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半導體大廠台積電 (TSMC) 與韓廠三星電子 (Samsung Electronics) 之間的競爭這幾年火熱,原因是三星也切入了晶圓代工領域,要搶台積電的訂單。因此在人才挖角戰上,韓廠三星也選擇針對台積電的關鍵人才做積極的接觸和爭取,當年開出高薪挖角了當時擔任研發處資深處長的梁孟松,他在離開台積電後,先在大學任職,後來轉任三星半導體系統大型積體電路研發副總經理,現居韓國。
台積電在 5 月 14 日對外透漏,先前控告梁孟松侵權的訴訟,台灣的智能財產法院二審判決出爐,是台積電勝訴。不但如此,智能財產法院還同意台積電提出的三項請求,當中包括對梁孟松做出包括不得泄漏台積電營業祕密、以及2015年底以前不得為韓廠三星提供服務等禁令。
已形成判例,對方再上訴的勝率不高
台積電方面對外表示,即使梁孟松不服這項判決,案子也可以繼續上訴,但因為這次的判決台積電已經獲勝,換言之這形成了案例,對方要再上訴的勝率不高。台積電也認為,該項判決會對梁孟松本人帶來法律限制,不得以任何形式為三星提供任何服務,設法封鎖梁孟松為三星提供服務的可能性
台積電希望這個案例能夠立竿見影,告訴三星不能再以不當方式,對台積電體系的員工進行惡意挖角,也希望其他國家企業對台灣廠商惡性挖角的情形減少。
回顧一審判決結果與訴求
2013年時,台積電與梁孟松之間的泄漏營業秘密訴訟,當時智能財產法院一審判決台積電獲勝,對梁孟松做出不得使用或泄漏其於任職台積電期間所知悉、接觸或取得而與台積電產品、製程、客戶或供應商等有關之機密資訊或營業秘密。另外,還有不得以不正當方法自台積電的員工、供應商或客戶等第三人處取得 原告的營業秘密,更不得使用或泄漏研發部門人員相關資料予韓國三星電子,這些禁令都相當地嚴格。
但是,台積電當時有一項訴求沒有在一審時被法院認同而被駁回,也就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禁止梁孟松以任職或其他方式為三星提供服務」這一項,如今,二審繼續宣判台積電勝訴,前述這個之前未通過的禁令,現在也由「法院認證通過」了。
生涯規劃與避免侵權之間的平衡
針對職場員工生涯規劃,台積電還是重申,公司方面絕對尊重個人追求其目標與成就的權利,但絕不允許任何會對台積電智能財產權造成危害。這一點也值得業界很多廠商、員工們深思,怎樣留住關鍵人才,還有和公司智能財產權、營業機密有相關抵觸時,該怎樣去處理,這些都是法律與道德上,值得探討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