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到加拿大來要辦一個旅遊簽、商務簽等等,但從法律上來說,這些民間稱呼被統稱為臨時訪客簽證Temporary Resident Visa(TRV),那麼申請TRV時,應該注意哪些事宜以提高過簽率呢?
首先體現意圖的臨時性,請注意TRV中的「T」,是Temporary,它是一個臨時的意圖。所以不管你是來開三天會,還是來加拿大留學3年,你的入境意圖始終是臨時的,像你的出行目的、停留時間都不是關鍵,關鍵的是你要證明你在完事之後,是要回去的。
這裡就引出兩個法律上的關鍵術語:
1、Tie to home country(你與祖國聯繫緊密,言外之意你必須得回國,留在加拿大的意願薄弱)
2、Intent to leave Canada at the end of the visit(在旅行結束之後,有離開加拿大的意圖)
在我們看來這兩句話就是在講一件事情,但在移民官處理簽證的過程中,它還有一些細微的區別。
首先來看第1條,Tie to home country,到底怎麼表現與祖國有緊密的聯繫呢?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做文章。
- 各種物質和情感的聯繫
- 資產規模、工作、後續行程
- 動產和不動產:房子、車子、私人收藏品
- 家庭關係(父母、妻兒、兄弟姐妹、甚至連小三和私生子都算!)
- 社會關係(各類社團,組織甚至健身俱樂部)
- 寵物(寵物店寄養合同起止時間)
「Tie to home country」其實是簽證官主要考察的地方,在他心裏有一個天平,會衡量你跟中國的聯繫多一點,還是跟加拿大的聯繫多一點。如果你在加拿大有直系親屬,顯然會增加你對加拿大的聯繫,而如果你的車、房,老婆、孩子、父母、工作都在中國,那自然與中國的聯繫多一點。很多人喜歡在網上申請,網上申請有一個固定的模板,要填一些表格,表格只是收集一些初步信息,比如說讓你講你的工作經歷、教育經歷等等的一些情況,有些時候還會讓你上傳一些銀行的流水。
但是大家注意,在移民局的網站裏面,它有一欄叫作Customized information,就是你自己提供的信息,這個地方千萬別忽視。也就是說除了提供移民局格式化的信息以外,你可以通過自己補一些材料,來證明你跟你的祖國存在緊密不可分割的聯繫,具體來說就是填寫一些物質和情感上的聯繫。你寫得越多,就越能證明你跟祖國這邊的聯繫就越重,而加拿大這邊就會越輕,移民官的天平自然朝期望擺動,所以儘可能地向中國這邊加東西,能增加你簽證申請通過的幾率。
證明自己和祖國聯繫這一點的時候,並不僅僅是網上面經常說的那些動產、不動產、工作、學習,除此以外任何你能想到的跟祖國有聯繫的事情都可以往上寫,這裏面不存在任何的限制。多寫了,移民局不會因此拒你,少寫了反而對自己不利。
接着來看第二條「Intent to leave Canada at the end of the visit」,怎麼證明回去的意圖呢?
