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傷人」引發鄰里動干戈 法官巧用名人家訓打開矛盾心結

鄰里之間本應互諒互讓,但日常生活中,一些鄰里卻因為一點小事鬧得不可開交。日前,安溪縣人民法院官橋法庭法官巧妙地運用名人家訓,訴前化解了一起發生在鄰里之間因狗咬人引發的賠償糾紛。

沈某甲的小孩在自家屋旁被鄰居沈某乙家養的狗咬傷,前往醫院打疫苗,花去醫藥費1660元,但沈某乙僅支付600元。因雙方未能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沈某甲申請調解。

官橋法庭在收到申請調解材料後,認為該案件法律關係明確、事實清楚、爭議不大,便決定聯合龍門調解委員會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訴前調解。

5月6日,在調解現場,當事雙方你一言我一語互不相讓。官橋法庭庭長鍾輝煌見狀,趕緊平復雙方情緒,並分別與當事人溝通。在溝通中,沈某乙道出了癥結所在:因糾紛雙方發生爭執,對方說了些難聽的話,這讓她咽不下這口氣。

李光地反覆給自己的家族成員講『後世子孫有德易以王,無德易以亡』,要求他們『收斂約束,和順謙卑』,即對待生活要明事理、講究和睦。你們要以當地先賢為范,以和為貴,各退一步。」考慮到雙方是村中鄰舍,本着互諒互讓以及有利於解決問題的原則,鍾輝煌還為當事人雙方講解了我國《民法典》中有關動物損害賠償的條款,講明了各自的責任,同時穿插了鄉規民約進行說理,把鄉村鄰里情擺在雙方面前進行講述,並與調解員一起用「和親睦鄰」的家風家訓感化她們,告訴她們鄰里應以和為貴,「冤家宜解不宜結」,與鄰為善、與鄰為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經過一番情理交融的調解和勸說,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在鍾輝煌和調解員的見證下,雙方簽訂訴前調解協議,沈某乙當場支付剩餘的費用,沈某甲的母親就此前的不當言論向沈某乙道歉,並表示今後不會因為此事再與對方爭吵。

註:李光地家訓

李光地,清朝名臣、著名理學家。他重德修業,反對「惟利是視」。他反覆給自己的家族成員講「後世子孫有德易以王,無德易以亡」的道理,指出「德」對家族及家庭成員發展的重要意義。李光地在《誡家後文》及《榕村語錄》中告知後輩要懂得先祖「起家艱難」,要求他們「收斂約束,和順謙卑」,不可「侮老犯上」「貪利奪食」,強調為人處世的倫理道德

調解感言:

新時代的人民法官不僅應該能辨法析理、定分止爭,更要能「調」四鄰家長里短、「解」百家恩怨情仇、「和」萬家男女老少。相鄰關係人在日常相處中難免會有磕磕絆絆的問題,都說「遠親不如近鄰」,相鄰各方應懷有謙讓之心,與人為善,相互寬容,學會換位思考,共同經營、維護良好而融洽的鄰里關係。

(本報記者 林揚陽 通訊員 林小雲)

(來源:海峽法治在線) 【投稿、區域合作請郵件 信息新報 3469887933#qq.com24小時內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