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以順風車名義從事非法網約車業務?監管從嚴 嘀嗒、哈啰被約談回應

每經記者:趙雯琪 每經編輯:王麗娜

作為現代共享出行的新方式,順風車在為乘客帶來便利的同時,監管部門和出行平台關於其運營規則的討論也從未停止。

12月8日,交通運輸部網站消息顯示,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7日組織對嘀嗒、哈啰等順風車平台公司進行了提醒式約談。提醒指出,近期媒體多次報道嘀嗒、哈啰等順風車平台公司產品有關問題,主要是「附近訂單」功能偏離順風車本質,涉嫌以順風車名義從事非法網約車業務,用戶頭像顯示性別、開展長途城際服務等方面存在安全風險隱患。

圖片來源:交通運輸部網站

對此,嘀嗒、哈啰兩家被約談公司也在12月8日分別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進行了回應。

嘀嗒出行表示,已將「附近訂單」功能修正為更能精準反映順風車本質特徵的「臨時路線」功能,讓「臨時外出」的車主能夠基於自身出行需求、通過商圈提前發佈出行信息、快捷匹配順路乘客。

同時,嘀嗒出行表示,「臨時路線」和「常用路線」一起,共同受到平台每日接單次數及合乘價格限制,合乘價格為當地商業運營車輛定價50%左右的一口價,「在嘀嗒平台上,任何順風車主都無法實現以營利為目的。」嘀嗒出行強調。

與此同時,哈啰出行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應稱,已第一時間對照檢查,並積極啟動了部分產品的優化相關動作,優化後的產品將於近期上線。

值得一提的是,順風車業務曾為出行平台的兵家必爭之地,在2018年滴滴兩起惡性事件後,全國順風車業務進入重新洗牌與調整階段,從而出現了包括嘀嗒、哈啰等順風車新玩家。而作為新生業態,平台和監管部門關於順風車的監管規則也一直在探索中。

就在11月20日,交通運輸部官方微信在回復一則網友提問時重申了順風車的四項合規要求:一是應以車主自身出行需求為前提、事先發佈出行信息;二是由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合乘車輛;三是不以盈利為目的,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四是每車每日合乘次數應有一定限制。

彼時,嘀嗒出行回應稱,交通運輸部官網的相關答覆表明,合法的順風車與網約車經營性客運服務有很大區別,不需要辦理網約車相關許可。但嘀嗒會始終堅持順風車本質特徵做真順風車,不把順風車做成廉價網約車。過去的行業經歷表明,以順風車之名行非法運營之實必然會導致系統性安全風險。

實際上,順風車合規問題也一直是懸在出行平台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早在今年10月,嘀嗒正式向港交所公開遞交招股書,衝擊中國共享出行第一股。但是作為嘀嗒出行的主營業務,順風車在帶來利潤的同時,其合規問題也成為未來經營的主要風險來源之一。

嘀嗒出行招股書數據顯示,嘀嗒在2019年營業收入為5.81億元,同比增長391.5%,經調整凈利為1.72億元。此外,嘀嗒在中國順風車市場排名第一,2019年市佔率高達66.5%。2019年嘀嗒平台GTV(平台交易額)達到110億元,其中,順風車業務為85億元,同比增長347.4%。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生活服務電商分析師陳禮騰曾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相關法律及法規更多適用於網約車服務,對於順風車業務尚無完整全面的法律法規。隨着監管部門對於順風車的監管逐步重視,未來相關業務仍將具有不確定性,企業也或將面臨大量合規成本。

嘀嗒出行也曾在招股書中提到,中國順風車市場可能面臨(其中包括)其他出行選擇、相關監管規定及限制以及安全及隱私問題所帶來的挑戰,因此無法保證中國的順風車平台將不會出現下滑及衰退。同時,相關法律及法規可能會迅速演變,這可能會大幅增加與平台業務營運有關的合規成本。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