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基層公務員加薪到「高薪養廉」
現在網絡上關於公務員加薪、基層公務員加薪到高薪養廉的話題越來越熱。辯證雙方從歷史上、其他國家現行的政策,到人均GDP的權衡等等各抒己見,誰都有誰的道理。我們先不要下一個定義,是加薪好、高薪好。最要緊的是弄清公務員加薪、基層公務員加薪、高薪養廉有無關聯,公務員加薪、基層公務員加薪、高薪養廉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問題,不能關聯在一起思考這個問題。
首先,高薪養廉是一種針對國家公職人員的一種行政機制,用高薪來防止國家公職人員的貪腐行為,當然不能忽略高薪的同時,會輔以更加嚴厲的懲治制度。我們權且不要爭論高薪這樣的制度是否能達到養廉的效果。再來看基層公務員加薪,現行的公務員薪酬是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所建立起了全國統一的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公務員工資制度。
公務員的工資由基本工資和津補貼、獎金兩部分構成,基本工資在第四輪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改革之後,實行全國統一的基本工資標準,後者則存在更多的量裁空間,不同地區、不同單位,其構成也有變化。
中國欠發達地區還比較多,那些在基層偏遠地區工作的公務員生活條件艱苦,工資又低。基層公務員加薪是考慮到提高基層公務員的生活水平為出發點所提出的問題。這和高薪、養廉是沒有什麼關聯的。有的人認為就人均GDP而言,我國公務員的工資同外國公務員工資高的國家也不相上下。我國人口眾多,再大的經濟總量人均肯定就低。中國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我們的國情和別的國家不一樣,不能單一的拿一個指標來衡量。這些不能作為我國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的依據。還有一點需要強調,官員只是公務員中的極少一部分,絕大多數的公務員只是機關單位的普通工作人員。工資是公務員唯一的經濟來源,必須能夠解決本人與家庭的生活需要。
基層公務員的加薪問題,應該從實際出發、深入的調研,並按照相關的制度來操作。工資制度的改革是一個長期、複雜的工作。但加薪與否和高薪養廉,和官員是否廉潔、是否有灰色收入並不是相關聯的問題。(燕南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