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知道是怎麼了,關於泰國警察的新聞,天天霸榜,夜夜刷屏。
中國大陸女網紅「警察接機」那事兒還沒完,這邊又來了一個「台女星街頭勒索事件」。
台灣女明星所講述的版本,和泰國巡警所講述的版本,兩者相差甚遠。在1月4日凌晨的曼谷街頭究竟發生了些什麼,至今撲朔迷離,上演了一場各執一詞的「羅生門」。
在站隊表態之前,先來看看,雙方都說了些什麼——

首先,我們來看台灣女明星的說法:
台灣女星安於晴自述,1月4日凌晨一點,自己和幾個朋友乘的士返回酒店,在曼谷輝煌區被檢查站的泰國警員攔下。
警察二話不說,上來就搜查汽車、翻查了幾人的隨身行李、並進行搜身。結果警察「沒有找到任何違法的東西」,於是便開始查她的簽證,她拿出了自己的落地簽,警察卻說這簽證「不行」,非得要在護照上蓋章的簽證才算數。
中途,安於晴的朋友想要錄製視頻,但是被警員強制要求刪除。
隨後安於晴一行人被帶到警局,遭到了警方的訓斥和恐嚇,安於晴懇求警察放了她,「差點給警察跪下了」。扯了兩個多小時後,警員將她帶到一個監控攝像拍不到的死角,向她開價27000泰銖。
交了錢,警察終於把他們放走了。臨走時,安於晴還看見幾名韓國姑娘,也在警局裡被折騰。
脫身之後,安怒不可遏,在自己的社交媒體上大罵泰國警察,並發出「再也不來泰國」「再見爛曼谷」的豪言怨語。事發幾周後,安於晴的帖子被泰國一個名叫「你好台灣,我來了」的FB賬號轉發,這才在泰國引發廣泛關注。
以上,是台灣女星單方面的說法。

那麼泰國警方一邊,是怎麼說的呢?
曼谷京畿警總署副署長訕隆對媒體表示,經過對當夜該路段7名值班巡警的詢問,警方目前掌握的情況,是這樣的——
1月4日凌晨一點左右,警員攔下台灣女星安於晴一行人的的士,對她們進行了「正常的違禁物品檢查」。
結果,警員在女明星的包里發現了一隻電子煙(泰國電子煙屬違禁品)。
安於晴當時處於醉酒狀態,神志不清,情緒激動,而且沒有隨身攜帶護照。
警員要求其提供護照,雙方語言溝通困難,女星一行人說中文,而警察只能用英語+比劃,艱難地溝通了半天,安於晴終於同意讓她的一個朋友把護照帶到臨檢站來。
結果,等了一個多小時,還是沒人來。
雙方溝通不暢,相持不下,最後都有點惱火起來。
於是,警員將幾人轉送到附近的派出所,在予以口頭訓誡之後,將幾人釋放了,沒有勒索任何費用,也沒有對她們進行處罰。
以上,是泰國警方——確切地說是當事泰國警員的說法。

雙方陳述如上,那麼問題來了:哪一種說法,你覺得更合理可信?
或者雙方的說法,你都不完全相信?
我們暫且用雙方陳述內容,做一點分析。

台灣女星的說法,乍看並沒有明顯的漏洞,邏輯自洽,鏈條完整,除了沒有提到自己喝醉了外,其敘述與我們日常所知的泰國套路,比較接近。
按照她的說法,警員對她發難的理由,是「不認可不在護照上蓋章的簽證」。而根據泰國目前規定,外國人出門不帶護照,要麼讓人送來,要麼繳納小額罰款;至於簽證,泰國確實要求將電子落地簽打印紙質版,與護照一同攜帶出示——所以警察說「簽證不行」,可能指的是這個。

