛亥革命以來軍銜發展情況,共設6等19級:

  

元帥兩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

  

將官四級:大將、上將、中將、少將;

  

校官四級: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四級: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軍士三級:上士、中士、下士;

兵兩級:上等兵、列兵。

我軍1955年的軍銜等級屬於以蘇聯為代表的「東方型」軍銜體系。在實際實行中,有兩點變化:一是由於毛澤東本人的意見,大元帥銜設而未授;二是為安排十幾萬副排職幹部,暫設准尉一級軍銜。

毛澤東主席授予朱德等十人元帥軍銜的命令。

1955年9月27日,中南海元帥、將官授銜授勛典禮。

1955年授銜時,全軍共有60餘萬名幹部獲得了准尉以上軍銜。其中元帥10人、大將10人、上將55人、中將175人、少將800人、校官3.2萬餘名、尉官49.8萬餘名、准尉11.3萬餘名。

中國人民解放軍自1955年10月1日起,開始佩帶軍銜肩章、軍兵種和勤務符號,並按新的服裝制式着裝。

1955年實行的軍銜制度,極大振奮了士氣,有力地推動了軍隊正規化、現代化建設。但是,上世紀60年代初,由於時代的局限,當時不少人對軍銜制度存在偏見,認為軍銜制不符合我軍的實際。加之軍銜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取消軍銜制度的呼聲漸高。1965年6月1日,我軍取消了實行將近10年的軍銜制。

1988年

我軍實行新的軍銜制

軍銜製取消後,經過很長一段時間,人們才又逐漸認識到實行軍銜制度的必要性。從80年代初開始,我軍終於對軍銜制有了統一的認識。1980年3月12日,軍委擴大會議明確提出,要恢復軍銜制。1982年初,軍委擴大會議正式作出「恢復軍銜制」的決定。經過幾年的準備,1988年9月,我軍正式實行新的軍銜制。

新的軍銜設6等18級:

將官:一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士官:軍士長、專業軍士;

軍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列兵。

1988年軍官硬肩章。

我軍實行的新軍銜制,不是對1955-1965年軍銜制的簡單恢復。與上次軍銜制不同的是,不設元帥、大將、大尉,最高軍銜為一級上將,增設士官軍銜。新軍銜制既不屬於「東方型」軍銜,也不同於以英、美為代表的「西方型」軍銜,軍銜設置體現了我國我軍特色。

1988年9月14日,中央軍委在中南海懷仁堂隆重舉行授予上將軍銜儀式。

截至1988年底,共授予各級軍官軍銜58.7萬餘人,文職幹部14.7萬餘人。其中,上將17人,中將146人,少將1279人;校官17.8萬餘人;尉官40.82萬人。

1988年授銜命令

1988年我軍實行新的軍銜制後,根據實踐陸續對軍銜條例進行了一些修改和調整。

1994年對軍官軍銜條例作了部分修改:一是取消了一級上將軍銜。二是提高了師職以上的編製軍銜,將原來的一職三銜全改為一職兩銜,取消了最低一級軍銜。

1999年和2009年,根據我國兵役制度的變化和軍隊建設的需要,我軍兩次修改了士兵軍銜條例,以適應我軍義務兵服役期縮短,士官數量增加的形勢。目前士兵軍銜等級為:

志願兵役制士兵: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四級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

義務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從1988年以來,我軍新的軍銜制度已實行30餘年。隨着人們對軍銜認識的不斷深入和條件的進一步成熟,必將強化軍銜的基本功能,調整完善軍銜等級、授予和晉陞,全面推開軍銜主導軍官等級制度,充分調動軍人的積極性、主動性與創造性,從而為新時代軍隊建設注入新的生機和活力。

某部舉行新兵授銜授槍儀式。

來源:中國軍網微信

作者:徐平

編輯:李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