在申請簽證的時候,比如你就需要提供一個很重要的過往的旅行記錄,例如你去過美國,完事後你回國了;你去了歐盟,完事後也回來了,那憑什麼這次去加拿大就會不回了呢?這就能夠證明你確實有回去的意圖了,所以過往一些發達國家的旅行記錄對過簽率影響很大。或許有人會擔心回答後,會暴露自己辦理他國簽證的拒簽經歷,而影響到加拿大的簽證申請。但千萬不要隱瞞,實事求是地說明自己的情況,如果隱瞞,100%會被拒簽,嚴重的可能導致你5年之內都不能進入加拿大。另外隱瞞並沒有用,你要知道美國、加拿大、新西蘭、澳大利亞、英國這5個國家的簽證信息是互通的,你被其中任何一個國家拒簽都可以被查出來拒簽記錄,所以一定不能隱瞞。
另外可以陳述後續的行程或活動,比如你7月來加拿大待兩周,8月份在中國有個重要會議要參加,或者說8月份你的母親要過60大壽,你必須得因為這些事情要回去,也可以陳列出來。就是說在國內可能或者必須發生的一些重大事項,你都可以列出來,告訴移民官你都計劃好了,未來不回去肯定是不行的,某種程度上對你的申請也是有加分的。
另外許多人在申請簽證時,非常擔心自己的申請材料被判定有移民傾向,而導致拒簽。其實這件事是以訛傳訛的一個結果,因為美國移民法第214條,它規定了凡是申請美國的B1、B2、F1、J1這4類簽證的申請人,必須證明自己沒有移民傾向,導致一些人將這個「規定」照搬給了加拿大,然而加拿大卻不是這樣,在移民法第22條明確規定:
即使你作為簽證申請人有移民加拿大的意圖,甚至已經在辦理加拿大移民了,你在申請TRV的時候只要證明自己的此次旅行目的是短期的,完事之後是要回國的,只要能證明這一點,就可以申請旅行簽證。所以在加拿大,申請TRV和移民意圖,這兩件事並不衝突。
這裡我主要講一下「申請提交材料到拿到簽證」階段,與「入境階段」的注意事項,為什麼要分成兩個階段呢?因為即使你拿到了簽證,你也不能保證能夠入境。
第一階段注意事項:
- 申請簽證時,要明確地告訴移民部,你這次來的目的;
- 在提交材料的時候,要儘可能完整地去提交一個支持或者證明你這個目的的材料,比如說你是來旅行的,你就需要交一份詳細的行程表,圖文並茂的攻略、機票、酒店、景點、保險等預定,越詳細越好,切忌抄模板;
- 行程要合理(不要第一天溫哥華,第二天多倫多,第三天班英國家公園這樣寫,因為從字面上理解,你這3天都在路程上度過了);
- 足夠的資金,盡量別搞窮游,會被質疑滯留打黑工;
- 如果是開會目的,需要準備邀請函、演講交流內容,往屆會議參與經歷、行業關聯度等等;
- 旅行保險
有些人自己懶得申請簽證,結果又找到了某些不負責任的中介來辦這個事情。結果這些中介在做材料時,往往都會套用大量的模板,更氣人的是有的模板甚至都不合理,要麼邏輯混亂要麼不切實際,AI審核後就會給這份申請貼上「拒絕」的標籤了。
第二入境階段注意事項:
之所以不能保證入境,是因為入境時都會被CBSA警員盤問一些問題,他們根據你的回答有權力將你遣返回國。
CBSA警員的終極三連問:你是誰,從哪來,到哪去?除了這3個問題要回答好之外,還會問你說有沒有訂回程機票,有的話給他看一眼,就算是手機上的行程單也可以,CBSA往往就不會再刁難你。這裡給大家展示一下,簽證官/CBSA的問題清單,他們不是隨便問的,都是有大綱的:如果你實在心裏沒底,或者想待的時間長一點,那就「刷刷題」,嘗試着回答每個問題。
- What is the purpose of your trip?
- How long will you be staying in Canada?
- What ties do you have with Canada?
- What ties do you have with your country of residence?
- Do you have a valid passport or travel document?
- How will you support yourself in Canada?
- Will you be able to leave Canada?
- Do you intend to work or study in Canada?
- Have you ever been convicted of a criminal offence?
- Do you suffer from a serious medical condition?
- Have you ever been refused a temporary resident visa to travel to Canada?
- Were you ever removed from Canada or any other country?
