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 單珊
當地時間12月25日,泰國內閣初步批准《同性伴侶法》,泰國或將成為亞洲首個同性結合合法國家。
接下來該法案將交由國家立法委進行最終審議,過審後離正式頒佈前還需120天。
同性戀群體將這部法律稱為「彩虹法」。
目前這部法案的內容包括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之間的繼承權和財產權以及在醫療方面的知情同意權。但同性伴侶的婚姻權依舊不被承認。
若此法最終獲得立法議會批准,泰國將正式成為亞洲首個同性結合合法國家,這勢必將載入同性平權史冊。
根據泰國媒體的報道,法案為同性戀人群提供了更多的權利:性別相同、年滿20歲且其中一方是泰國人,雙方即可登記結為「伴侶」(非夫妻),享有與夫妻同等的基本權利,包括簽署緊急醫療同意書、置辦葬禮、代替配偶處理刑事訴訟案、共同財產權、稅務減免、共擔債務、繼承遺產以及更換姓氏等權利。
泰國政府發言人納特蓬(Nathporn Chatusripitak)曾提及,該法案還將允許同性伴侶收養孩子。不過,關於這點還存在爭議,因為該法案目前還未提出明確的收養條例
目前在泰國,同性關係中的個人是可以合法收養兒童的,但同性夫妻不可以共同收養。
39歲的平權活動家娜達(Nada Chaiyajit)表示,雖然該法案是朝着實現婚姻平等邁出的一步,但這還不夠。還需要法案明確保證包括收養權等方面的社會福利。
娜達表示,希望5年之內該法案能充分完善。
《亞洲時報》稱,目前,泰國已經成為國際上變性手術的大本營,但很多跨性別泰國人並不能在身份文件中修改性別,這是跨性別者群體所遇到的問題,也導致了諸多歧視問題。
例如,跨性別者在面試時,人們會發現應聘者本人與 TA 的身份信息不符,這會招來他人的羞辱和質疑,並有可能使 TA 丟掉這份工作。
報道援引一個跨性別者的話稱:「對我們來說,身處泰國實際上很奇怪。這個國家看似接受變性人,但法律上始終沒有被承認。國家在容忍,而不是接受。」
實際上,泰國政府不只一次地提出類似同性婚姻合法化或民事註冊關係的立法建議,但最後都以失敗告終。上一次提出立法還是在2014年,但由於軍政府上台而無疾而終。
目前同性戀已合法化國家有丹麥、挪威、瑞典、冰島、荷蘭等等。
作為亞洲第一個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地區,中國台灣於去年宣布了同性婚姻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