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上結識的漂亮獨立女性竟是犯罪嫌疑人精心包裝的詐騙犯?
「我們平時是以兄妹的身份正常聊天,而且對方說會送我一條皮帶,過生日的時候我送一點禮物給她也很正常。」接到公安機關電話後的羅某某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至4月期間,馬某、趙某二人先後邀約3人在江陵縣熊河鎮租用一處居民房為窩點,利用微信以虛假女性身份發佈視頻、照片等建立人設,通過網絡購買的「粉絲」微信資料、話術等,以聊感情、談戀愛等方式獲取被害人信任後,再以各種理由表示要互送禮物,引誘被害人到指定網店為其購買商品實施詐騙。
「在取得對方的基本信任後,我們一般以生日為由提出互換禮物。」據犯罪嫌疑人馬某交代,當對方同意互換禮物後,先購買廉價禮物讓賣家直接快遞給對方,同時向對方發送自己高價購買的虛假訂單信息,騙取對方信任。再引誘陌生男性在指定網店上購買千元左右的虛假商品作為生日禮物送給自己,在實際未寄發商品的同時偽造商品物流信息發給對方。
看似是在互換禮物,實際上卻是利用虛假的訂單物流信息,蒙蔽受害人,賺取中間差價,謀取利益。直到被公安機關抓獲為止,該團伙涉案金額已達6000餘元。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積極退贓退賠。江陵縣人民檢察院已依法受理該案,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官提醒大家
廣大網友要增強法律意識和提高防詐騙能力,不要輕易相信網友的花言巧語,尤其涉及錢財、個人信息等敏感事項,應謹慎作出決定,不給任何犯罪分子可乘之機。網戀世界不靠譜,不如現實碰一碰,提高防騙意識,識別「甜蜜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