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2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在美非法持有彈藥,11日晚間經遞解返台,隨即前往台北士林地檢署接受調查。承辦檢察官訊問後,認為無羈押必要,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孫安佐(前左2)在美刑滿獲釋,被遞解出境,11日晚間抵達台灣。(圖:台灣「中央社」/記者徐肇昌 攝)
孫安佐在「刑事局」警察與父母的陪同下,於11日晚間9時38分抵達士林地檢署,未發一語,隨後進入偵查庭接受檢察官偵訊。孫鵬、狄鶯也在檢察官要求下,進入偵查庭協助了解案情。
孫安佐訊後在父母的陪同下離開地檢署,均未表示意見。
孫安佐原本為他字案被告,但隨着強制處分出爐,檢察官近日將改簽分為偵字案偵辦,擇期再傳訊孫安佐。
士林地檢署表示,孫安佐涉嫌曾在美國賓州地區持有槍彈,經美國法院判刑確定並執行完畢,11日經美國執法人員遞解返台,為查明孫安佐是否涉嫌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由警方協調孫安佐自行到案應訊。
士林地檢署指出,因尚無羈押必要,而命孫安佐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以確保孫安佐接受將來的偵查、審判或執行程序。
士林地檢署還說,已正式通過台灣當局法務部門「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美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希望美方能提供孫安佐在美犯案的司法卷證,以利後續追訴及審判。
18歲的孫安佐3月被控恐嚇「開槍掃射」其在賓州就讀的高中,遭警方逮捕,警方之後從孫安佐的寄宿家庭起出手槍、十字弓和超過1600發子彈。
位於費城的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11月20日判決孫安佐刑滿獲釋(time served,即刑期等於宣判有罪前被告在押時間),並下令沒收孫安佐非法持有的彈藥。孫安佐隨後轉到移民單位拘留中心等候遞解出境,12月11日晚返抵台灣。