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萬元!「有獎發票」等您參與

國慶小長假就要到啦

逛吃逛吃模式即將開啟

稅務君提醒大家

消費別忘了開票

開票別忘記「抽獎」!

有獎發票來了!

近日,湖北省稅務局發佈《湖北省「消費湖北·錦鯉是你」有獎發票活動方案》,明確支持住宿、餐飲、零售、文旅、體育等領域消費,助力全省消費加快回補和潛力釋放,現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消費湖北 ·錦鯉是你」有獎發票活動。



即日起,您在湖北省內包括住宿、餐飲、零售、文旅、體育等領域消費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均可通過互聯網參加一次即時開獎和一次定期開獎。

最高獎金有10萬元!!!

小編幫您劃重點!!

普及下有獎發票的注意事項~

湖北省住宿、餐飲、零售、文旅、體育等行業經營者從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的,並經過驗證的普通發票。

注意!下列普通發票不能參加開獎哦!

(一)紅字普通發票;

(二)代開的普通發票;

(三)票面有「收購」字樣的普通發票;

(四)開獎時已作廢的普通發票;

(五)自開票之日起超過6個月的發票;

(六)受票方為單位的發票和非正常戶開具的普通發票不參與二次開獎。

開獎規則

有獎發票活動期間有兩次開獎:

1.第一次為即時開獎。購買方取得普通發票後,通過湖北省稅務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支付寶APP進入有獎發票管理系統,參與發票查驗和即時開獎。第一次開獎的中獎獎金通過電子支付方式(微信或支付寶)即時給付中獎者。

2.第二次為定期開獎,開獎周期為一個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普通發票進入二次待開獎普通發票庫,參與定期開獎:

(1)參與第一次開獎的;

(2)購買方為個人的;

(3)經過系統校驗後的;

(4)在有獎發票管理系統中進行實名制註冊。

開獎流程

第一次開獎依次為:採集信息(發票代碼、發票號碼、日期、金額)、查驗真偽、發票清分(剔除不符合條件的發票)、開獎及兌獎(電子支付方式)等4個步驟。第一次開獎後系統提示納稅人自願選擇實名制註冊參與第二次開。

第二次開獎依次為:發票校驗(剔除不符合條件的發票)、開獎、兌獎等3個步驟。

獎項設置

1.第一次開獎:中獎獎金分為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五檔。

2.第二次開獎:中獎獎金分為5萬元、10萬元兩檔。

購買方取得普通發票後,通過湖北稅務官方微信號、支付寶APP進入有獎發票管理系統,參與發票查驗和即時開獎。第一次開獎的中獎獎金通過電子支付方式(支付寶或微信)即時給付中獎者。

發票搖獎流程(微信端)

1.關注「湖北稅務訂閱號」或「湖北稅務」微信公眾號。

2.服務菜單—微辦稅—發票搖獎。

3.進入發票搖獎頁面。

4.點擊搖獎頁面「掃一掃」,掃描發票左上角二維碼,然後輸入驗證碼,點擊參與搖獎即可。

5.根據中獎提示,選擇下一步操作,如提示中獎,點擊兌獎即可,稍後1—5分鐘左右在微信錢包查看獎金到賬情況。

發票搖獎流程(支付寶端)

在支付寶里搜索點擊「發票管家」—選擇「發票搖獎」—掃碼或輸入發票信息參與即時開獎。上述系統會立刻告知您這張發票是否中獎,獎金也會即時充入您的微信零錢或支付寶餘額賬戶。

參與第二次定期開獎的小夥伴

記得關注開獎結果哦!

1.第二次開獎的中獎者應在開獎結果公布之日起30日內到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稅務局兌獎,逾期未兌獎視為放棄。中獎獎金以銀行轉賬方式給付。

2.第二次開獎兌獎時,中獎者應提供身份證明、有獎發票系統採集的手機號碼、中獎發票,供稅務機關核對。中獎發票為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應提供中獎發票的發票聯原件;中獎發票為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應提供中獎發票版式文件的打印件。由中獎者簽字確認後,中獎者身份證明複印件、中獎發票的發票聯複印件或版式文件的打印件,留存開獎的稅務機關備查。

3.兌獎者領取第二次開獎中獎獎金時,應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繳納個人所得稅

4.因玷污損壞等原因不能正確識別的普通發票不予第二次兌獎。

5.兌獎者應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對其提供資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供合法的書面委託材料和受託人身份證明。

6.開獎結果公布。除稅務機關現場公布中獎結果外,購買方還可以通過湖北省稅務局官網查詢第二次開獎結果。

心動了嗎?

快快來參與吧!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

【編輯:余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