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關於加強本市電動單車、
電動三輪車、摩托車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為進一步維護本市道路交通秩序,確保廣大市民的人身、財產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西安市查處摩托車和非機動車非法載客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通告如下:
一、禁止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摩托車。
二、禁止摩托車駕駛人及乘車人不戴頭盔上道路行駛;提倡電動單車、電動三輪車駕駛人及乘車人戴安全頭盔。
三、禁止電動單車、電動三輪車、摩托車違法停放、違法臨時停車。
四、禁止電動單車、電動三輪車、摩托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佔用公交專用車道、應急車道。
五、禁止電動單車、電動三輪車、摩托車違法實線變道、違法強行變道、違法連續變道。
六、禁止電動單車、電動三輪車、摩托車闖紅燈、逆向行駛,違法載人,超員載人。未成年人駕駛單車、電動單車不得載人。成年人駕駛單車、電動單車可以載1名不超過12周歲的兒童,6周歲以下兒童應當乘坐在固定座椅內。摩托車后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七、禁止電動單車、電動三輪車、摩托車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無牌違法上道路行駛,使用過期的臨時號牌或者假牌、套牌。
八、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電動單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牌證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九、禁止電動三輪車、正三輪摩托車、二輪摩托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單車從事非法營運。
十、禁止下列未列入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目錄的機動車型上道路行駛:
(一)超過國家電動單車標準的電動車;
(二)超過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國家標準的機動輪椅車;
(三)電動三輪車。
前款規定的車輛違法上道路行駛的,按照機動車的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摩托車駕駛人有本通告第一條情形之一的,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摩托車駕駛人有本通告第二條至第七條情形之一的,可以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十二、電動單車、電動三輪車駕駛人有本通告第二條至第七條情形之一的,可以處批評教育、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電動單車、電動三輪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電動車。電動車駕駛人違反本通告第八條的,可以處五十元罰款。
十三、駕駛電動三輪車、正三輪摩托車、二輪摩托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單車從事非法營運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停止載客行為,依法扣押車輛,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載客三次以上的;
(二)上下班高峰期在汽車站、火車站、地鐵站、地鐵站、批發市場、商場、醫院、學校、展覽館、旅遊景點等人流密集場所周邊非法載客的;
(三)非殘疾人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非法載客的;
(四)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十四、違法行為人有本通告第十條情形之一,且違法行為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依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並處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行政處罰。
電動單車、電動三輪車、摩托車駕駛人及其他交通參與者,應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服從人民警察指揮。對於妨礙人民警察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嚴格依法查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相關查處信息,將依法納入個人徵信系統。
交通安全不容忽視,交通違法必須杜絕。提醒廣大電動單車、電動三輪車、摩托車駕駛人及乘車人為了自身安全,家人幸福,務必守法駕駛,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年8月19日

西安交警為您原創呈現 轉載請註明出處
審 核:相里瓏南 責編:王樂樂 編輯:史孟男

點分享

點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