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女,27歲,正廳級單位科員,工作一年半,月工資到手3k+,年底有績效10k+。法學本科,在農業口子法規處,工作不忙按時上下班,處室領導同事關係融洽。單位在省會城市,家在B市,兩地開車不堵車1小時。
年底要跟男朋友結婚,男方家要求我結婚辭職在家打理家事。男方家族企業,建築工程,經濟條件較好,婚房是男方買的在B市,目前在裝修籌備婚禮。
我和男友是高中同學,大學異地戀四年,兩年前分手,今年和好準備結婚。現在覺得是緣分到這裡的,但是我考公務員是父母的理想,本人性格也比較獨立,不願依賴他人生存。現在很糾結,是否該結婚後就辭職?
(問題來源:知乎)


繩易斷
婚姻的本質是妥協。
「
作為新時代的獨立女性,平權、自由、事業這些詞彙成為女性覺醒的註腳,而相夫教子這一類的封建詞彙自然先天就被貼上了貶義的標籤,彷彿當了全職太太就拖了女權運動的後腿,使廣大婦女同胞蒙羞。
拋卻形而上學的意識批判,回歸到婚姻的本質,兩個各自獨立的人既然想要組成一個家庭,必然要互相捨棄一些東西,就像一對榫卯構件,各自磨平稜角,才能牢固地成為一體。
你學歷出眾,工作穩定,性格獨立,紆尊降貴成為一名全職太太顯然非你所願,但是從家庭角度來看,你們住在B市,工作在省會,上下班通勤最理想狀態也要2小時往返。而且工資到手3K,加上年終獎一年的收入在50K左右,從經濟層面來講與男方的收入幾乎可以忽略不計。而且你自我評價工作不忙,一個不忙的崗位恐怕也很難有突出作為,所以你的這份公務員工作可謂清閑有餘,晉陞不足。
反觀如果你辭職當全職太太,其實這也是一項社會分工,由母親承擔了幼教和月嫂的工作,而且如今月嫂易請,幼教難尋,好的托育園動輒成千上萬的花費,其效果當然也不能和你這樣的法學本科相提並論。
由於你丈夫經濟能力遠勝於你,從經濟學角度來說這就是比較優勢,你做全職太太為家庭所帶來的效益大於你繼續工作,那麼你應該選擇前者來使整個家庭的效益最大化。
但是這個決定註定是痛苦的,或許你會無數次對自己說「憑什麼?」,但如果你對這場婚姻有信心,你應該對自己說「為什麼不呢」。
」

伊內斯
人生處處存在機會成本,關鍵看你如何取捨。
「
本掌柜對樓上掌柜的話並不完全贊同,婚姻並不是妥協,而是一種選擇,而這種選擇在人的一生當中處處存在。
相信本科的你應該對「機會成本」這個詞並不陌生——機會成本就是指你在做一個選擇後所喪失的不做該選擇而可能獲得的最大利益,因此機會成本也稱之為「選擇成本」。
如果你選擇留在省會城市當公務員,你可能會失去現在的男友(你覺得憑自己能力、社交圈是否還能遇到更合適的?),或者每天來回奔波於B市和省會城市之間,這樣的舟車勞頓可以換來你在婚姻中相對獨立的地位。
如果你選擇辭職回B市相夫教子,你是否會是一個合格的全職太太?你對你的婚姻是否有信心(你的男友有多愛你,是否在家族企業上班後經得起外面誘惑)?你的婆家是否重男輕女(這取決於你今後生男生女以及在婆家的地位)?你能否在不靠婆家的情況下做到經濟獨立?
你不妨問問自己,究竟哪份工作(公務員/全職太太)更適合自己,更能出成就?畢竟,目前的你,魚與熊掌難以兼得。
祝開心!
」
來源:新民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