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福建晉華合作被美光攪黃,時隔三年聯電和美光達成全球和解

聯電涉美光機密案件終於迎來關鍵進展。11 月 26 日上午,聯電發佈公告稱,公司已與美光達成庭外和解協議。

聯電無法透露支付多少和解金,但表示不會對財務造成影響。不過去年10 月28 日,聯電認罪竊取美光商業機密一案,遭美國司法部處以6,000 萬美元罰金。聯電當時指出,和解協議中美國司法部同意撤銷對聯電包括共謀實施經濟間諜活動、共謀竊取多項美光營業秘密和專利有關等指控。聯電承認侵害一項營業秘密,同意支付美國政府6,000 萬美元罰金,並3 年自主管理緩刑期間與司法部合作。

時隔一年之後,聯電今日再與美光達成庭外和解協議意味着該公司將徹底從這場風波中抽身而退。

此案是源自於2016 年5 月,聯電與福建晉華簽署合作協議,共同開發兩代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 製程。協議開發的DRAM 製程並非最新技術,而是與2012 年量產技術相似的舊技術。

然而卻在 2017 年遭到了美光舉報,美光表示聯電在同福建晉華的合作中涉嫌竊取商業秘密後。美光認為三位參與DRAM 合作案的台灣地區美光前員工,違反與聯電簽訂的僱傭合約與聲明書,攜帶前公司資料進入聯電並工作時參考,又將機密資料轉給晉華,台灣地區美光因此提告聯電,同年又在美國對聯電、晉華提起訴訟,美國司法部開始調查。

除此之外,美國司法部也於 2018 年 11 月,以聯電及若干員工違反聯邦營業秘密保護法為由,對聯電司及若干員工提起了刑事訴訟。2018年底,聯電迫於美國的壓力,終止了跟晉華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