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公布的一份「鄧某某受賄罪、行賄罪案」起訴書,披露重慶市萬州區委原副書記洪承義曾買官賣官。
據起訴書:鄧某某曾任重慶市萬州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副經理、經理,重慶市萬州三峽平湖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7年3月至11月期間,鄧某某為謀取職務上的提拔、調整,分2次給洪某某(另案處理)行賄7萬元。
第一次是在2017年萬州區機關換屆調整中,「鄧某某為得到時任萬州區委組織部部長洪某某的關照、幫助,謀求到理想的職位,於2017年3月在洪某某位於萬州區委的辦公室,送給洪某某5萬元」。
第二次是在2017年11月,「鄧某某獲知萬州區委將啟動國資國企改革,被告人鄧某某為得到時任萬州區委副書記洪某某的關照,謀求到理想職位,在洪某某位於萬州區委的辦公室,送給洪某某2萬元」。
「政事兒」注意到,鄧某某擔任高管的重慶市萬州三峽平湖有限公司,是萬州區國有從事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資產運營的主體,主要從事萬州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整理等業務。
起訴書沒有透露鄧某某行賄對象洪某某的姓名。公開信息顯示,鄧某某上述兩次行賄行為發生時,重慶落馬廳官洪承義分別擔任重慶市萬州區委組織部部長、重慶市萬州區委副書記。
洪承義出生於1965年11月,曾在四川省秀山自治縣、四川省黔江地委(現重慶市黔江開發區)等單位工作。1999年,進入重慶市委組織部任職,2001年調任萬州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2017年7月轉任萬州區委副書記。
2018年5月,洪承義被宣布調查,四個月後即2018年9月被提起公訴,檢方指控:2012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洪承義利用擔任中共重慶市萬州區委組織部部長、中共重慶市萬州區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環保執法、工作調動、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0月1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乾親圈、微信圈、老鄉圈、品酒圈……熱衷搞「小圈子」,總有一天會出事》一文,其中將洪承義作為「乾親圈」的典型案例。
文章稱,洪承義熱衷「圈子」文化,他與天聖製藥董事長劉群「打幹親」,讓女兒認劉群為「乾爹」,心安理得接受「乾爹」的好處:劉群經常陪「乾女兒」及洪的老婆到商場購買高檔商品,在「乾女兒」出國旅遊時,直接給信用卡任其揮霍。
洪承義還縱容劉群介入自家家事,不但直接讓其為自己操辦生日宴,每年春節期間,還帶劉群回秀山老家,給自己的親朋好友發紅包、壓歲錢等,一步步淪為「獵物」。
「在關係到位後,洪承義無原則、無底線為劉群抬轎子、吹喇叭、站台撐腰,劉群則打着『乾親』的旗號,利用洪承義的職權便利,干預組織人事,將生產的藥品打入萬州部分公立醫院,實現自己的利益訴求。」文章稱。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撰稿/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