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察言觀色、投機取巧、趨炎附勢、大肆攀附,謀求政治上位;然後是江湖結義、互通款曲、拉幫結派,不斷鞏固勢力;最後是利欲熏心、獨斷專行、為所欲為、腐化墮落,直到被紀檢監察機關查處,打回原形。半月談記者調研並梳理近年來雲南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多個腐敗案件發現,腐敗分子的上位和蛻變腐化大都經過如此「三步腐」。
不擇手段攀附上位
2008年,36歲的段文泉擔任雲南省電投公司董事長,但由於在工作中得罪了領導,屢屢受挫。他想到「制衡之術」,攀附上時任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白恩培的妻子僅用一個電話就把他從困境中解救出來,這讓他嘗到了與「權力」結交的甜頭。
2009年,段文泉又通過「政治掮客」蘇洪波鑽進時任雲南省省長秦光榮的「圈子」。2012年,經秦光榮安排,段文泉上位雲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一把手」。為進一步撈取政治「油水」,段文泉在經營上脫離主業,採用空單貿易、大肆並表的手段,虛增營收數額,造成巨額國資難以收回。
段文泉案開庭審理 王櫻 攝
段文泉上位、蛻變、腐化之路令人唏噓,但他並不是「孤勇者」。綜觀大量已查處的案件可發現,極少數黨員領導幹部權力慾望膨脹,官迷心竅、官癮十足,為謀求職務升遷處心積慮搞政治投機,通過拉關係、搭天線、抱大腿、入圈子,不擇手段攀附上位,可謂「無所不用其極」。
金錢開道者有之。雲南城投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雷,利用公共資源積累人脈,拿貪腐來的資金輸送利益,攀附白恩培、秦光榮,以獲取更大的權力和利益。「逢年過節都要包個紅包,以這種形式、借口去討好秦光榮。」許雷自述,他通過攀附秦光榮解決了副廳,攀附白恩培解決了正廳。玉溪市委原書記羅應光一開始通過送蔬菜、土特產攀附秦光榮,然後是給他送單位的獎金,最後是自己拿錢出來送。
下跪表忠心者有之。雲南省政府駐廣州辦事處原巡視員龍雪飛曾是一名記者,早年在湖南工作。秦光榮在長沙工作期間,出於政治目的,曾讓龍雪飛寫內參揭發其他領導幹部。秦光榮到雲南任職後,龍雪飛很快便向其表示也想到雲南工作,多次請求秦光榮將其調至雲南,但都遭拒絕。為表忠心,龍雪飛毫無節操地向秦光榮夫婦下跪,並表示「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叔叔阿姨。我無依無靠,無親無故,以後就靠你了」。
唯上捧上者有之。雲南省生態環境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方雄在環保系統工作34年,期間共換過7個崗位,經歷了7任廳(局)長,不管哪一任領導來,他都能得到重用。他的秘訣是善於察言觀色,對領導安排的事言聽計從、竭盡所能,甚至違反紀律和原則也要辦好,以體現「能力」和「擔當」。方雄正是利用這些旁門左道,讓領導覺得他可信賴、可依靠,漸漸成為領導的得力「心腹」和離不開的「拐杖」。
毫無底線腐化墮落
雲南省紀委監委辦案人員分析,某些領導幹部上位後不是感恩組織培養,而是錯誤地認為純粹是「個人掙來的」,把黨性原則、政治規矩拋在腦後,現出「偽君子」「兩面人」的原形。
有的大搞江湖結義。30年間從一名科級幹部成長為雲南省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的陳文山,一直都有一顆當「老闆」的心。他很享受被人叫「老闆」「董事長」「老大」,反而對「陳書記」這一稱呼感到彆扭。他把「一把手」等同於「老大」,把江湖規矩等同於是非標準,經常與私人老闆、親信下屬裹攪在一起,稱兄道弟、吃吃喝喝,逢年過節大量收受下屬禮金,來者不拒。他把跟自己走得近、有利益關係的定為「親兄弟」,打招呼說情拉工程,並幫下屬謀取職位,百般呵護百般照顧。
有的大搞「圈子文化」。方雄格外注重自己的「群眾基礎」,為鞏固「話語權」,他經常搞點小聚會、給點小禮品、弄點小關係、送點小關照,拉攏一群人進自己的「飯桌圈」「麻將圈」「環評圈」「人事圈」,成自己的人,投自己的票,謀自己的利。利用主要領導的信任及職務便利,方雄把持人事安排提名權,優先考慮、優先推薦「圈中人」。久而久之,有些幹部以進「方雄圈」為榮,想方設法討好巴結他,進他的圈子。10餘年間,方雄利用職務便利,收受85名請託人「小紅包」,累計達350餘萬元。
有的大搞裙帶腐敗。羅應光擔任玉溪市委書記後,為弟弟和妻弟牽線站台打招呼,有什麼利益、好處,都要讓「七大姑」「八大姨」沾沾邊。此外,羅應光還追求奢靡享受,安排玉溪市委辦工作人員租下面積1807平方米的「四合院」進行豪華裝修,讓市委接待辦為其提供管家保姆服務。「我到玉溪去以後,跟老闆接觸就多了,看着他們的房子好,又覺得自己老是搬家,心裏面不舒服,覺得一個市委書記享受一點、住得好一點是正常的。」羅應光說,「我喜歡泡澡,搞了一個浴缸,還給自己搞了一個桑拿室。」
堅決剷除腐敗滋生的土壤
專家指出,權力一旦失去約束,就會讓人慾望大開、肆意妄為。
蘇州大學東吳智庫研究員劉成良說,選人用人要多聽取黨員、群眾等各方意見,同時強化現代信息技術在幹部監督管理過程中的應用,整合公安、住建、工商、人社等部門信息,發揮大數據的信息比對優勢,核查比對幹部提拔過程中的相關個人事項,避免幹部「帶病提拔」。
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黨校(行政學院)副研究員蘭文華建議,把及時有效發現問題作為監督首要環節,讓黨員幹部不僅因為害怕被查處而不敢腐,也因為有問題就能及時被發現而不敢腐,並探索推行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公示制度,引入社會監督。
「一些貪腐其實早就有苗頭,甚至在內部明晰化、公開化,只不過未被查處而已。」雲南大學副教授周昌發說,要構建上下結合、內外並重的監督制度,整合監督力量,加強內部監督,鼓勵群眾監督,推動形成不能腐的強大約束力。
雲南民族大學教授肖建樂認為,還必須加強黨員幹部理想信念教育,堅決抵制「圈子文化」「平庸文化」「人情文化」,形成崇廉恥貪的社會氛圍,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半月談記者:字強 / 編輯:姜磊
*本文為《半月談》2023年第9期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