另外要注意,你帶的行李和自身準備肯定要與你的出行目的相匹配。要知道在進小黑屋盤問,你的行李是跟着一起進來的。舉個誇張的例子,加入你的目的是開會,會議只用3天,那就別把一年四季的衣服和鍋碗瓢盆都帶着,被檢查行李後自然說不清楚;如果是旅行,那就要熟悉自己的行程,不能一問三不知,總之就是要合理,一旦有不合理的地方就會遭到更多的盤問,因而引發更多的問題。
自己DIY
很多人喜歡自己DIY,在IRCC網站上面去申請旅行簽證,網上已經有大量的攻略了,有一點需要強調一下,如果你是第一次申請旅行簽證,並且也是考慮着近期或不遠的將來就要辦移民的,這個時候你申請旅行簽證,就要把它視為移民的第一步。這是因為過往的一些案例,由於申請人申請TRV非常隨意,導致後續移民出問題。比如說委託了不負責任的中介遞交簽證申請,他在材料中杜撰了你的工作經歷,這份材料遞交上去後便會存入移民局的數據庫里。而當你再去申請移民的時候,假如是僱主擔保項目,你就得提交一份工作經歷,這時候你可能就傻眼了,你真正的工作經歷和你之前遞交的旅行簽證的工作經歷是不匹配的,也就是說你的資料前後不一致。這個時候,很多人會說解釋一下就好了,比如說前一份簽證是中介辦的等等,有用嗎?答案是不一定的,因為在西方的誠信社會裡,當你前後說法不一的時候,對方就會想憑什麼相信你這一次就是真的呢?也許是上一次是真的,這次因為要辦移民而提供了假材料,也就是說你這個人的信譽在他們的主觀意識里已經大打折扣了,這有什麼影響呢?在西方當一個人的信譽出現了問題,你要獲得一個想要的結果,或者是想要獲得通過的話其實就比較難了,所以說如果你有計劃移民,先申請TRV時不要出現這種失信情況。
1、要保證前後信息的真實性和一致性。
2、不要隱瞞犯罪記錄,隱瞞如酒駕或被判過2年以上有期徒刑,100%會被拒簽,且留下一個虛假陳述(misrepresentation)的記錄,未來5年都無法入境加拿大。那麼坦白是否也會被拒呢?不一定,如果中間隔了5-10年,簽證官會對你綜合評價,影響不大,但是隱瞞了後果會比較嚴重。
3、一定要寫Submission Letter!在申請簽證的時候,除了交一堆表格之外,在移民的網站上面它有一個欄目叫作Customized information,它可以上傳一個word文件,這個word文件就相當於你寫給移民官的一封信,這份信裏面你除了介紹自己外,可以把你表格里填的,包括你所有的你認為你和你的祖國聯繫非常緊密的事項,逐一在這個Letter里列出來,然後明確地用英文寫上「請簽證官考慮我上述陳列的事項,在做出簽證決定之前,綜合權衡我是否有足夠的回國意圖」這句話。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其實是有歷史的,過去很多人在被拒簽後就到聯邦法院做司法複核,法官在很多判例里,會白紙黑字地寫道「移民官在做簽證決定的時候,必須全面考慮申請人提出的所有事實,然後在做決定的時候,必須權衡。」也就是說你寫給移民官的信,是給他挖坑,讓他在做簽證決定的時候,他需要在他們的內部系統裏面,非常辛苦地寫下拒簽你的理由,這是移民官最不想乾的事情,為什麼呢?因為他在拒簽申請人的時候,要寫一個小作文,陳述拒簽你的理由,當你提交了Letter,裏面有你的清單,他拒簽你寫「小作文」會更困難,更麻煩,換言之,當你提交這個Letter時就已經擺好了準備「干仗」的架勢,他真要拒你就得分析清單上的每一條內容,通常在模稜兩可的情況下就會通過你的簽證。所以說這個Letter非常關鍵,最好找專業的人士來寫。
如果後續打算申請移民時,辦旅行簽證有什麼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總得來說如果有移民計劃,申請TRV時一定要注意前後信息的一致性,建議在填寫申請表格前,申請人自己做一份自己的簡歷,包括個人背景和經歷等等。如果你是企業主,打算做投資移民,那你還需要寫什麼時候投資參股,或者成為一家公司的股東、法人、手裡有多少家公司,每家公司何時持股,到什麼時候結束等等以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