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2年公開招聘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第一號)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局屬事業單位幹部隊伍結構,建立與自貿港建設相適應的幹部隊伍,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瓊人社規〔2021〕2號)和《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瓊人社規〔2021〕3號)、《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進一步落實失信懲戒措施的通知》(瓊人社發〔2022〕40號)等文件精神,我局擬面向社會招聘下屬事業單位海口市土地儲備整理中心、海口市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與宣教管理中心、海口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海口市規劃信息資料服務中心、海口市土地測繪院、海口市規劃勘察測繪服務中心事業編製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職數及薪酬待遇
面向全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名,其中海口市土地儲備整理中心招聘管理崗工作人員3名、專技崗工作人員1名,海口市國土資源信息化與宣教管理中心招聘管理崗工作人員2名,海口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招聘管理崗工作人員2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招聘專技崗工作人員3名,海口市規劃信息資料服務中心招聘專技崗工作人員1名,海口市土地測繪院招聘專技崗工作人員3名,海口市規劃勘察測繪服務中心招聘專技崗工作人員1名。被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03年10月18日-1986年10月18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於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拒絕、逃避徵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徵公民,以逃避服務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7)被依法列為失信懲戒對象的人員;
(8)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考崗位,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文秘、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