近期以來,泰國警方常在輝煌一帶隨機檢查外國人的護照簽證,遇上護照或簽證有問題的人,的確會被處以罰款。
唯一不太協調之處在於,如果女星僅因沒帶護照,警方就如此大動干戈,以至於糾纏幾個小時,似乎有些小題大做——哪怕真的是要勒索,只有這點瑕疵,好像也不足以讓警員訛詐如此巨款。
當然了,非正常勒索,本就無法以常理揣測。所以女星的陳述,也並沒有太多難以自圓其說的地方。
至於「電子煙」,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警方的陳述,在邏輯上大體也是自洽的,台灣女星主要的問題,不是簽證有問題,而是沒帶護照又被查出了電子煙。
根據泰國法規,電子煙屬違禁物,攜帶電子煙最高可罰款30000泰銖。
但是,恰恰是這個電子煙,讓警方的陳述,有一絲不協調之處。
因為根據警方的說法,當時最後的處理結果,是「完全沒有罰款,教育了一頓就放人了」——如果台灣女星只是沒帶護照,確實有可能直接懶得弄你,放人拉倒;但是如果隨身被發現帶了違禁的電子煙,警員還會如此輕易作罷嗎?
警察既然抓到女星這般把柄,搞到警局裡折騰幾個小時,最後就這樣放了?
就算你真的放了,那豈不也是私放人販,壞了「有錯必罰」的規矩么……

對於警方的說法,台灣女星的反應是「斷然否認」。
安於晴說,自己當時根本就沒有喝酒,收錢的警察她隨時可以指認,並且言辭激烈地指責泰國警方:「為什麼不拿出監控錄像就開始瞎掰?」「一會兒說沒有臨檢,一會兒說沒有拿錢?」
「因為危害到他們的利益,所以亂說一通!」「泰國警察想用我來洗白,我會向國際刑警說清楚,再跟大家說……」

據涉事女星當晚乘坐的網約車司機稱,該女星自RCA娛樂場所外打上自己的車,車輛路過中國大使館路段時被巡警攔停。警察對女星禮貌要求檢查,但女星酒醉講話很大聲,雙方無法順利溝通,遂請女星下車進一步檢查溝通。泰國警方目前正協調求助中國大使館以調取監控錄像。
司機這個證人的出現,等於直接打臉了女星否認醉酒的行為,但是當晚到底還有哪些細節,目前暫不清楚。
寫評論,不是算命,新聞工作者並非「網絡柯南」,所以真相未明的事情,最好不要妄加揣測誰對誰錯。
但是,當雙方表述矛盾重重的時候,必有一方在撒謊。
根據平日對泰國國情的了解,以及無數人曾經對我們講述的親身經歷,那些說法較為合理,那些說法有些讓人懷疑,仍然有跡可循。
在這裡,老漢不想把話說得太白,大家心中自有判斷。

2023年初,各種泰國警察的上鏡率,真的太高了。
先是「瑙魯領館私放案」,再是名震中泰的「網紅接機案」,到現在的「女星勒索案」……一個接一個的,毫不消停。
本來還有一個「移民局三少將案」,要擱平常可是大新聞,結果愣是給其他警察要聞給擠了下去,一點存在感都沒有。
真讓人感嘆,好事不出門,孬事傳千里,泰國「機場迎接中國遊客」打下的大好局面,沒兩下子,就要被各種負面新聞,對沖殆盡了。

我們當然知道,個例不代表整體,也相信泰國警察大部分都是除暴安良的好公僕。
但是,一個東西,出一兩次毛病,可能是偶然;老是出毛病,那就真是有點問題。
今天,用警車為你開路的人,明天,也可能會用警車你送進局子。
問題出在自己家裡,尚且可以息事寧人;但是當外人紛至沓來,遊客蜂擁而入時,就很可能被外人所窺見,以至於釀成軒然大波。

如今,泰國即將迎來中國遊客的浪潮,倘若有些毛病,依舊我行我素,那麼將來「泰國社會新聞」上國際熱搜,成全球爆款的概率,註定低不了。
如果夜遊曼谷,隨時會演變成「夜遊警局」;上一秒警察開道,下一秒警局報道,長此以往,泰國的名聲,只怕會雪上加霜。
無論拍多少MV,做幾場路演,請多少外國網紅來體驗宣傳,恐怕都頂不住,這一輪又一輪,像定時炸彈一樣隨時爆發的「負面熱聞」。
所以,為泰國好,有些東西,趕緊處理一下吧。
1000萬遊客到來之後,要還是天天弄這個,你好意思鬧,我們都不好意思報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泰國頭條新聞社官方立場,此外圖片來自網絡,新聞素材由ch7hd_news、tnamcot等媒體綜合而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