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河北省啟用新版普通發票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B)票樣。 圖自河北省稅務局網站

河北新聞網訊(通訊員李文英 記者馬建敏)9月1日起,河北省稅務局將啟用新發票監製章及新版普通發票。原河北省國家稅務局已監製的發票在今年12月31日前仍可繼續使用。

河北省稅務局負責人介紹,9月1日啟用的新的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形狀為橢圓型,套印在發票聯票頭正中央,內環加一細線,上環「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字樣,中間 「國家稅務總局」字樣,下環「河北省稅務局」字樣,印色為大紅色。新版普通發票票種分為:河北通用機打發票(B),河北通用手工發票(E),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河北通用定額發票(J)、河北通用定額發票(K)、河北通用定額發票(L)、河北通用定額發票(M),河北通用機打發票(N),河北汽車客票(機打),河北汽車客票(熱敏紙),河北汽車客票(定額),河北通用機打發票(H),河北通用機打發票(I),河北門票(01),河北門票(02),以郵資明信片作為門票使用的,為河北門票(02郵資)。

同時,河北省稅務局對印有本單位名稱發票也做出規定。選擇使用有效發票票種印製印有本單位名稱發票的,納稅人可在河北省稅務局公開招標確定的發票印製企業中自行選擇,自行詢價。印製發票前納稅人應將自行選擇的發票印製企業、發票規格、印製數量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印製費用由用票單位與發票印製企業直接結算。印有本單位名稱發票,不得跨設區市使用。

納稅人可登錄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網站或「河北省網上稅務局」、撥打12366熱線進行普通發票信息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