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布警用測速儀檢測結果:1533台中7台不合格

(資料圖)

長江日報(官方微信ID:whcjrb)全媒體訊記者付莎 通訊員張雪燕 胡瓊之)去年,全省共強制檢定1533台警用測速儀,其中發現有7台不合格。今日(5月18日),湖北省質監局召開民生計量工作新聞發佈會,首次發佈警用雷達測速儀檢測結果,同時表示未申請檢測的測速儀測速結果不能作為執法依據。

質監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確保公安交通管理執法儀器設備的量值準確、統一,保證行政執法工作的科學性和公正性,減少和避免執法糾紛。去年,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委託省計量測試技術研究院和市計量測試檢定(研究)所,對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用於行政執法的公路管理速度監測儀(含機動車雷達測速儀、公路車輛智能監測記錄系統、機動車超速自動監測系統等,以下簡稱測速儀)統一進行強制檢定。截止2015年12月底,已完成全省1533台測速儀的檢定工作,其中7台測速儀檢測不合格(不合格地點詳見附表),市民也可登錄省質監局網站查詢。

測速儀偏差有多少才算不合格?計量專家表示,檢測測速儀分兩種情況,100公里以內的按-6公里至0公里的誤差值進行判定,100公里以上的按-6%至0來判定誤差。速測儀必須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並加貼強制檢定合格標誌後方可使用。

質監人員介紹,這1533台測速儀,由使用方申請檢定的測速儀,並非全省所有警用測速儀的全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警用測速儀屬於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未申請周期檢定或檢定不合格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使用。也就是說,未經檢驗的測速儀根本不能作為罰款的依據。對於按周期周檢不合格的測速儀,在上次檢測合格與這次檢測不合格這段時間內,出現的檢測不標準問題,應該怎樣處理,法律未作具體規定仍是空白。

目前,問題測速儀通過校正合格後,全部了投入使用。

不合格測速儀所在地

1、湖北省公安廳高速公路警察總隊 二廣高速1765km+700m處

2.湖北省公安廳高速公路警察總隊 二廣高速1616km+850m處

3.荊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沙洪線王場涵洞段進城方向

4.嘉魚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沿湖大道泰豐國際路段快車道進城方向

5.嘉魚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沿湖大道泰豐國際路段快車道出城方向

6.通城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通城大道1km+200m處進城方向

7.通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通大線大畈路段出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