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了新專輯的周杰倫最近太火了,都說人紅是非多。周董的新歌《紅顏如霜》也被不少人盯上了,開始搶注商標。據中國商標網查詢結果顯示,7月12日,朱某提交了「紅顏如霜」商標的註冊申請,指定使用在第3類日化用品類別上。不僅如此,據天眼查顯示,目前已有兩家名稱含「紅顏如霜」的個體工商戶註冊成立,成立日期分別為7月15日、7月19日。
(此處已添加小程序,請到今日頭條客戶端查看)
據了解,《紅顏如霜》這首歌曲雖然於7月15日正式發行,但歌名早在7月初便隨着新專輯《最偉大的作品》歌單一同爆出。這首中國風主打歌火速流行似乎成了不言而喻的事,在7月12日之前,即使沒有聽過這首歌,迅速「搶注」商標也不難料想。
能註冊成功嗎?
對很多杰倫迷來說,這種碰瓷明星的行為是很難容忍的,市場上也對這種惡意蹭熱度行為嗤之以鼻。國家商標局逐漸意識到這種搶注行為的不正當性,很多對網紅、熱詞的搶注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就是想通過蹭熱度的方式,來達到謀私利、搭便車的目的,甚至沒有實際使用意圖,而是想通過囤積商標、售賣商標的方式進行非法獲利,具有明顯的主觀惡意。
因此,這種搶注商標,被駁回的概率非常大。去年奧運會期間,國家知識產權局就曾對搶注運動員商標的行為緊急作出過《關於依法駁回「楊倩」、「陳夢」、「全紅嬋」等109件商標註冊申請的通告》,對搶注行為予以譴責,並依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對上述商標予以快速駁回。
浙江省永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還針對浙江某公司惡意申請註冊「陳夢」商標的行為予以警告,並處以罰款3000元,並約談該商標註冊的代理機構,要求其自查整改。像YYDS,內卷、躺平等2021年十大網絡熱詞都有企業申請註冊,大部分還在待審中;元宇宙商標申請量達到了幾萬件,通過數也很少。「全紅嬋」曾被多方註冊商標,申請主體被認定為惡意註冊受到了行政處罰。可見,如今想要順利註冊「紅顏如霜」商標,沒有那麼簡單。
國家知識產權局特別指出,堅決反對、嚴厲打擊「蹭熱點」和不以使用為目的囤積等商標惡意註冊行為。相關市場主體在申請註冊商標時,應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擾亂商標註冊秩序。
存在哪些法律風險?
1
去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的《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專項行動方案》中強調,嚴厲打擊以下7類圖謀不當利益、擾亂商標註冊管理秩序、造成較大不良社會影響的惡意搶注情形:惡意搶注國家或區域戰略、重大活動、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項目名稱的;惡意搶注重大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災難、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相關詞彙、標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惡意搶注具有較高知名度的重大賽事、重大展會名稱、標誌的;惡意搶注行政區劃名稱、山川名稱、景點名稱、建築物名稱等公共資源的;惡意搶注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行業術語等公共商業資源的;惡意搶注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公眾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稱的;惡意搶注他人具有較高知名度或者較強顯著性的商標或者其他商業標誌,損害他人在先權益的。
2
同時,根據我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商標搶注如果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是不違背商標註冊原則的,可以認為是正常的商業行為。對於惡意註冊商標的行為,我國《商標法》規定了「撤三」制度,即註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3
搶注商標的行為不但有損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還有違公序良俗和社會主義道德風尚,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規定。從市場公平競爭的角度來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6條顯示: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
可以說無論從哪個角度,法律都已經作出了全面的規制。惡意搶注,不僅不予通過,情形惡劣的還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如果肆無忌憚註冊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不僅企業或個人要進行賠償,連同註冊機構也要背鍋。所以說,別再打惡意搶注的主意了,倒不如踏實做好創新,開創自己的品牌,讓自己享受知識產權布局帶來的收益,豈不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