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62歲黃姓婦人和一名56歲欒姓婦人,日前在高雄路邊起口角,黃緊抓欒的頭髮不放,黃的女兒在場幫腔,75歲的李姓男子在旁觀看,警方獲報趕抵,朝黃噴辣椒水,她才鬆手;警方事後調查,黃、欒是李的小三和小四,因吃醋才當街上演「八點檔」戲碼。
高雄黃姓婦人和欒姓婦人各為李姓男子的小三和小四,4日黃婦和女兒堵住李和欒的去路,黃緊扯欒頭髮不放
本報系聯合報報導,警方調查,李姓男子雖已高齡75歲,但年輕時卻享有齊人之福,搞婚外情和黃婦產下一女,後又和欒姓婦人有曖昧關係,小三和小四彼此均知對方身份,因爭風吃醋早看對方不順眼。
台北時間4日晚間7時許,黃婦帶着33歲的女兒,在建德路和建昌路堵住李男和欒婦的去路,雙方發生口角,黃和欒打了起來,互相扯發,黃的女兒在場幫腔,李勸架不成,無奈在場觀看。
高雄黃姓婦人和欒姓婦人各為李姓男子的小三和小四,緊扯欒頭髮不放,直到警方趕抵噴辣椒水才鬆手
黃、欒兩人當街上演「八點檔」戲碼,轄區警方獲報趕抵,黃仍緊抓欒婦的頭髮不放,李見警方趕來急喊「救命啊,快點來」,警方見黃不肯放手,拿出辣椒水朝黃噴洒,黃的女兒見狀趨前幫母親,遭警方喝斥「趴下、後退」,黃的女兒解釋「不要打我媽,我在這裡陪她而已」,隨後還急call丈夫前來相助。
警方緊急叫在線警網支持,控制現場後,因黃、欒兩人手腳和頭部挫傷,先送將兩人送醫治療。
4日黃婦和女兒堵住李和欒的去路,黃緊扯欒頭髮不放,李男在旁觀看(右),直到警方趕抵噴辣椒水才鬆手
警方事後調查,黃婦和欒婦是李男的小三和小四,因彼此爭風吃醋,早已互看不順眼,才當街打了起來,雖雙方互不提告,警方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可處1萬8000元台幣(約583美元)以下罰鍰,將黃、欒兩人移請高雄地院簡易庭裁處。
李姓男子道歉說,兩女都沒錯,都是他不對,但對風流韻事,他也坦然地說,「沒辦法,我就風流一生嘛」。
另據ettoday報導,家屬說詞稱,李男雖有元配妻子,仍與黃女交往40多年且育有兩名子女。李黃兩人是因早年合作經營生意認識,李男曾靠賣二手車維生,與黃女經營的當鋪合作為客人處理貸款,後來因一名抵押房產的客人無力還債,李男因此靠賣房賺了一筆錢,轉向經營房地產買賣而致富,之後開始女友不斷。
黃女的妹妹說,姊姊因生下了李男的小孩,曾在婆婆與李男元配面前下跪、喝「媳婦茶」,是家族承認的「二房」;至於欒女,是李男弟弟的前女友,因鬧到李男弟弟家庭失和後分手,又與李男在一起。
報導稱,李男事後受訪時則表示,他跟欒女是因投資房地產認識,兩人已交往六年。黃女的女兒則說,黃女因李男到處拈花惹草,讓黃女患有重度憂鬱症;黃女去年得知李男與欒女有染後,就一直想約欒女談判未成,直到昨天黃女看到欒女,才會發生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